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前於109年4月1日制定「社交距離注意事項」,在兼顧民眾合理權益,並顧及國內防疫安全等雙重前提下,請依下列說明配合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109年4月6日府教體字第1090054332號函(諒達)辦理。

二、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4月1日「『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社交距離注意事項」辦理。

三、社交距離規範,摘錄如下:

(一)一般規範:

1、室內應保持1.5公尺、室外保持1公尺。
2、惟若雙方正確佩戴口罩,則可豁免社交距離。惟處於擁擠、密閉之場所仍應佩戴口罩。
3、開會時不得進食,且飲料必須有杯蓋。
4、需面對民眾之開放式櫃台,建議改裝或暫時放置透明隔板。

(二)特殊規範:

1、校園或辦公室及會議室:

(1)若特定人員上課(如幼兒園到高中),需注意通風良好,並維持社交距離規範。
(2)若空間足夠,以如梅花座等形式以維持足夠的社交距離,或以隔板、屏風進行區隔。若正確佩戴口罩,則可豁免社交距離。
(3)承上,倘無法維持社交距離規範「室內1.5公尺及室外1公尺」時,請各校應全面要求教職員工生佩戴口罩。
(4)發燒或有上呼吸道症狀者應在家休息。
(5)用餐建議:須保持足夠的社交距離或以隔板、屏風進行區隔。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則應分時或分眾用餐,以維持足夠的社交距離。進食時應避免交談,吃完要交談時請先佩戴口罩。

2、非特定人員(如:家長、訪客、廠商、洽公…等)於上班上課時間進入校園,請一律佩戴口罩,並落實「實名制登記(訪客登記)」、量測體溫、手部消毒等防疫措施。請各校盡量於校園出入口進行管制,惟若學校屬於開放式校園,無法於出入口進行管制者,請加強公告宣導要求前述非特定人員到指定辦公地點辦理上述事項,未完成者勿讓學生直接接觸,以確保安全。
3、有關校園開放部分,除戶外空間外,校園室內場所原則禁止對外開放,敬請配合辦理。
4、學校(含幼兒園)、補習班及課照中心之交通車,雖非大眾運輸工具,惟其車內人員間隔距離尚短,且屬密閉空間,無法維持上述社交距離,車內人員應全面佩戴口罩,並禁止在車內進食,以維健康。

四、簡易的距離衡量方式:
(一)1公尺:成人平舉單側手臂,自指尖至另一側的肩膀,在不碰觸其他人的情況下,距離大約等於 1 公尺。
(二)1.5公尺:成人平舉兩側手臂,兩側指尖在不碰觸其他人的情況下,距離大約等於1.5公尺 。

社交距離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