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課程發展委員會實施要點及成員
課程發展組織
一、依據:教育部公布之「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二、課程發展委員會之成員與產生方式
(一)課程發展委員會之成員與產生方式如下表所示:
成員 | 產生方式 | 職稱 | 姓名 | 人數 |
校長 | 當然委員,兼委員會召集人。 | 校長 | 陳宜秀 | 1 |
家長會長 | 當然委員。 | 家長會長 | 陳月翎 | 1 |
行政人員代表 | 當然委員,含教務、學務、總務、輔導、教師會、教學組長。 | 教務主任 | 陳聖宜 | 4 |
學務主任 | 簡宏銘 | |||
總務主任 | 石遠謀 | |||
教學組長 | 趙曉玲 | |||
各年級導師代表 | 各年級學年導師推選一名,幼稚園推選一位教師。 | 一年級代表 | 林文琪 | 7 |
二年級代表 | 何易儒 | |||
三年級代表 | 連振翔 | |||
四年級代表 | 陳哲義 | |||
五年級代表 | 許永明 | |||
六年級代表 | 王依心 | |||
特教班代表 | 謝佩蓉 | |||
領域教師代表 | 由語文、數學、生活、自然與生活科技、藝術與人文、健康與體育、綜合活動等七個學習領域之召集人擔任。 | 語文領域召集人 | 蔡立婷 | 9 |
數學領域召集人 | 陳志誠 | |||
社會領域召集人 | 江智凱 | |||
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召集人 | 吳承聰 | |||
生活領域召集人 | 江琪瑞 | |||
藝術與人文領域召集人 | 吳智銘 | |||
健康與體育領域召集人 | 陳慶銘 | |||
綜合活動領域召集人 | 張智竣 | |||
特殊教育領域召集人 | 謝佩蓉 | |||
家長及社區代表 | 由各班參與年級課程發展小組之家長代表中推選之,每年段一名。 | 一、二年級代表 |
| 3 |
三、四年級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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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年級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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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25 |
【上表註】:
1.各課程代表之任期皆為一年,於每年七月底前推選之。課程代表於任期中,若因職務或身分之變更,應即時遞補或改選之。
2.校長得聘請學者專家或社區人士擔任顧問,視需要列席課程發展委員會, 以提供諮詢。
3.課程發展委員會得視需要邀請相關人員(如:組長、會計員及人事管理員)列席。
(二)課程發展小組之組成與產生方式
1.年級課程發展小組:
(1)每一個年級(含幼稚園)成立一個「年級課程發展小組」,由任教該年級所有導師共同組成,並視需要邀請相關學習領域之教師參加,共同規劃統整課程。
(2)每班家長應推派一名代表參與各年級課程發展小組,視需要列席參加年級課程發展小組會議。
(3)年級課程發展小組負責「語文」、「數學」、「社會」、「綜合活動」四個學習領域的課程發展。低年級課程發展小組負責國語、數學、生活統合三個領域。
(4)必要時,跨年級課程發展小組或各學習領域課程發展小組可以舉行聯席會議。
2.學習領域課程發展小組:
(1)科任教師依照專長分成「自然與生活科技」、「藝術與人文」、「健康與體育」、「英語」四個課程發展小組。
(2)「自然與生活科技」分為自然科學與資訊科學各設一名召集人,並由自然科學召集人擔任該學習領域課程發展小組總召集人 。
(3)「藝術與人文」分為美勞科及音樂科各設一名召集人,並由美勞科召集人擔任該學習領域課程發展小組總召集人,其餘學習領域課程發展小組各設一名召集人。
三、課程發展委員會之功能與任務:
(一)規劃全校之課程方案與課程結構,內容包括:
1.規劃全校各年級之課程目標與結構。
2.各年級基本教學節數中各學習領域之結構與每週上課節數(必修)。
3.各年級基本教學節數中選修課程的內容與節數。
4.各年級每週每天之作息結構及每週上課半日與全日之天數。
5.彈性教學節數中,學校行事節數與班級彈性教學節數之比例。
6.學校行事節數之活動內容、時程(週次、日期或時段)、時數等。
7.本校教師之課程發展會議時間(包括全校共同時間與各課程發展小組之課程發展時間)。
(二)規劃「語文」、「數學」、「生活」與「綜合活動」四個學習領域一至六年級的縱向課程計畫,內容包括:
1.各學習領域每年級之課程內容與重點發展方向。
2.各學習領域分年重點與課程目標。
3.各學習領域和其他相關領域之統整方式。
(三)協調並統整各學習領域及各處室推動之業務或學習活動。
(四)審查全校各年級及各學習領域的課程計畫。
(五)規劃並執行全校課程評鑑事宜,課程評鑑辦法另訂之。
(六)整合社區教學資源,建構學校教學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