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營造在宜蘭‧故事93:羅東北成社區黃麟兒

『以前的北成圳,沿岸幾乎都是種竹子,有很多種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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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麟兒,23年次,祖先為福建詔安客家人,定居北成,他是第六代,記憶中阿公還會講客家話,但父親這一代就不會了。他說明先人遷移開墾,一團至少要有廿位勇丁才能生存,所以最初的『客人城』是有廿份,因為地緣區分又有『頂十份』、『下十份』之稱,屬這個範圍的才是正統的『客人城』。

黃麟兒回想以前住的是茅草屋,必須到處去撿木柴回來燒,當時一台力阿卡要六百斤的稻穀才能買到,夠一家人吃上二、三個月,捨不得買只好靠人力搬,最遠走到新寮、舊寮山區,來回要六個小時以上。

祖厝就在北成圳旁,黃麟兒表示,以前家戶都會在沿岸種『長枝仔竹』,一來可護堤,防止水四處漫流,再來竹子可以當『火頭軍』拿來燒,同時可做籃子等器具,但改成人工護岸,大石頭被搬走,水流速快,水族無處可棲息,生態也就不見了。

 

圖說:北成圳旁的這幾棵大樹,當年是黃麟兒拿回樹苗和家人一起種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