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道夫‧史丹納(Rudolf Steiner)提出的人智學,
簡單說,就是引領人們進入靈性世界的一個法門。
史丹納說:研究感官是進入人智學的第一章。
他提出人有十二感官,包括:
身的感官:觸覺、生命覺、動覺(自我移動覺)、平衡覺。
靈的感官:嗅覺、味覺、視覺、溫度覺。
心的感官:聽覺、語言覺、思想覺及自我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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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閱讀本艾伯特‧索斯曼(Albert Soesman)所著,
呂理瑒翻譯的《十二感官》(The Twelve Senses),
藉著書寫整理自己的理解,也順便和大家分享。
昨天下午遛狗時,發現有人在路邊丟了一包東西,
有臭味,我靠近看,應該是已經腐爛的肉類,
已經變成濃稠的液體狀,看不太出來是什麼。
我隨即警戒起來,因為狗狗最愛這味道,我怕他們靠近。
果真,Anni一走近,馬上就想去咬那包塑膠袋,我喝止牠,
牠雖然退縮了,但還是虎視眈眈。
這時蕃薯也跑了過來,結果,兩隻狗都不想讓對方得逞,
就打起架來,纏鬥了一陣子,那包東西被咬破,臭味四溢,
我趕緊拿丟石頭把蕃薯引開(牠喜歡人家丟石頭給他玩),
而Anni卻怎麼叫也叫不走,直到幾乎吃完那一堆東西。
索斯曼在書中提到,低等動物和哺乳類動物的大腦構造不同,
前者用整個腦來掌管嗅覺,而後者的嗅覺腦則是從大腦分離出來,
其中,熊的嗅覺腦非常大,狗的尺寸也不小,
而人類用來負責嗅覺的部分就只有小小的分枝。
對動物而言,嗅覺=直覺,直覺=嗅覺,牠們的鼻子都很靈敏。
為什麼人類和動物的嗅覺發展會有這樣的差異?
因為人類要擺脫直覺無意識的束縛,才能夠獲得自由。
當我們聞到腐爛的惡臭,我們能夠辨別那是不好的味道,
會想要避開,更不可能去吃它;但狗狗卻樂此不彼。
前幾天才剛有位朋友跟我說,他的紅貴賓竟然用身體去擦路邊的糞便,
他氣得要命,我告訴他:
那是狗狗的樂趣,不然怎麼會有『狗改不了吃屎』這句話呢?
索斯曼書中寫道:
『嗅覺和氣味是我們的道德基礎。
沒有嗅覺,我們就無法做出道德判斷。
氣味的特性就是:它會強迫我們做出判斷,
而且是從較深層的心理層面做出判斷。』
『因為嗅覺和直覺及驅動力的緊密關係,
站在道德的觀點上,
我們必須訓練鼻子去分辨真正的善惡。』
所以,像狗那樣,什麼味道都聞、再怎麼臭都可以吃,
他們是不會有道德是非觀念的。
而保護孩子的嗅覺,終極目的是要訓練他們對好與壞的判斷,
離開直覺的衝動與操控,才能夠成為自由的人。
謝謝你,我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