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同學Brenda跟老公環島來到宜蘭,略盡地主之誼,陪他們到處走走,
Brenda說想去白米木屐館,我們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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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屐館的參觀動線是固定的,有定時導覽解說服務,
第一站是看影片,因為已經看過N次了,我跑到最後面坐,
順手在旁邊的書架拿本了《家栽之人》看了起來。
很喜歡《家栽之人》這套漫畫,作者是毛利甚八、魚戶修,共15集,
主角桑田義雄是個喜歡觀察周遭花草植物的人,在家庭裁判所擔任裁判官,
經常要處理家庭及少年案件,漫畫中的每一個故事,都以一種植物做主題,
藉由桑田義雄在植物與人之間的觀察、對比,去表達生命價值的意義與觀點。
我拿的是第二集,在看影片短短的幾分鐘內,也只看了幾段故事,
其中【南五味子】這篇讓我感觸特別深,這個故事是一位離家出走的太太,
堅持要離婚,當裁判所的同事都認為桑田義雄會勸任性的太太回家時,
他卻做出『離婚是無可避免』的結論,因為在拜訪過那位太太後,
他確定那位擔任刑警的先生根本不懂婚姻生活,因為太太為了抒解他的工作壓力,
每天都在門口放了不同的花,希望他回家進門時,看到花、聞聞花香會舒服一點,
但是她這樣做了一年多,先生卻從來看也不看一眼那些花,
她覺得先生已經變成沒有感覺的人,所以執意離婚。
我離婚之後,總有一些人會問:『為什麼要離婚?』
大家都想知道原因,不過,真正讓我堅持要離婚的原因,我只跟幾位摯友說過,
看到這一篇故事,觸動了之前不想去面對的心情;
我也是因為前夫變成沒感覺的人,才對這段婚姻完全死心。
我們的婚姻關係裡,我都是傾聽者的角色,
他要人聽他說話,但並不準備要聽人說話,久而久之,
我們之間沒有所謂『聊天』這件事,因為他沒有這種能力,我也失去動力。
結婚十二年,因為他工作的關係,我們大部分的時間都是分居兩地,
變動的只是一週回家天數多或少。
我是全職媽媽,因為考量爸爸在家的時間少,所以只要他回家,我都盡量讓他陪孩子,
希望給多一點時間讓他們親子培養感情。
在老二大一點後,我們全家在一起的生活節奏就是,
爸爸回到家吃晚餐,吃飽飯後帶孩子出去騎車、散步,
時間到了回來幫老二洗澡,陪他們上床睡覺,
若他的工作不忙,會去廚房洗碗,我洗衣服,帶狗出去散步,
兩人個做各的事,接著,他就開始坐在電腦前工作。
我自己知道,這樣的生活模式下去,我可能會變成真的『管家』,
只是在管理這個家,這種婚姻猶如中風,不是我要的。
於是,洗完澡要就寢前,我都會特意過去跟坐在電腦前的他說晚安,
抱他一下、親一下他的臉頰,
只是,他的眼睛從來都沒有離開過電腦。
直到有一天,我突發奇想,問自己:如果那天我不再親他、抱他,他知道嗎?
於是,我開始不再做這件事,很不幸的,一段時間過去,他完全沒感覺;
不曾覺得擁有過什麼,所以也不會覺得失去什麼吧!
這是讓我決定要離婚的最後一根稻草,在我提出離婚的要求時便清楚告訴他,
可惜,他回應的方式是找各種理由批評我的不是,讓離婚鐵定成為無可避免。
因為他已經沒有感覺了,所以完全沒有辦法體會我的感覺吧!
曾經有他的親人勸我跟他復合,理由是:我要再嫁,條件也不會比他(前夫)好!
我只有笑笑,不想回答。
怎樣是條件好?怎樣又是條件不好呢?
若世俗的條件是維持婚姻的關鍵,
那家財萬貫、英俊貌美、學經歷高的人不就該個個都婚姻幸福美滿!
我要的只是用心愛我——這是唯一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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