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其實並不是你們的孩子——側記江師部落格事件(2)

孩子其實並不是你們的孩子。他們是生命對自身渴求的兒女。

他們借你們而生,卻並非從你們而來。儘管他們與你們同在,卻並不屬於你們。

                                                                                         ~~紀伯倫《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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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江師的部落格繼續出現這樣的貼文: 我只想當個被肯定的小孩

我們這些旁觀者該如何繼續觀照這件事,也包括如何審視自己呢?

 

 

《家庭會傷人》P.179-180中指出:

『身體的虐待是一種普遍的虐待。我也相信大多數的人都有過挨打的經驗,原因是我們的文化相信『不打不成器』,打小孩才能使他們學會尊敬及服從父母。對於婦女及兒童的暴力是一種古老及普遍的傳統。』

『一般人自兩歲起學習控制衝動,而暴力家庭中的成員事實上是生活在一個不及兩歲的人的統治之下。』

『一個慣於體罰的父母常有以下特徵:孤立、自我價值感極低、對他人的感受不敏感、自己也曾受虐、童年缺乏親情、對於愛和安適的需要未獲滿足,卻又否定自己有問題,不承認童年會造成不良影響,也自覺沒有可以尋求忠告的對象、對孩子充滿不切實際的期望、盼望孩子來滿足他,當孩子做不到時,即視之為拒絕或忤逆而感到挫折及憤怒、把孩子當成大人看待。』

 

我父親年紀已逾七旬,數年前,他向我表示,對於以前體罰我的管教方式,雖然已經是陳年往事,但一直讓他心裡不安,於是,他選擇向我告白,希望我能諒解他之所以這樣對我,是因為我總是抵抗母親的威權,造成母女關係很緊張,母親便轉而施壓給他,要求他管教不服從的小孩,為求給妻子一個交代,他所能做的就是以體罰迫使我屈服——只是,這個方法其實也不怎麼有效。

 

我們家四個小孩,就真的只有我被打得最頻繁、最嚴重,致使我有不輕的『老二情結』,當跟姊姊有紛爭時,為什麼都是小的要聽大的,而當我有妹妹之後,為什麼大的就要讓小的?

 

父母對我們的管教是有分工的:媽媽負責用罵的,爸爸負責用打的。所幸,父親即使處罰小孩也還堅持他的民主理念,一定要講到我接受被處罰的理由,我若不接受,就得繼續受罰。記憶中,好幾次跟父親僵持不下,在沒有辦法的情形下,他只能用恐嚇的手段,在夜深人靜之時,把我載到離家有段距離的街頭,放我一個人在路邊,希望我的恐懼會讓我願意承認被罰是應該的。

 

就如我上面說的,這個方法真的也不怎麼有效,最後,父親還是得來把頑抗到底的我載回家。

遇見這種小孩真的很累!(說實在的,我一直很慶幸自己的小孩不是這個樣Tongue out

 

然而,我受的傷,源於言詞上的責罵是甚於身體的處罰千百倍的;為什麼愛我又要拿利器刺傷我呢?我真的如你所說的那麼一無是處嗎?這讓我還在孩童時代就有了深刻的體悟,所以,我從不和人吵架,因為在情緒激動的時刻,很容易讓人說出自己也不一定那麼認為的話。

『憤怒不一定要用攻擊性的方式來傳達』

如果你已為人父母,當你要管教孩子時,或許可以先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緒,想想紀伯倫筆下的先知對孩子的看法:

 

你們可以把你們的愛給予他們,卻不能給予思想,為他們有自己的思想。

你們可以庇護他們的身體,但不是他們的靈魂。

因為他們的靈魂棲息於明日之屋,那是你們在夢中也無法造訪的地方。

你們可以努力地造就他們,但是,不可企圖讓他們像你。

因為生命無法倒流,也不會滯留於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