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柯林國民小學領域學習總成績不及格學生之補救教學辦法
105年1月20日課發會議通過
一、依據:
1、宜蘭縣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作業要點。
2、本校104學年度第一學期期末課發會議決議辦理。
二、參加對象
1、本校學生學習領域之全學期學習表現不及格者。
2、有「無法取得畢業資格疑慮」之學生。
三、補考資格:學生需全程參加補救教學課程(重大傷病有醫生證明者除外),方
能取得補考資格。倘學生未全程參加補救教學課程,或參加補救
教學期間態度不佳經任課老師提報者,將取消其補考資格。
四、補救教學及補考辦理方式:
1、開課領域:學生在學期間各學期各領域未達及格標準之領域,依實際需
求,由任課教師開課之。
2、開課節數:由教師評估學生狀況,施行補救教學1~4節,並於補救教學
後實施補考。
3、開課日期:寒、暑假實施。
4、開課時間:依實際情況另訂之。
5、補考內容:以補救教學課堂實施之內容為主。
6、成績評量:經補救教學補考後,任課老師評分未通過者,該學期該領域
成績依原始分數計算;評分通過者,該學期該領域成績以60
分計,教務處將重新輸入該生所補救之該學期該領域學期成
績。成績補登最晚於新學期開學一個月內完成
五、本案經校務會議決議通過後,經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