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樂齡學員心理衛生教育及危機管理

主旨:樂齡中心學員心理衛生教育

二、實施對象:本校樂齡中心的祖父母

三、 辦理單位:教學事務處

四、 活動方式:樂齡中心學員接受心理衛生教育

五、活動時間:103年10月9日下午1點30-3點30分

六、預期效益:

1.增進心理衛生

2.增加自信心,觀念更新。

 

 

承辦人:陳靜宜  教務主任:洪國龍  校長:姚宗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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