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_壯圍國小_校內無重大違規或特殊行為學生預防措施及處理程序

宜蘭縣壯圍國小生活教育『愛的叮嚀』實施辦法

101.9.5訂定

一、緣起:為養成學生遵守校規的良好習慣,培養正確的法治觀念,採行違規開單的做法,期能透過家長、老師及同儕的力量,建立學生守法守分的精神,創造一個優質的學習環境。用『愛的叮嚀』是希望以愛為出發點,適時輔導學生錯誤的行為。

二、實施時程:

  1. 擬定計劃:徵詢各方意見,逐步建立共識,訂定草案。
  2. 宣導期:透過教師朝會、學生朝會加強宣導。
  3. 執行期:宣導期過後開始正式實施。
  4. 追蹤檢討:校務會議提案討論。

三、實施方式:以壯圍國小生活規範之主要內容。

舉發人員:教師、學務組、糾察隊及一般學生。

舉發項目:

01

亂丟垃圾。

02

早自習喧嘩。

03 

午休喧嘩。

04 

走廊玩扯鈴。

05 

走廊奔跑。

06 

樓上打球。

07 

違規騎乘腳踏車到校。

08 

未經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物品(金錢或物品)。

09 

故意從樓上丟擲物品。

10 

動作侵犯他人(如:打架)。

11 

言語侵犯他人(如:講髒話、頂撞師長)。

12 

危險動作(如:丟石頭、攀爬籃球架、大門、樹或圍牆)。

13 

不當使用遊樂、體育器材。

14 

強迫他人做事(金錢或物品)。

15 

特別危險動作(如:坐或站立欄杆上)。

16 

打架成傷(意外或故意)。

17 

攜帶違禁物(如:菸酒、BB槍)

18  

任意出校。

19 

放學時插隊。

20 

放學時不排路隊

21 

放學時在家長接送區嬉戲

22 

破壞公物_                      ___ ____

 

處理方式:舉發單上聯由學務組存查,舉發單下聯(學生違規通知單),通知學生、導師,必要時並貼在聯絡簿上通知家長,重大違規或一般違規屢勸不聽,則由導師轉介學務處輔導,學務組將依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處罰;若有必要,請輔導教師或其他單位協助輔導。(如需舉發單請向學務組長或糾察隊員索取。)

四、複查處理:

1.學生不服違規之處理,可向學務組提出複查,複查結果有理由者,撤銷記點紀錄。

2.不服複查結果者,可一個月內向本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五、被開單二次,需接受三十分勞動服務一次(午休時間),以此類推。

六、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