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國小創校至今,畢業生超過16,500位,在現今社會當中個個發光發熱,在各行各業皆有傑出的表現
適逢百周年校慶,辦理傑出校友選拔,歡迎各界踴躍推薦。推薦辦法請參閱附件
「黎明百年 旭日東昇 」
宜蘭縣宜蘭市黎明國民小學慶祝建校百周年
表揚傑出校友實施要點
一、目的:
為表彰本校歷屆校友,在現今各領域、各行各業中,有具體特殊成就或對
國家社會有具體特殊貢獻者,以建立校友楷模,啟迪後進,發揚黎明榮耀
二、產生方式:採推荐審查方式進行
三、推荐對象
凡本校畢業校友,品學兼優,思想純正,在社會各階層、各單位、各行業
有傑出表現,足為楷模典範者。
四、推荐方式
(一)校友三人以上連署推荐
(二)本校教師或各處室推荐
(三)服務單位、社團、公司行號首長推荐
(四)家長會、教育基金會、教師會推荐
(五)自行推荐
五、審查方式
成立傑出校友遴選委員會,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並聘請家長會代表二位
、籌備會代表二位、教育基金會代表二位、教師代表二位,共計九位,審查
決定之。
六、審查日期:110年2月26日(五)
六、表揚方式:
(一)於慶祝創校百周年校慶大會公開表揚,頒給每位榮譽校友,獎牌乙座
(二)於百周年校慶校刊中刊載
(三)於黎明小太陽校刊中刊載,以為在校學弟妹學習效法之榜樣
七、推荐日期:即日起至110年2月22日(一)止。
八、推荐檢附資料:
(一)填寫推荐表乙份(如附件),
(二)檢附相關學經歷證件影本
(三)具體事實資料等
備妥以上各資料後,請逕送本校或郵寄至本校輔導室收 (郵戳為憑)
學校地址:宜蘭市校舍路一號
九、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輔導室陳龍永主任
03-9383792#131; 電子郵件信箱:7708@tmail.ilc.edu.tw
十、本活動相關經費,由黎明國小百周年校慶籌備會專款項下支付。
十一、本實施要點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計畫: 主任: 校長:
宜蘭縣宜蘭市黎明國民小學傑出校友推薦表 編號:
受推荐人基本資料 | 姓名 | 畢業屆數 | 第 屆 | 請貼最近二吋半身照片 | ||||||
出生 | 年 月 日 | |||||||||
性別 | 籍貫 | |||||||||
學歷 | 1 2 3 4 | |||||||||
經歷 | 1 2 3 4 | |||||||||
現 在 服 務 單 位 | 名稱 | |||||||||
職稱 | ||||||||||
住址 | ||||||||||
電話 | 公司: 宅: | |||||||||
通訊處 | 住址 | |||||||||
電話 | 公司: 宅: | |||||||||
傑出優良事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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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人 | 姓名 | 現 職 | 通訊地址 | 電話 | ||||||
校 長 核 示 | 遴選委 員會審 查意見 | 遴選 委員 簽名 | ||||||||
說明:一、「優良事蹟」請以條列式列舉具體事實
二、請填妥本表格後,連同其他佐證資料影本,一併寄回本校輔導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