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宣導為防範流感群聚事件發生,請貴班(中心)確實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措施,並依「學校/幼兒園/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流感群聚防治指引」辦理各項防治措施,以維護學生、幼兒及教職員工健康,,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9月29日臺教社(一)字第1152402842號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疾病監測資料顯示,目前國內流感群聚疫情有上升趨勢,學生與幼兒為流感病毒之高傳播及高風險族群,且近期學校開學後亦增加校園流感群聚發生之風險,爰請依旨揭指引確實執行相關防疫措施,包含平時應強化衛生教育宣導與提高警覺,以及落實生病不上班、不上課;疑似流感群聚發生時應立即通報衛生單位,配合進行疫情調查,並落實感染管制措施,以防範流感群聚事件發生及避免疫情擴散。

三、有關流感防治相關資訊(含旨揭防治指引)可逕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項下瀏覽/下載運用。

四、檢附指引1份。

指引

檢送本縣辦理「115年度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公共安全講習暨相關法規及業務宣導實施計畫」1份,請貴中心務必派員參加,請查照。

一、依據「115年度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公共安全講習暨相關法規及業務宣導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輔導管理各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正常運作,加強教育政策及政令之宣導,特辦理旨揭公共安全講習暨相關法規及業務宣導。

三、研習日期:115年9月8日(星期二)上午7:40-14:30。

四、研習地點:新生國小視聽教室(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大坡路一段100號)。

五、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星期一)止。

六、報名方式:採 Google 表單報名(https://reurl.cc/Le6379)。

七、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新生國小輔導室黃啟信主任,聯絡電話:(03)9286645轉320。

公共安全講習與相關法規及業務宣導實施計畫20260908

轉知衛生福利部宣導加強腸病毒防治及衛生教育工作,請短期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落實相關防治措施,以維護學生及教職員工健康,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7月9日臺教社(一)字第1150069553號函及衛生福利部115年7月3日衛授疾字第1150200650號函辦理。

二、因應暑假期間幼童於短期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場域活動之機會增加,為降低幼童感染風險,請貴單位應提供潔淨之廁所及洗手設備,並加強對學生及教職員工進行正確洗手及呼吸道衛生、生病在家休息等正確防疫觀念,另倘有發生腸病毒個案及疑似群聚事件,應依相關規定即時通報所在地衛生主管機關,以儘速採行防治措施。

三、有關「腸病毒工作指引」、「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等相關資料,可至該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之傳染病及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三類法定傳染病/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重要指引及教材項下下載參考運用(網址:https://www.cdc.gov.tw/)。

檢送本縣辦理「115年度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18小時在職 訓練研習實施計畫」1份,請貴校(中心)擔任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務必參加,請查照。

一、依據「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24條 規定辦理。

二、依據上開規定略以:「課後照顧班執行秘書、課後照顧中心 主任及課後照顧服務人員,每年應參加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辦理之在職訓練至少18小時」。

三、研習時間:

(一)第一梯次:115年7月23日至24日(星期四、五)。

(二)第二梯次:115年7月25日至26日(星期六、日)。

四、研習地點:宜蘭縣宜蘭市新生國民小學。

五、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採Google表單報名,即日起至115年7月10日(星期五)止。

(二)每梯次參加人員上限120人,依報名順序及本計畫第4點第1款資格者優先錄取,如額滿請報名其他梯次,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三)第一梯次:https://reurl.cc/Ga3vNd。

(四)第二梯次:https://reurl.cc/7E1Nny。

六、報名截止後,由承辦單位依參加對象順序及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錄取名單於研習前3日公告於宜蘭縣政府的網站。

七、如有其他疑問,請逕洽新生國小輔導室黃主任,聯絡電話:(03)9283791#510。

課後照顧服務人員18小時在職訓練研習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