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沙

吳沙

吳沙生於清雍正九年八月十四(1731,但頭城開成寺所供祿位卻寫著吳沙成)。福建省漳州府漳浦縣西門外小山城元房大園頭人(現福建省漳浦縣石榴鄉象牙莊浦尾村)。

吳沙四十歲才與莊梳娘成婚(她二十歲),四十一歲才生長子光裔,四十三歲由原籍移居台灣淡水廳三貂社(乾隆卅八年,1773) 吳沙生性任俠,重信用、講義氣,窮困潦倒者來三貂,即予每人米一斗,斧一柄,入山採樵抽藤,於是投靠者日多。

乾隆五十二年(1787),林爽文兵起大里,失敗後餘黨走入山者甚多,知府楊廷理唯恐生亂,淡水同知徐夢麟卻認為吳沙無疏縱之弊,可見時年五十八的吳沙,官府也頗信任,其實吳沙早有經營蘭地之心,只是待機而行。

嘉慶元年(1796),年已六十六的吳沙,獲得柯有成、何繢、趙隆盛出資,與許天送、朱合、洪掌等(另有何長興、吳翼飛、黃君佑、林朝瑞、賴柯登、林漢中、張德明等,以上諸賢在開成寺皆有祿位)率漳泉粵移民千餘(故蘭地除供開漳聖王之外,尚有廿七座三山國王廟)鄉勇兩佰餘於九月十六日進據烏石港,築土圍墾是為頭圍(頭圍即今頭城,烏石港在其北,淤淺多年,近又闢為大型漁港)。

原住民打馬煙族見漢人湧來,即傾全族相拒,鄉勇雖抵死力戰,但吳沙之弟吳立卻戰死,此役之後,吳沙等知不可力取噶瑪蘭,便派人安撫原住民(另說吳沙等知難而退回三貂,整備後又捲土重來),並傳言:不久將有海盜來犯,漢人乃是官府派來保護原住民(其實海盜蔡牽是在嘉慶八年才來攻擊蘭陽),而且傳言:漢人只知耕作,不會打獵,與原住民的生活條件並不衝突。原住民只好半信半疑。

1797原住民發生天花傳染病,死亡慘重,吳沙等便為原住民施藥治療(有說是莊梳娘習歧黃之術)。原住民感謝之餘,乃分地付墾,埋石設誓,共約不相侵擾(有說其後漢人偷移界碑擴大墾地,有說漢人故意拋棄動物屍體,令原住民生懼而遷村)。

吳沙等築二圍之後,唯恐原住民告官(私墾有罪),乃前往淡水廳申請墾照,淡水同知何茹蓮准之,並發給吳春郁義首的戳記(澳底吳沙基碑上即刻著春郁公武信郎),吳沙才敢公開招佃,每五甲地收鄉勇費二十銀圓,立鄉約,收租榖,開道路,設隘寮(除平埔族之外,山上尚有更強悍的泰雅族)。

嘉慶三年(1798)十二月初九,吳沙病逝,享年六十八,義首一職交由其侄吳化代領(有說吳沙長子當時尚幼,其實已廿八歲),吳化次第築三圍、四圍,至五圍時,始有翟淦通判入駐噶瑪蘭,距吳沙入蘭已十六年,距滿清入台已距一百廿八年(1812)。

吳沙死後,子孫依其遺言葬於三貂社(今之台北縣貢寮鄉仁里村仁和路卅四號之旁,由澳底仁和宮對面進入,墓前面臨石碇溪、福隆灣),莊梳娘晚吳沙十年逝世,得年五十七,葬於四城,墓前有吳沙紀念館,墓後為澤蘭宮,墓旁有李鳳鳴縣長所書“開蘭夫人紀念碑”。

吳沙八代孫吳旺橘認為吳沙公擇葬三貂社有下列之意義:一是吳沙悲天憫人,認為他若葬於澳底,澳底不會再發水災;二是吳沙訓誡子孫:百般武藝,不如鋤頭種地,他一生平實純樸,所得蘭陽溪北之地,全數酬謝民壯為功勞地,所以不必營造墳地;三、三貂為入蘭孔道,葬於斯,心繫蘭陽,守護蘭陽;四、三貂是吳沙發跡之地,隱然含有落葉歸根、飲水思源之意。

吳沙在蘭地,除頭城開成寺祀有長生祿位之外,在壯圍亦有神位供於土地廟。在四圍(今之四城)有吳氏大厝。在礁溪有吳沙國中,另外頭圍縣丞錢塘王兆鴻於咸豐八年桐月也立有昭績碑。

以上資料來自連橫台灣通史貨殖列傳,台灣古蹟全集第一輯,台灣歷史年表(楊碧川著),台灣紀事(莊永明著),吳沙公開蘭一九五周年紀念專輯(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