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_1-2_宜蘭縣蓬萊國小推動校園師生節能減碳管理辦法

宜蘭縣蓬萊國小推動校園師生節能減碳管理辦法

102年8月29日訂

壹、依據:

一、行政院98年12月16日 院臺經字第0980077778號函核定修正「政府機關及學校全面節能減碳措施」。

二、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落實節能減碳具體建議」。

三、宜蘭縣政府推動低碳家園政策方案。

貳、目的:為推行永續家園節能教育,節約電費支出,以養成師生良好環保習慣,實踐永續家園的目標。 

参、範圍:本校所有建物、設施及場地。 

肆、所有本校設施及場地之學生及教職員工。 

伍、用電管理辦法:分教室、辦公室、活動場地。

一、教室:各班教室、專科教室(含綜合教室)

(一)正常使用時,需滿足閱讀照明度及空氣流通之健康需求。

(二)部份人員使用或僅教師使用時,應集中使用人員,並限開啟該區的電燈及電扇。

(三)每班應安排一至二位同學負責電燈、電扇的開關操作。

(四)下課時間盡量讓學生離開座位,關閉電燈、電扇,活動筋骨,只要保留導師燈光;上課鐘聲響,再開啟全部電燈。

(五)若預計關閉電器時間不足5分鐘,則不必做關閉動作。

(六)各走廊、廁所由附近班級負責電燈開關的檢查及操作。

(七)教室內無人時,應關閉電燈、電扇等電器設備。

(八)學生放學後若教師有備課需求,以每日15:50-16:50為延長備課時間,超過者請移至一樓各行政處室,各教室均需關閉水電、門窗。

(九)各教室的節能工作由班級導師、各專科教室管理人員負責。

二、辦公場所、圖書室、健康中心

(一) 正常使用時,應滿足閱讀照明度及空氣流通之健康需求,提供適合工作之環境,達到高效率目標。

(二)辦公室在不影響業務下,視情形減少電燈及電扇數量。

(三)冷氣機使用原則:上午10時後,除室溫超過攝氏29℃以上(以辦公室溫度計為準),辦公人數三人(含)以上,始得開啟冷氣機,以節約用電。

(四)使用冷氣機時,設定溫度以26℃~28℃為宜,輔以電扇降溫,並關閉門窗,以防止冷能外洩或熱風滲入。

(五)冷氣機濾網應定時清潔,以提高運轉效率。

(六)行政用電腦逾40分鐘不使用立即關機,螢幕設定暫停時間達10分鐘則關閉電源;列表機要列印時再開機,列印完成立即關閉電源,列表機與螢幕屬耗電量高之設備,請隨時注意關閉電源。

(七)辦公室人員下班時應關閉所用電腦(業務需求除外)、印表機、立地電扇等所有電器設備。全室下班時,應由職工、替代役男或最後離開之人員,關閉所有電腦、影印機、電燈、電扇等所有電器設備,以達省電及安全要求。。

(八)各辦公室節能工作由各處室主任或管理人員負責。

(九)冷氣機使用原則得依學校用電狀況,隨時做調整。 

三、活動場地:大會議室、綜合教室

(一)正常使用時,應滿足一般照明度及空氣流通之健康需求。

(二)所有電腦、印表機及壁扇等所有電器設備,使用完畢應全數關閉,以達省電及安全要求。

(三)部份人員使用或僅教師使用時,應集中使用人員,並限開啟該區的電燈及電扇。

(四)場地用畢時,應關閉電燈、電扇等電器設備。

(五)各場地節能工作由該場地使用人員負責。

(六)場地管理人員應每日至少檢查場地電氣情況1次。

四、廁所及走廊:

(一)正常使用時,應滿足一般照明度及空氣流通之需求。

(二)由班級導師指派「節能達人」負責水電檢查及開關。

(三)上課鐘聲響起後,應立即關閉各走廊、廁所之電燈;若尚有人使用,應交待對方用畢關燈,並追蹤檢查。

(四)由管理單位張貼指示,提醒使用者自行開啟電燈,完畢後自行關閉。

(五)辦公室廁所及部分走廊應標示節能電燈開關標語,上班時間僅開啟部分電燈。 

陸、用水管理辦法:

一、洗手台

(一) 各教室及使用單位之給水設備請節約使用並隨手關閉,若發現有漏水狀況,請隨時報修。

(二) 洗手檯之水龍頭,若有損壞管理單位請立即報修。

(三) 每班應指定專人在上課鐘響時,檢查班級洗手台水龍頭。 

二、洗滌槽

(一) 各班導師應嚴禁學生以洗滌拖把龍頭(出水量較大)來洗手。

(二) 各班導師應嚴禁學生直接將拖把或抹布放在水槽內清洗,應搭配水桶以免水管阻塞。

(三) 各班導師應向學生宣導勿在洗滌拖把槽玩水。

(四) 每班應指定專人在上課鐘響時,一併檢查教室旁洗滌拖把槽。

三、飲水機

(一) 飲水機係飲水專用,切勿洗手、洗物,並適量取飲,以節約能源。

(二) 飲水機清理班級學生如發現漏水現象,請隨時報修。

(三) 每班應指定飲水機清理學生在上課鐘響時,檢查飲水機是否關緊。

 柒、管制辦法:

一、用能總量管理

(一) 由各班導師選出「節能達人」協助節能開關標示及檢查工作。

(二) 由「節能達人」協助主要用電設備的啟動和關閉操作。

二、節能工作檢查

(一) 由「節能達人」執行廁所及走廊定時檢查工作。

(二) 毎位「節能達人」協助檢查,利用每節上課鐘聲結束後,檢查2-3點位置,並由任課老師確認。

(三) 由管理單位不定時檢查班級、辦公室及活動場地。

 

 捌、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 陳請校長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