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蘇澳鎮蓬萊國民小學導護實施辦法
92.08.26制定通過
93.03.31修訂通過
93.08.26修訂通過
96.06.14修訂通過
97.08.28修訂通過
100.08.31修訂通過
100.10.17修訂通過
102.01.16修訂通過
- 依 據: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五條。
本校聘約第五條。
教育部替代役教育服務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第五款。
- 目 的:為生活教育行為實踐的加強,積極輔導學生正當的活動、養成愛整潔、有禮
貌、守秩序、負責任、重榮譽、勤學習的習慣。
維護學生安全與秩序,防止意外事件之發生,即刻處理偶發事件,增進學生之安全與改進生活常規。
- 辦法實施: 由全體教師輪流編組,採值星期制,每組二人,設總導護、副導護各一人。
懷孕已三個月之教師(須有醫師證明)不輪值導護工作,其導護工作由全體教師輪流代理之。
事、公假之代理及交換組別須事先知會學生事務組長並向教導主任報備始可,病假請以電話通知在校教師協助代理。
輪值之導護值勤當週無故不到者,必須負完全之行政責任。
凡該週導護之移交無故未到者,則次週繼續擔任至移交完為止。
導護值勤得掛導護臂章或背心以資識別,並帶口哨備用。
- 總導護職責:
每日教職員工朝會時,擔任司儀,並報告有關導護事項。
巡查各班早讀、整潔活動、午間休息,並記載整潔、秩序等成績。
主持升降旗儀式、整理隊形,向學生講述「生活與倫理」德目意義,生活檢討與整潔、秩序、勤勉等成績宣佈。
放學排隊、導送路隊,管制校門口交通安全。
辦理整潔、秩序、勤勉等比賽評分記錄。
處理偶發事件及其他導護事宜。
主持降旗事項及記載學校日誌,檢查廚房。
擔任值日。
週五學生午休時,主持總導護交接工作。
總導護上午執勤時間以07:15為準,下班時間以4207車次發車時間(16:34)為準。
指導學生放音樂打掃及廣播。
15:45~16:15待側門口學生全數離開後,於辦公室內備勤(若放學後須進行課後輔導者可於教室內備勤,餘者請至辦公室內備勤)。
副導護職責: 填寫導護日誌。學生上、下學安全維持。副導護上午執勤時間以07:15為準,下班時間則以下午值勤完畢為準。
- 中午導護:由低年級導師自行協調值勤。
- 導護志工: 由社區愛心志工於每日7:00~7:40上學時段義務協助管制蘇花路與南澳路十字路口(南昌藥局附近)。
- 導護補休權益:
1.依府教學字第0960007117號函示:擔任校外導護值週乙週後,在不影響課務情形下,於兩個月內核予補假 (依實際值勤時數補休)。 2. 「導護補休時數」定義:實際於校門口或路口值勤,維護交通之時數。 3.總導護值勤時間為下午15:45~16:15止。合計30分鐘,當週可合併累計時數補休2.5小時。副導護早自習值勤時間為07:15~07:35止,下午值勤時15:45~15:55止,合計30分鐘,當週可合併累計時數補休2.5小時。 4.值勤時間如遇調勤,而不足五日者,得合併、累計其他值勤時間,依實際值勤時間補休。需檢附相關資料,並於兩個月內累計完成並完成補休,逾期者以自動放棄論。 5.值勤時間如遇開學週或國定假日,而不足五日者,需依實際執勤時數於兩個月內完成補休(例:端午節為週三,該週實際執勤時數為四天共2小時,該週導護人員可申請補休計2小時)。 6.值勤時間如遇彈性放假而調動至週六值勤,該週六導護工作由原上班日之導護輪值人員值勤。 7.值勤時間如遇彈性放假補課,而補課時間原無安排導護值勤人員,則由當週導護值勤至週六中午結束再進行交接。 8.於實際執勤導護時,應在導護執勤暨補休紀錄單簽名,並請驗證人員(或單位主管)在該單核章以資證明。 |
八、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並陳請校長公佈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