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蓬萊國民小學「資源回收款」使用辦法
壹、目的:
為有效利用資源回收款,落實資源回收,獎勵師生隨時做好
垃圾分類之習慣,將資源回收款做以下之分配。
貳、實施辦法:
1.資源回收所得之款項10%作為行政業務費用(購買推動環
保業務相關文具用品…等)
2.資源回收所得之款項30%作為設備增置費用(購買廁所清
潔、資源回收所需用品)
3.資源回收所得之款項60%作為推動環保活動獎金及獎品
費用
3-1.獎勵各班兩名環保小天使之獎金及獎品
3-2.獎勵負責全校資源回收之班級獎金
3-3.每學期末摸彩活動獎品
參、本計晝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