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_4-5_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Post author:子淳老師Post published:2014 年 11 月 27 日Post category:其他配合措施相關內容<102>四.4校園用水、用電較去年度負成長2%以上,且有具體成效2013 年 11 月 20 日<102>四.5配合經濟部水利署「加強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用水措施網路填報系統」2013 年 11 月 20 日其他配合措施8:參與縣市環境教育活動2010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