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蓬萊國小校園安全暨危機處理小組工作要點實施計畫
壹、目的:
一、為維護本校校園之安全,阻絕防範危險或意外之發生。
二、加強本校對偶發事件的防範與迅速確實處理,使其消弭於無形或使傷害降至最低程度。
貳、危機處理層級分類:
一、緊急應變災害依範圍、模式與處理能力劃分二等級,逐次提升,逐級有效處置。
第一級:校園內中型災害¾災害較大,但仍局限於學校周界之內,可由學校本身應變能力予以處理。
第二級:校園內大型災害¾災害已擴及校園外,對校園內外造成嚴重影響。
二、依據上面二個等級的災害,分為二個階段的應變,其第一階段危機處理職責在學校,第二階段危機處理的指揮權是以警察單位(或縣府)為主,學校為輔,但校內之指揮權仍以本校為主。
三、第一階的現場指揮為校長或指定的代理人,第二階段校園現場總指揮則為警察單位(或縣府)。(但現場人員應及時應變)
參、危機防範分類:
一、意外傷害。(含車禍、溺水、運動傷害、遊戲傷害、中毒、傳染病、火災、爆炸等校園意外事件)
二、暴力滋擾。(含鬥毆、兇殺、恐嚇、勒索、綁架、強暴、性侵害、竊盜、公共財損等事件)
三、天然災害。(含強風暴雨、地震、工地事故等)
四、陳情請願。(含示威、請願、抗議等)
五、管教衝突。(含學生、師生、親師間等的衝突,及管教體罰事件)
肆、危機處理小組成員:如附件一
伍、危機處理權責劃分:如附件二
陸、處理步驟:
一、意外傷害:
(一)事前防範:對學生身心及各種行為可能造成之危險,有敏銳的警覺性並事前防範。
(二)傷害發生現場人員及時救護並向危機處理小組報告。
(三)危機處理小組聯絡醫護小組處理傷患或爭取時間先行救護或就醫。
(四)醫護小組展開人員救護。
(五)如遇火災、爆炸時,現場人員應即以砂土覆蓋撲滅及使用粉末或相關滅火器滅火並由危機處理小組立即聯絡消防單位緊急滅火。
(六)如遇實驗火災時,危機處理小組應即通知消防局出動化學滅火消防車到校滅火,依校園事件緊急通報規定通報教育處(傳真:9253084),並指派人員維持秩序。
(七)本校危機處理小組依現場影響情形,實施全校人員緊急疏散(停課)或正常作息,損失統計與善後處理。
二、暴力滋擾:
(一)現場(發現者)人員向危機處理小組報告。
(二)危機處理小組判定應介入之單位,如有傷害情況,聯絡醫護小組處理傷患。
(三)醫護小組派員展開人員救護。
(四)危機處理小組通報轄區警察局(或派出所)報案處理,並依校園事件緊急通報規定通報教育處(傳真: )。
(五)危機處理小組依現場影響情形,實施滋擾範圍人員緊急疏散(停課)或正常作息,損失統計與善後處理。
三、天然災害:
(一)遇有異象徵兆迅速通報學校負責人並持續注意後續發展。
(二)聯繫消防局(電話:119)或本縣警消單位。
(三)校園內依現場影響情形,機動處理實施全校人員緊急疏散(停課)或正常作息。
(四)安全組人員迅速派員關閉電源、火源、瓦斯及檢視可能造成意外傷害之場所。
(五)災後派員至現場檢查損害情況並通報以校園事件緊急通報規定通報教育處(傳真:9253084)。
(六)檢討並統計損失報告教育處國教科(電話:9251000;傳真:9253084)。
(七)如遇強烈地震時,指揮學生就地保護自己,待地震平息後,疏散至校園空地,提醒勿使用電梯或升降梯。
(八)校舍裂損倒塌或有嚴重龜裂:通報危機處理小組,封閉現場一切設施,禁止人員進入,清查人數,研判有人被埋時,火速出動所有可用人力、器具搶救,備妥人力支援庫。通知救護車(119),待命急救。
(九)道路橋樑塌陷裂損:通報危機處理小組,封閉現場,依校園緊急事件規定通報教育處,即行搶救、急救。無傷害時,各依責任設置路障阻絕。
四、其他:其他可能災害處置狀況如下~
上班時間:
(一)報告危機處理小組,並依校園危機處理事件進行各項工作分配。
(二)有安全顧慮時,總指揮應立即疏散人員至安全位置繼續監控,並報告後續發展情況。
(三)無安全顧慮時,立刻會同救難人員投入搶救行動,注意優先救人滅火、受傷人員急救與送醫治療。
(四)校長(或職務代理人)應即依規定,依校園事件通報規定辦理通報,除指定必要人員駐留辦公室擔任連絡工作外,迅速動員可用人力、器具、趕赴現場處理一切事宜。
(五)視需要通知醫護小組及消防局、警察局協助支援。
(六)清理善後、統計損失、做事件處理報告書。
非上班時間:
(一)值班人員於發現情況後,迅速通知危機處理小組,並繼續監控。
(二)危機處理小組組長立刻報告校長或校長指定代理人,並即召集處理小組編組人員赴現場,其處置方式同上班時間。
(三)災害分類依單位不同通知處理小組人員接續處置及善後清理、統計、報告。
柒、校園危機處理小組建制事項:
一、建置危機處理小組工作實施計畫,並置於明顯處供隨時取閱。
二、學校配置圖和鄰近地區地圖(含愛心導護商店),放置於明顯處。
三、學校內參與危機處理小組人員及相關機構的聯絡電話、住址、負責人員
資料,掛在明顯處,資料正確且一目了然。
四、學校對外聯絡通訊網路系統(如電話、手機、傳真機…等)保持堪用。
五、緊急照明設備、通訊器材和相關設施隨時檢測,保持堪用狀態。
六、學校人員名冊,聯絡電話住址(含家長緊急聯絡網)資料明確建立。
七、防護設備、消防器材、逃生設備隨時檢測及維修。
捌、規劃及訂定演習計畫:
每年定期舉行危機處理小組的訓練及演習,藉訓練使全校師生了解危機應變能力,藉演習使師生熟習應變動作。
玖、注意事項:
一、緊急處置、搶修及救護行動應注意保持本身安全之理念,若無能力處置,不可冒然動手,應交由專業人員處理,且個人安全防護裝具應佩戴妥當,現場人力不足應優先請求支援。
二、緊急處置初步段落後,進一步作業若涉及專業技術方能處置時,現場人員保持監控待緊急處理小組成員到場後接續處理。(上班時間由危機處理小組組長負責召集,下班時間由值班人員聯繫業務負責人員召集)
三、緊急處置措:原則上若僅一人發現時,如災情不大,在可迅速撲滅、消除或控制時則應先行處置報告,否則應優先通報;多人發現狀況時應立即分工,並同步展開處置措施,危機處理小組知悉後,應即運用一切可能趕赴現場執行應變任務。
拾、本注意事項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林子淳 教導主任:陳彥誠 校長:丁進添
宜蘭縣蓬萊國小『校園危機處理小組』權責劃分
處理層級
危機防範分類 | 處理層級分類 | 處理單位或 負責處室 | 備 註 | ||
第 一 階 段 | 第 二 階 段 | ||||
意外傷害 | 車禍 |
| ◎ | 教導處 | 校內外發生報請警方處理 |
溺水 |
| ◎ | 教導處 | 校外發生報請消防局處理 | |
運動傷害 | ◎ |
| 教導處 | 會同保健室處理 | |
遊戲傷害 | ◎ |
| 教導處 | 校園硬體修繕會同總務處處理 | |
中毒 、傳染病 | ◎ |
| 教導處 | 會同保健室處理 | |
火災 | ◎ |
| 總務處 | 會同消防局(隊)處理 | |
爆炸 | ◎ |
| 總務處 | 會同教導處、消防局(隊)轄區警局處理 | |
暴力滋擾 | 鬥毆 、兇殺 |
| ◎ | 教導處 | 會同警察局處理 |
恐嚇 、勒索 |
| ◎ | 教導處 | 會同警察局處理 | |
綁架 |
| ◎ | 教導處 | 會同警察局處理 | |
強暴 、性侵害 | ◎ |
| 教導處 | 保密方式會同警察局處理 | |
竊盜、公共財損 | ◎ |
| 總務處 | 會同教導處、警察局處理 | |
天然災害 | 強風暴雨 |
| ◎ | 總務處 | 如遇全縣性災害由縣府危機處理中心處理、指揮,學校以學生安全為考量彈性因應。
|
地震 |
| ◎ | 總務處 | ||
工地事故 | ◎ |
| 總務處 | ||
陳情請願 | 示威 |
| ◎ | 教導處 | 遇緊急事件通知教育局,現場管制人員會同轄區警察局處理。
|
請願 |
| ◎ | 教導處 | ||
抗議 |
| ◎ | 教導處 | ||
管教衝突 | 師生衝突 | ◎ |
| 教導處 | 會同家長會處理 |
親師衝突 | ◎ |
| 教導處 | 會同家長會處理 | |
管教體罰事件 | ◎ |
| 教導處 | 會同家長會處理 | |
學生抗爭事件 | ◎ |
| 教導處 | 會同家長會處理 | |
學生申訴事件 | ◎ |
| 教導處 | 會同家長會處理 | |
備註:處理層級 第一階段:校長(或職務代理人)負責指揮 第二階段:警察單位(或縣府)負責指揮 |
假設校園重大緊急事件演練-任務編組及工作分配表
職 稱 | 姓 名 | 任 務 | 備 註 |
召集人 (校長) | 丁進添 | 一. 綜合指揮一切事宜。 二. 召開重大緊急傷病事件應變小組議。 三. 發言人。 |
(※第二發言人)
|
指揮中心 (教導處) | 陳彥誠 | 一. 通報教育處( 體健科 )。 二. 通報宜蘭縣衛生局、蘇澳鎮衛生所。 三. 撰寫新聞稿提送召集人發言。 四. 各組間聯繫、協調及應變處理。 五. 巡視重大緊急傷病事件現場及維護各項安全工作。 六. 現場秩序維護。 七. 引導記者採訪。 八. 製作感謝狀給支援單位。 |
(※第一發言人) |
醫護組 (本校急救小組) | 陳秀美 | 一. 緊急救護專業評估及處理。 二. 檢傷分類。 三. 救護紀錄與轉介評估。 四. 申辦學生平安保險理賠事宜。 五. 事後傷病處理情形登錄及統計分析。 |
|
行政組 (協助醫護組) | 林子淳 | 一. 協助各小組事務。 二. 彙整重大傷病送醫人數統計表(附件二)送醫狀況送指揮中心。 三. 聯絡傷病師生之家屬。 四.
| 1.分配支援人員協助事項。
3.連絡家屬。 4.回答家長電話查詢。 (針對事實) |
後勤組 | 李進修 林子淳 | 一. 聯絡一一九。(學務) 南澳消防局03-9981119 二. 聯絡午餐廠商(學校午餐中毒) (總務) 通報蓬萊國小本案中毒事件,通知現場保持、廚房進出人員管制及廚工人員人體採檢。(總務) 三. 巡視重大緊急傷病事件現場及維護各項安全工作。(學務) 四. 查詢當天醫院之急診床容量。 (學務) 五. 告知醫護組當天各急診床容量。 (學務) 六. 調度教師送師生就醫車輛。 (總務) 十 . 聯絡醫護支援單位南澳中學、南澳、碧候國小等支援、家長會前來支援。(學務) 十一.通報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 網。(學務) 十二.引導支援人員至指揮中心。 (總務) 五. 調派代課教師或處理停課相關事宜。 安排復課及傷病個案返校進行補救教學。 | 1.聯絡119及說明學校中毒學生人數知會119。(學務) 2.聯絡午餐廠商 (電話:0800355448)(總務) 3.蓬萊國小電話(03-9981062) 4.聯絡愛心媽媽、家長會長支援。(總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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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組 | 林欣靜 莊一凡 | 一. 協助支援隨車護送學生就醫。 二. 負責支援家屬各項輔導工作。 三. 家屬安撫輔導。 四. 重大緊急傷病學生情緒陪伴。 | 回報學生就醫的情況(醫院名稱、人數、診療狀況、現場情況等)給行政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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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調組 | 主計: 林耀川先生 | 一. 協助師生家屬傷病電話諮詢及通報。 二. 填寫重大緊急傷病事件病患登記總表。(附件一) 三. 提供相關行政支援措施諮詢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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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 | 林中行 白孟芳 楊友梁 | 一. 點名 二. 登錄傷病事件班級學生動態名冊。 三. 安撫學生情緒及輔導並觀察疑似食物中毒之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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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學生 (指揮中心) | 工友: 詹美玉小姐 | 一. 協助資料傳送。 二. 由指揮中心分配工作。 三. 食物中毒時,協助並配合學校午餐食物留樣(單樣20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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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組 (指揮中心) | 陳玉如 王文彥 | 一.協助支援隨車護送學生就醫,辦理 醫療住院手續。 一. 二.支援傷病的職員。 三.支援傷病的教師。 四.由指揮中心分配工作。 | ※回報學生就醫的情況(醫院名稱、人數、診療狀況、現場情況等)給行政組 |
宜蘭縣蓬萊國小重大緊急傷病事件之通報與支援單位通訊網
一、 通報單位
單位 | 教育局學管科 | 教育處處長 | 督學 | 教育處體健科 | 體健科 |
電話 | 9251000#1410 | 9251000#2600 | 9251000#2612 | 9251000#2630 | 9251000#2632 |
單位 | 衛生局保健科 | 南澳衛生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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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9322634#250-259 | 998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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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醫療單位
單位 | 聖母醫院 | 博愛醫院 | 蘇澳榮院 | 建生醫院 | 南澳衛生所 |
電話 | 9562830 9532532 9544106#6116 | 9551851 9565271 9543131#1131~3 | 9952887 9904515 9905106#181 | 9962930 9961121-2 | 9981019 |
容量 | 50床 | 46~100床 | 10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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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 仁愛醫院 | 陽明附設醫院 | 杏和醫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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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9321888#1133 | 9325192 | 9886996#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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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量 | 5床(1) | 20~50床(2) | 4~10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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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家長會支援人員【支援人員報到時,請行政支援組即時登錄,再分配支援】
姓名 | 會長 蔡士傑 | 副會長 藍文斌 | 副會長 李光藝 | 副會長 潘振興 |
手機 | 0910-057065 | 0928-837318 | 0919-504588 | 0913-720719 |
五、連絡支援學校
學校 | 南澳中學 | 南澳國小 | 碧候國小 |
電話 | 9981024 | 9981228 | 9981634 |
六、連絡營養午餐廠商
廠商名稱 | 慶豐公司 |
聯絡電話 | 03-9255448 |
七、宜蘭縣蓬萊國小學教職員通訊資料暨愛心志工聯絡名冊
宜蘭縣蓬萊國小重大緊急傷病事件之送醫隨車人員注意事項
一、任務
- 確認該車送醫之傷病師生名單
- 隨車照顧送醫之傷病師生
- 協助辦理醫療住院手續
- 通報學校傷病師生之就醫狀況
- 就地協助安撫家長情緒
二、回報內容
1.到達醫院之正確時間及地點
2.再次回報人數
3.診療狀況(急診觀察/住院/危急/死亡)
4.現場情況大致說明
5.該院是否容許再接受傷病之師生
————————————————回 報 範 例—————————————————-
留置醫院教師:○○○
回報內容
○○醫院到達時間13:50分至急診,傷病學生3人,分別為○班○○○、○班○○○、○班○○○,目前3位學生生命徵像穩定,在急診打點滴觀察中,以無生命危險,目前以有○○○、○○○學生家長已到達醫院了解學生狀況。
留置醫院教師:○班○○○、○班○○○、○班○○○
回報內容
○○醫院到達時間14:10分至急診,傷病學生6人,分別為○班○○○、○班○○○、○班○○○、○班○○○、○班○○○、○班○○○,目前○○○、○○○、○○○、○○○4位生命徵象穩定,在急診打點滴觀察中以無生命危險,但○○○、○○○其因嘔吐嚴重目前有脫水情形,醫院已經在緊急處理中,目前學生家長都已到達醫院了解學生狀況,其中○○○、○○○家屬尚未到達醫院,並且請醫生向家長解釋病況,仍需觀察中。
查詢當天醫院之急診床容量 ○○醫院 電話: (尚有急診床○床)
○○醫院電話: (尚有急診床○床) 回報醫護組知
校園安全及相關通報彙整表 100.08.31修
通報項目 | 通報方式 | 備註說明 | |
01 | 兒少保個案 | 一、電話:113(婦幼保護專線) 或9321515、9351515 9328822轉240-264(社會處福利服務科) 二、傳真至 1.本縣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 心(社會處):9332083或 9332081 2.教育處學管科:9252698 三、校安通報。 | 1.兒童係指12歲以下:少年係指12─18歲。 2.兒少保個案於校安通報時,除有重大傷害或死亡(屬甲級),餘皆以「乙級」等級通報。 3.如狀況很緊急,可先報警或找婦幼隊(9365590)協助。 |
家庭暴力 97.01.01更新 ※ 本通報由學務處進行 | |||
02性侵害防治
| 其中校園性平案件接案單位為學務處,並請由校長擔任召集人召開性平委員會議。 | ||
03高風險通報 ※ 本通報由 輔導室負責並知會學務處 | 社會處福利服務科 一、電話: 9321515、9351515 9328822轉240-264 二、傳真:9361053、9357964 | 本府接到通報後,將依溪南、溪北、原住民地區(大同、南澳鄉)委由民間機構執行本方案服務。 一、溪北:家扶中心 電話:03-9322591 電話:03-9331001 三、大同鄉、南澳鄉、三星鄉:世界展望會 電話:03-9549729 ※如果僅是經濟問題,請找經濟(05)經濟協助。 | |
04自殺防治個案 ※ 本通報由 學務處進行 | ㄧ、電話: 1.衛生局:9322634分機231 2.教育局:9251000分機2672 二、傳真: 1.衛生局:9362317 2.教育局:9252698 三、校安通報。 | 本縣自殺防治窗口為衛生局個管師─蘇愛華小姐。 ※有自殺事實才通報。 | |
05大溫暖 | 1957 福利關懷專線 | 經濟補助 | |
0校安通報
http://csrc.edu.tw/ ※ 本通報由 學務處負責 | 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即http://csrc.edu.tw/ 本校帳號: X02U018 本校密碼: ples9981062
|
事件即時通報表」完成通報。 | |
「校園治安事件彙報表」資料登錄系統http://csrc.edu.tw/cresearch/index.htm | 國中小每月第一個工作日上網填報上月之校園治安事件統計數據。 | ||
07毒品危害防制
※ 本通報由 學務處進行 | 一、電話: 1.衛生局:9322634分機231 9351146 2.教育局9251000分機2672。 二、傳真: 1.衛生局:9362317 2.教育局:9252698 | 1.衛生局聯絡人:衛生局個管師蘇 愛華 2檢附相關通報流程圖及通報單(轉介單)如附表。 | |
中輟通報 ※ 本通報由 教務處進行 | 全國國民中小學中輟通報及復學系統http://www.mlss.edu.tw/ | 學生未依規定請假或無故到校達三天以上者(第4天上網mlss.edu.tw通報)。 | |
教育部學產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 |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http://www.ncut.edu.tw/newncit/index2.asp再點選「學產基金急難救助」 | 急難救助金(申請資格及條件等相關訊息請逕上該網站查詢) | |
反詐騙專線 | 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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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壹、通報單位請注意保密原則(含通報者姓名、被通報者、協助社工等人員),如以傳真通報
者,請先以電話聯繫通報單位,以免通報內容外洩。
貳、請通報者主動與通報單位聯繫,並追蹤後續處理狀況(直至結案為止),已達完善之通報
流程。
参、上表「01─07通報項目」含相關表格及流程表供各校參辦,其中「01─03之通報表」如
有疑義請填「學校通報案件疑義知會單」復傳教育局承辦人(蘇明宏)。
肆、請與附近轄區派出所、衛生局、醫院、鄉鎮公所保持密切聯繫,以建置(含電話等通訊方
式)完整防治網絡。
伍、有關通報相關法律:
一、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責任通報人員知悉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時,應立即向
本府社會局通報,並副知教育局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二、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責任通報人員在執行職務時知有家庭暴力之犯罪嫌疑
者,應通報本府社會局,並副知教育局。
三、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八條規定責任通報人員於執行職務知有疑似性侵害犯罪情事者,應
立即向本府社會局通報,並副知教育局,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陸、相關通報補充說明:
一、校安通報
1、校安通報係屬行政命令。
2、校安通報等級分為甲、乙、丙三類,甲類通報時間至遲不得超過15分鐘、乙類通報
時間至遲不得超過12小時、丙級為2週內完成通報。
二、毒品危害防制:校園中發現有使用毒品者填寫「宜蘭縣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戒毒個案通
報單」,並先行評估個案需協助項目,傳真至衛生局。提供:戒毒、美沙冬替代聊法、
愛滋病篩檢、心理諮商、戒毒中途之家、社會經濟補助、就業輔導、就學輔導等協助
及轉介。(各項攸關毒品防制相關資源已掛設於本縣衛生局網站-毒品危害防治中心)。
朝會時老師宣導如何使用防災頭套〈101.09.04〉
防災演練〈101.09.11〉
模擬學生受傷處理流程〈101.09.11〉
消防隊大哥哥教小朋友如何正確防災〈101.09.11〉
學生疏散演練〈101.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