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4校園用水用電較去年度負成長2%以上,且有具體成效者【總務處】Post author:articsPost published:2011 年 12 月 5 日Post category:其他配合措施附件下載相關內容103_4-5_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2014 年 11 月 27 日105_5-1規劃水循環再利用設施-生態池水源利用高低位差產生2016 年 11 月 16 日其他配合措施8:參與縣市環境教育活動2010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