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 蘭 縣 武 塔 國 小 飲 用 水 管 理 維 護 實 施 計 劃
壹、依據:年度總務處工作計畫
貳、目的:
(一)落實飲用水定期檢驗制度,維護飲用水良好品質。
(二)加強飲用水管理維護,確保飲用水使用安全。
参、實施方式:
(一)各項飲用水設施之管理維護列入年度校務計畫及行事曆確實辦理。
(二)管理及維護事項:
項次 | 項目 | 工作重點 | 負責人員 | 工作時間 | 備註 |
維護人員 | |||||
一 | 依規定張貼標示 | 張貼維護紀錄、檢驗結果於飲水機旁 | 總務 | 定期更新 |
|
二 | 進水系統維護: 輸用水管、抽水系統 | 1.製作檢修紀錄 2.定期檢視維護 | 總務 | 每月一次 |
|
工友 | |||||
三 | 水塔及蓄水池 | 1.定期檢視維護是否滲漏及正常關鎖定期清洗 | 總務 | 寒、暑假 |
|
工友 | |||||
工友 | |||||
四 | 飲水機維護 | 1.飲水台、飲水機表面清潔並於維護紀錄簽名 2.飲水機電源檢修 3.飲水機濾心定期更換 | 總務 | 每半年一次 |
|
工友 | |||||
五 | 水質檢驗 | 依縣府公文規定水質檢驗日期送驗
| 總務 | 每學期兩次 (縣府公文) |
|
六 | 檢驗結果公佈 | 張貼檢驗結果於飲水機旁 | 總務 | 檢驗後 |
|
八 | 水質檢驗不合格處理 | (一)立即公告禁止飲用 (二)進行設備維修工作 (三)前項設備維修工作完成後,應再進行水質複檢,陳報衛生局請檢驗合格後,始得再供飲用 | 總務 | 學期中 |
|
工友 |
(三)飲用水安全管理定期檢視紀錄表
肆、經費:由校內年度預算項下相關費用支應。
伍、本計畫陳校長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主計: 總務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