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小局長選舉實施要點

宜蘭縣南澳鄉武塔國小九十九學年度環保小局長選舉實施要點

一、候選人資格:本校五年級學生,由班會表決出二位品學兼優、熱心服務之同學為環保小局長之候選人。

二、報名時間:推薦名單於九月二十日()前送交選務工作委員會,並於九月八日()由各候選人抽定選舉號碼。

三、政見發表時間:

1. 公辦政見會:九月二十八日()學生朝會時間,每人以三分鐘為限。

2. 私辦政見會:九月二十八日()至九月三十日()各候選人利用下課時 間自行至各年級發表政見,爭取選票。

四、選舉投票時間:十月一日()上午十點二十分起。

五、選舉投票資格:本校全體學生。

六、選務工作委員會:由  校長、二處主任、教務組長、承辦學務組長擔任之。

七、投票注意事項:每位選民(學生)只能就環保小局長候選人中圈選一名,違反此規定者,以廢票論。

八、當選人於十月一日()開票結束後公佈,最高票者為環保小局長。

十、競選須知:

1.      私辦政見發表會時間起至投票投票前一日止,共三天為宣傳活動時間,不得提前活動。

2.各候選人得在級任老師的指導下組成助選團,由師長及同學協助設計海報、標語,並製發宣傳單。

3.宣傳海報須事先送至選務工作委員會審核。海報張貼於指定地點(中庭)

4.各候選人可指定助選員一至三名,並將名單送至選務工作委員會。助選員可在私辦政見會中上台發表助選言論。

5.私辦政見會除各級任到場指導外,並由選務工作委員會指派監選員到場監督,論不得踰矩。

6. 政見內容應以同學自治管理及服務內容為主,不得空談不切實際之問題,亦不宜承諾任何無從兌現之政見。

7. 各候選人及助選員於活動時間,應佩帶學校統一製作的紅彩帶,以茲識別。

8. 家長不得進入校區進行宣傳活動,嚴禁社會選舉中之惡習(如賄選、暴力等)出現。

9. 候選人在活動前,應簽定選舉公約,並確實遵守。

10. 違反上列規定,輕微者由選務工作委員予以糾正,嚴重者將依規定取消候選人資格。

十一、本要點如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

十二、本要點經  校長核准後實施。

學務組長:                教導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