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 99-101環教三年計畫

  宜蘭縣武塔國民小學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教育部「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畫」。

(二)宜蘭縣國民中小學99年度環境教育考評實施計畫。

(三)本校校務計畫。

二、主辦單位:教導處。

三、協辦單位:總務處。

四、執行期間:99年1月1日至101年12月31日。

五、目標:

(一)透過教育過程,教導學生注重環境衛生,提供獲得保護及改善環境所需的知識、態度、技能及價值觀。

(二)加強學校進行環境教學,培養具有環境素養的公民,保護生態環境,積極尋求環境污染問題解決之道,善盡惜福愛物、提升關懷鄉土、美化環境之責任感。

(三)推動環境倫理,透過學校教育與社教宣導活動,讓師生及社區民眾主動積極建立垃圾分類、資源回收的環境行動,貫徹資源回收工作。

(四)落實推動校園生活環保工作,養成節約能源、惜福、愛物及減廢之生活方式。

(五)以人文理念和科學方法,致力於自然生態保育及環境資源的合理經營,以培養永續經營的理念,促進學生建立積極正面的價值觀與態度,產生環保行動。

五、項目、內容及方式:







項目

內            容

進          行         方          式

執行單位

 一、

推

動

學

校

環

境

管

  理

 (一)訂定 (修定) 永續環境管理計畫

   

1訂定(修定)並發展符合本地特色的永續校園環境管理計畫。  

學生事務處

2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參與推動校園環境管理計畫。

學生事務處

3推動校園環境稽核實務,以強化校園環境管理。

學生事務處

  (二) 執行校園環境管理 

1採行綠色建築觀念,以建構及修繕房舍、設施、場所。.  

行政事務處

2. 妥善處理研究、教學、實習後之廢液及廢棄物,落實實驗室安全衛生教育。

學生事務處

3建立校園環境安全衛生及防災應變機制。

行政事務處

(三)、管理發揮環保小組組織功能

1定期檢討環保小組工作推行及相關措施。

學生事務處

2推廣校園環境稽核及促成校園改善作業。

學生事務處

二、

落

實

環

境

教

學

 

 

 

 

 

(一)培育環境教育師資     

鼓勵成立環境教育教師專業成長團,進行環境教育相關研究。

學生事務處

(二)開發環境教材

1鼓勵教師自行設計環境教育教案。

學生事務處

2設置環境教育網頁、環境教育宣導專欄及場所,推動環境教育數位典藏,以供各界及學校共享。

學生事務處

3善用校園環境資源、規劃校園環境教學步道,提供教學。

學生事務處

   (三)舉辦環境教育教學活動 

1教師自行設計環境教學活動。.

學生事務處

2運用教育部、環保署編訂的環保輔助教材進行教學活動。 

學生事務處

3運用電腦輔助環保教材進行教學活動。

學生事務處

4進行師生家長環境教育交流活動。

學生事務處

5辦理鄉土戶外環境教學研習活動。

學生事務處

6鼓勵師生參與校外環保服務活動。

學生事務處

三
推

動

校

園

生

活
 
環

保

    (一)舉辦環保競賽及會議

1.舉辦環境有獎徵答及教學活動。

學生事務處

2.舉辦環保教育宣導、研習會及工作坊等。

學生事務處

(二)落實校園生活環保

1.推行校園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再利用(含參考書、制服、學用品、落葉及廚餘等)、辦公室做環保及節省資能源等。

學生事務處 

2.鼓勵學校使用再生能源、水資源回收再利用及省水省電器材。

行政事務處

3.落實綠色採購方案,並加強校園辦理綠色消費之宣導活動及鼓勵師生力行綠色採購。

行政事務處

4.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並配合政府機關環保施政重點,推動校園環保服務工作。

行政事務處

六、預期效益:

(一)透過學校師生及家長的參與,共創符合永續發展、安全舒適的校園環境。

(二)執行環境創意教學,增進學生對環境覺知、技能、行動及價值觀。

(三)積極推動校園環境保護工作,增進學校成員環保行動力。

七、執行與考核
(一)
配合有關資料、訂定校內環境教育實施計劃、報請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並每年報辦理情形表一次。

    (二) 接受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環保督導小組及中央教育`環保主管機關得隨時到校視察環境教育推行情形或考評。

   (三) 獎勵環保教育或工作績優教師及學生,或推荐教育部表揚。

八、本計劃奉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