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東鎮公所100年度「資源回收、垃圾減量暨垃圾強制分類等相關環保工作

羅東鎮公所100年度「資源回收、垃圾減量暨垃圾強制分類等相關環保工作」研討會議紀錄

 

一、時間:100年7月8日(星期五)上午9時30

二、地點:鎮公所三樓會議室

三、主席:黃隊長政釧

四、主席致詞

五、報告事項:

100年度【環保創意市集】為提倡知福、惜福、再造福,資源永續使用之意念及培養民眾從日常生活中環保觀念及正確回收知識。

(一)活動時間:10084日(星期四)下午五時於羅東鎮中山公園廣場舉行。

(二)活動內容:舊物交換區、物品修理區(電器、鞋子、腳踏車)資源回收兌換區(兌換廚餘土)、表演區、環保創意市集、二手腳踏車拍賣、各機關宣導區。

(三)本項活動攤位規劃,請各級學校及社區、里辦公處、各單位、各社團設置1個攤位;慈濟、法鼓山設置3個攤位為原則。

六、討論事項:

案由一:100上半年廢乾電池回收摸彩品(圖書禮券)等相關事宜,提請討論。

說 明:

(一)請各校儘量在期限內提報廢乾電池回收相關數據,以利摸彩品(圖書禮券)


採購並請每學期提供約3張成果相片。
辦 法:會議通過後實施

決 議:依說明段辦理。


案由二:【環保創意市集】活動攤位分配及相關事宜擬如說明,請討論。



明:


(一)本次活動現場佈置單位招牌、2張長條桌、3張椅子預定於活動前一天


準備完竣,活動當天本所提供每單位3個便當、礦泉水並請於430分前


佈置完成開始執行活動,提請討論。


(二)為因應活動順行,請參加單位留下電子郵件網址(包括聯絡人、傳真號碼、


電話號碼),俾主辦單位將本次會議相關資料傳送,以利各單位辦理有關事


宜。



法:會議通過後實施



議:


(一)請參加單位於430分至活動現場服務台報到。


(二)義賣物品及捐款單位相關數據請於當天活動結束後填妥送至現場服務台。

七、臨時動議

100年活動預告:『第六屆羅東環保變變變』活動,訂於1112月間於羅


東展演廳舉行,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八、散會

宜蘭縣立羅東國民中學環保志工服務辦法

宜蘭縣立羅東國民中學環保志工服務辦法

  1. 目的:為擴大學生參與校園綠化、美化與環境保護工作,並普及環保意識,俾利環保工作之落實,特徵募環保志工。
  2. 對象:本校七、八年級學生,凡具有服務熱誠,對推動環境保護工作有興趣,並自願協助提升及維護本校環境品質者皆可申請加入為隊員。
  3. 工作範圍:
    1. 協助維護校區環境清潔,巡查、勸導並適時反應等工作。
    2. 以身作則協助推動校區活動之資源回收及垃圾減量工作。
    3. 加強各班環境宣導與配合環保政策之推動。
    4. 協助辦理環保教育宣導工作。
  4. 服務時間:
    視維護工作需要以每日每節下課與臨時機動性支援為主,但得視各項環保工作的性質主動並持續的提供必要的協助及各項訊息。
  • 註:為建立良好形象並兼顧安全,服務時一律須穿著學校準備的環保志工背心,以資識別。

宜蘭縣立羅東國民中學環保志工調查表 年 班

班級座號

姓 名

班級座號

姓 名

    
    
    
    
    
    
    
    
    
    
    
    
    

導師簽名:

羅東國民中學100學年度第一學期廁所綠化美化競賽實施辦法

羅東國民中學100學年度第一學期廁所綠化美化競賽實施辦法

一、目的:為提供本校教職員生舒適衛生的如廁環境,培養學生良好衛生習慣,並彰顯本校師生推行環境教育之成效,特舉辦本活動。

  1. 實施方式:
    1. 對 象:全校負責廁所清潔維護的班級
    2. 活動時間:100學年度第一學期
    3. 評分日期:第一次:100年09月29、30日
      第二次:100年12月15、16日
    4. 評量內容:1、清潔佔百分之六十
      2、植物綠美化佈置佔百分之三十
      3、創意佔百分之十
      備註:1.除必要性之文宣(以A4A5尺寸為限)外、請
      還原牆面該有的潔淨。
      2.文宣可拿到學務處護貝、禁止使用泡棉雙面膠浮貼。
    5. 獎勵:兩次活動累計分數,全校擇優錄取八名,於期末頒獎

      第一名:捌佰元獎金、獎狀乙紙及嘉獎兩次
      第二名:陸佰元獎金、獎狀乙紙及嘉獎兩次
      第三名:伍佰元獎金、獎狀乙紙及嘉獎兩次
      第四名:肆佰元獎金、獎狀乙紙及嘉獎乙次
      第五名:參佰元獎金、獎狀乙紙及嘉獎乙次
      第六名:貳佰元獎金、獎狀乙紙及嘉獎乙次
      第七、八名:壹佰元獎金、獎狀乙紙及嘉獎乙次

    6. 獎金由學務處資源回收款項下支付
    7. 本辦法簽請校長核准後實施

宜蘭縣立羅東國民中學節約能源推動小組設置要點

宜蘭縣立羅東國民中學節約能源推動小組設置要點

  
 

  1. 依據

教育部96年6月26日台環字第0960096530號函「加強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措施」與能源管理法第九條及能源管理法施行細則第七條之規定辦理。

  1. 目的

本校為推動節約能源,使能源充分有效利用,訂立本校「節約能源推動小組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並成立節約能源推動小組(以下簡稱推動小組),推行節約能源管理工作,以期達到用電與用油量不成長為目標。

  1. 組織

本推動小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總務主任兼任執行秘書;另置能源管理人員一人,由事務組長擔任;並由教務主任、學務主任、總務主任、輔導主任、人事主任及會計主任為小組成員。編組架構如(附件1)。

  1. 推動小組主要任務

本小組為本校實施節約能源管理單位,主要負責工作如下:

  1. 研議校內能源使用規則、目標及計畫。
  2. 擬定年度節約能源計畫內容、執行人力及預算經費。
  3. 彙整年度使用能源統計資料並定期檢討校內能源使用狀況。
  4. 定期檢視校內各使用能源設備之能源使用效率並檢討改善。
  5. 宣導節約能源知識,並舉辦節約能源相關活動。
  6. 節約能源工作執行成效考評與建議事項。
  1. 推動小組工作執掌如下(如附件2):
    1. 召集人(校長):督導本校節約能源推動小組各項業務。
    2. 執行秘書(總務主任):協助節約能源推動小組各組相關業務,並召開會議檢討改進。
    3. 行政組(總務處):
      1. 訂立本校推動節約能源計畫。
      2. 策劃、執行節約能源措施。
      3. 定期查核、維修能源設備。
      4. 製作、張貼日常節約能源標語,以養成節約能源之習慣(行政辦公室)。
      5. 定期進行學校水電費之支出統計分析。
      6. 擬定及執行校園水電管制辦法。
      7. 定期檢討用電合理契約容量,避免過與不及電費浪費。
    4. 教育組(教務處):
      1. 配合能源教育週,將節約能源融入各科教學。
        1. 製作、張貼日常節約能源標語,以養成節約能源之習慣(教室、專科教室及其他教學空間場所)。
      2. 協助提供各組相關資訊設備及技術支援。
    5. 執行組(學務處):
      1. 各班成立能源小組及選派節能股長,實際管理班級用電。
      2. 舉辦有關能源教育之相關活動。
      3. 安排人員於週會做相關之演講。
      4. 宣導全校師生一週一日不開汽機車,鼓勵騎單車或步行推動健康日活動。
    6. 文宣組(輔導室、人事室):蒐集或製作相關教材、教學媒體。
    7. 經費組(會計室):各項相關活動經費之審核、整理。
  2. 執行單位

    節約能源執行單位負責人員為各行政處室主任及場管人員,負責執行由本小組制定之節約能源目標、措施及工作計畫等相關事項。

  3. 評核
    1. 依據本校「節約能源計畫」做好內部節能減碳工作,並加強推廣節能減碳教育,使人人養成節約能源的習慣和態度。
    2. 本小組每年度不定期召開工作會及檢討會,擬定具體可行的節能措施及計畫,交由各權責單位推動執行,並定期紀錄及查核與自我評量及檢討。執行成效良好之單位得由本小組簽陳 校長敘獎。
    1. 本要點經主管會報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佈施行,修正時亦同。

附件1

                  節能減碳推動小組編組架構

 

 


 

 

 

 

 

 

 

 

 

 

 

 

 

 

 

 

 

 

 

 

 

 

 附件2

推動小組工作職掌

項次

權 責 單 位

負 責 工 作 項 目

備 註

1

召集人(校長)

督導本校節約能源推動小組各項業務。

 

2

執行秘書

(總務主任)

協助節約能源推動小組各項相關業務,並召開會議檢討改進。

 

3

行政組(總務處)

  1. 訂立本校推動節約能源計畫。
  2. 策劃、執行節約能源措施。
  3. 定期查核、維修能源設備。
  4. 製作、張貼日常節約能源標語,以養成節約能源之習慣(行政辦公室)。
  5. 定期進行學校水電費之支出統計分析。
  6. 擬定及執行校園水電管制辦法。
  7. 定期檢討用電合理契約容量,避免過與不及電費浪費。

 

 

 

執行秘書及委員各一人

4

教育組

(教務處)

  1. 配合能源教育週,將節約能源融入各科教學。
  2. 製作、張貼日常節約能源標語,以養成節約能源之習慣(教室、專科教室及其他教學空間場所)。
  3. 協助提供各組相關資訊設備及技術支援。

 

委員一人

5

 

執行組(學務處)

  1. 各班成立能源小組及選派節能股長,實際管理班級用電。
  2. 舉辦有關能源教育之相關活動。
  3. 安排人員於週會做相關之演講。

委員一人

及兼節能教育宣導人員一人

6

文宣組(輔導室、人事室)

蒐集或製作相關教材、教學媒體。

委員一人

7

經費組(會計室)

各項相關活動經費之審核、整理。

委員一人

宜蘭縣立羅東國民中學節能減碳執行計畫

宜蘭縣立羅東國民中學節能減碳執行計畫

  1. 依據

宜蘭縣政府99.01.14府旅商字第0990006361號函辦理。

貳、目的
為增進本校全體師生身體力行善用能源、建立珍惜能資源的觀念,且配合6月5日「世界環境日」推動6大方案,推動開源節流措施,避免能源浪費,鼓勵省錢省能、節約消費,期使資源永續利用。

  1. 具體方案

    (一)節約用水
  1. 將小便池自動沖水器沖水時間適量調短。
  2. 面紙或衛生紙投入垃圾桶內,不要丟入馬桶中。
  3. 控制洗手台水閥流量,以節約用水。
  4. 新裝設馬桶採二段式沖水裝置,並檢視注意水管或馬桶之漏水狀況,並在馬桶水箱中放置一個裝水瓶子(玻璃瓶或塑膠瓶),反覆測試決定放在水箱中的瓶子之大小及數量,以維持馬桶適當沖洗力。
  5. 新裝設水龍頭採用省水龍頭;既有水龍頭,可加裝橡膠墊,以增水壓,減少水流,若水龍頭損壞時,可改換裝手壓自閉龍頭以利控制用水量。
  6. 建築物興建雨水回收及中水回收系統。

(二)節約用電
冷氣機:

1.冷氣設定溫度以28℃為準,且溫度以固定在26~28℃;並由學校總務單位定時檢測,做為管控依據。

2.配合電風扇使用,使室內冷氣分佈較為均勻,略提高設定溫度即可達到相同的舒適感,並降低冷氣機電力消耗;過濾網每月清洗1次,以利空氣流通,增進舒適度。

3.夏季之穿著保持清爽,以減少冷氣之使用及降低冷氣使用度數。

4.增加教室、辦公室通風效果。

5.增加燈具間距及照明燈具選用有「節能標章」之省電燈管;定期擦拭,維持應有亮度及節約電能;採取分區責任管理制度,依所負責區域關閉不需使用之電燈,並養成隨手關燈之習慣。

6.平時燈具若不使用或非必要使用者,如藏書庫、走廊、廁所等僅留部分照明或裝設自動感應式照明即可;下課時非必要性照明,以及未在勤之會議室、辦公室等隨即關閉。

7.窗戶定期清擦,增加自然採光,需要時裝設防熱玻璃。

(三)節省油料

  1. 使用公務校車時,確實填好用車紀錄,落實共乘理念。
  2. 鼓勵師生上、下班(學)多使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少開車。
  3. 鄰近校區上課、開會或洽公者,於適當距離範圍內,勤走路、騎腳踏車,或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4. 鼓勵業務聯絡多加利用網路或電話聯繫協調業務,減少交通往返時間及油料之耗費。

(四)節約用紙

1.開會時不用紙杯,多使用環保杯、玻璃杯或自備茶杯等。

2.使用電子郵件傳遞,鼓勵校內同仁雙面影印或使用回收紙影印(限無牽涉公文機密廢紙使用);開會通知單之收受對象若為校內同仁(除密件者),不再加附公文信封,直接將通知單送至各單位即可。

3.對部內各單位傳送公文袋時,鼓勵多重複使用。

4.鼓勵使用再生紙且切實做好紙類回收工作,建立回收流程,勿將紙類丟棄於一般垃圾桶內。

5.會時多利用會議場所之多媒體設備報告或說明,減少會議資料之印製。

(五)資源回收

1.各項資源回收物品,如鐵鋁罐、寶特瓶、玻璃類及紙類等做好分類,確實回收。

2.鼓勵自備環保餐盒減少使用保麗龍餐盒、鋁箔包裝、塑膠罐裝飲料等之餐飲品。

3.設置之資源回收桶張貼回收標誌,做好教育宣導。

4.各公務廢棄用品,做好資源回收、再利用工作;危害廢棄物(電池、日光燈管…)則依行政院環保署標準作業程序分類處理。

  1. 充實校內各單位師生同仁具備資源回收之知能,並配合本部清潔日宣導查詢。
  2. 鼓勵學校師生將廚餘及落葉回收堆肥。
  3. 二手書及舊製服傳承制度建立。

(六)其他

1.鼓勵師生同仁校內及校外購物時多使用環保袋,少用店家之塑膠袋。

2.因公務採買或採購時,多使用有環保標章、節能標章或可回收再利用之物品。

3.學校各單位鼓勵依政府採購法第96條辦理「綠色採購」(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環保標章產品。

4.各同仁具備節約能源及環境保護之觀念及素養。

2011年 暑期主題學習營實施計劃

宜蘭縣立羅東國民中學

 

  1. 主旨:提倡課餘正當休閒活動,增廣學生見聞,而且對環保教育及節能減碳等課程設計相關活動,讓學生認識和體驗。

 

  1. 依據:此活動遵照學生校外教學要點辦理。

 

  1. 活動日期:100年6月30日 至 100年7月1日(星期四、五)

 

  1. 活動地點:香格里拉樂園

 

  1. 活動內容:

    第一天:學校出發→香格里拉樂園→午餐餐盒→分站教育活動→晚餐野炊→晚會→宵夜→就寢

第二天:晨喚→早餐→遊園活動→午餐烤肉or合菜→快樂賦歸

 

  1. 活動對象:本校七升八年級學生

 

  1. 活動費用:每人收費壹仟玖佰捌拾(含車資、門票、住宿、膳食及保險費…等)

 

  1. 報名日期:請同學於5月6日前繳交家長同意書,請各班導師收齊後送交至學務處活動組彙整。

 

  1. 繳費日期:5月13-23日(繳費通知單將於5月13日發出)。

 

十、退費辦法:根據交通部觀光局89.5.4觀業八十九字第○九八○一號函修正發布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第十八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通知乙方解除本契約,但應繳交行政規費,並應依下列標準賠償:

1.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三十一日以前取消,需收取全額10%手續費。
2.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取消,需收取全額20%手續費。
3.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取消,需收取全額30%手續費。
4.旅遊活動開始前一日取消,需收取全額50%手續費。
5.旅遊活動開始日或開始後取消或未通知不參加者,恕不退費。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

 

十一、注意事項:

1.本活動係屬正常校外教學活動,因此除身體不適或經家長出具證明經校方核准者外,同學均得參加為原則,未參加者須於暑假期間參加至少一個類似營隊,以達相同之教學效果。

2.各班分小隊活動,以班級為單位,互相照應,團體行動,並選出幹部以為活動進行之需要。

3.違反活動規範者,則依校規加倍懲處;參加學生一律穿著學校規定之服裝。

4.如遇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路線會做更動或延後辦理。

5.未參加之同學,6月30當日統一到學校集中上課。

 

十二、本辦法經校外教學籌備會議通過,陳請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