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暑期主題學習營實施計劃

宜蘭縣立羅東國民中學

 

  1. 主旨:提倡課餘正當休閒活動,增廣學生見聞,而且對環保教育及節能減碳等課程設計相關活動,讓學生認識和體驗。

 

  1. 依據:此活動遵照學生校外教學要點辦理。

 

  1. 活動日期:100年6月30日 至 100年7月1日(星期四、五)

 

  1. 活動地點:香格里拉樂園

 

  1. 活動內容:

    第一天:學校出發→香格里拉樂園→午餐餐盒→分站教育活動→晚餐野炊→晚會→宵夜→就寢

第二天:晨喚→早餐→遊園活動→午餐烤肉or合菜→快樂賦歸

 

  1. 活動對象:本校七升八年級學生

 

  1. 活動費用:每人收費壹仟玖佰捌拾(含車資、門票、住宿、膳食及保險費…等)

 

  1. 報名日期:請同學於5月6日前繳交家長同意書,請各班導師收齊後送交至學務處活動組彙整。

 

  1. 繳費日期:5月13-23日(繳費通知單將於5月13日發出)。

 

十、退費辦法:根據交通部觀光局89.5.4觀業八十九字第○九八○一號函修正發布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第十八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通知乙方解除本契約,但應繳交行政規費,並應依下列標準賠償:

1.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三十一日以前取消,需收取全額10%手續費。
2.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取消,需收取全額20%手續費。
3.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取消,需收取全額30%手續費。
4.旅遊活動開始前一日取消,需收取全額50%手續費。
5.旅遊活動開始日或開始後取消或未通知不參加者,恕不退費。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

 

十一、注意事項:

1.本活動係屬正常校外教學活動,因此除身體不適或經家長出具證明經校方核准者外,同學均得參加為原則,未參加者須於暑假期間參加至少一個類似營隊,以達相同之教學效果。

2.各班分小隊活動,以班級為單位,互相照應,團體行動,並選出幹部以為活動進行之需要。

3.違反活動規範者,則依校規加倍懲處;參加學生一律穿著學校規定之服裝。

4.如遇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路線會做更動或延後辦理。

5.未參加之同學,6月30當日統一到學校集中上課。

 

十二、本辦法經校外教學籌備會議通過,陳請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2011年 暑期主題學習營

「」活動成果報告

學校名稱:宜蘭縣立羅東國民中學

活動名稱:2011年 暑期主題學習營

辦理日期:100年6月30日 至 100年7月1日(星期四、五)

舉辦地點:香格里拉樂園

參加對象:學生

活動簡述說明:

提倡課餘正當休閒活動,增廣學生見聞,而且對環保教育及節能減碳等課程設計相關活動,讓學生認識和體驗。


 


 



環保志工服務辦法

宜蘭縣立羅東國民中學

  1. 目的:為擴大學生參與校園綠化、美化與環境保護工作,並普及環保意識,俾利環保工作之落實,特徵募環保志工。
  2. 對象:本校七、八年級學生,凡具有服務熱誠,對推動環境保護工作有興趣,並自願協助提升及維護本校環境品質者皆可申請加入為隊員。
  3. 工作範圍:
    1. 協助維護校區環境清潔,巡查、勸導並適時反應等工作。
    2. 以身作則協助推動校區活動之資源回收及垃圾減量工作。
    3. 加強各班環境宣導與配合環保政策之推動。
    4. 協助辦理環保教育宣導工作。
  4. 服務時間:
    視維護工作需要以每日每節下課與臨時機動性支援為主,但得視各項環保工作的性質主動並持續的提供必要的協助及各項訊息。
  • 註:為建立良好形象並兼顧安全,服務時一律須穿著學校準備的環保志工背心,以資識別。

宜蘭縣立羅東國民中學環保志工調查表 年 班

班級座號

姓 名

班級座號

姓 名

    
    
    
    
    
    
    
    
    
    
    
    
    

導師簽名:

廁所綠化美化競賽實施辦法

羅東國民中學100學年度第一學期

一、目的:為提供本校教職員生舒適衛生的如廁環境,培養學生良好衛生習慣,並彰顯本校師生推行環境教育之成效,特舉辦本活動。

  1. 實施方式:
    1. 對 象:全校負責廁所清潔維護的班級
    2. 活動時間:100學年度第一學期
    3. 評分日期:第一次:100年09月29、30日
      第二次:100年12月15、16日
    4. 評量內容:1、清潔佔百分之六十
      2、植物綠美化佈置佔百分之三十
      3、創意佔百分之十
      備註:1.除必要性之文宣(以A4A5尺寸為限)外、請
      還原牆面該有的潔淨。
      2.文宣可拿到學務處護貝、禁止使用泡棉雙面膠浮貼。
    5. 獎勵:兩次活動累計分數,全校擇優錄取八名,於期末頒獎

      第一名:捌佰元獎金、獎狀乙紙及嘉獎兩次
      第二名:陸佰元獎金、獎狀乙紙及嘉獎兩次
      第三名:伍佰元獎金、獎狀乙紙及嘉獎兩次
      第四名:肆佰元獎金、獎狀乙紙及嘉獎乙次
      第五名:參佰元獎金、獎狀乙紙及嘉獎乙次
      第六名:貳佰元獎金、獎狀乙紙及嘉獎乙次
      第七、八名:壹佰元獎金、獎狀乙紙及嘉獎乙次

    6. 獎金由學務處資源回收款項下支付
    7. 本辦法簽請校長核准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