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旨:提倡課餘正當休閒活動,增廣學生見聞,而且對環保教育及節能減碳等課程設計相關活動,讓學生認識和體驗。
二、依據:此活動遵照學生校外教學要點辦理。
三、活動日期:101年6月28日 至 101年6月29日(星期四、五)
四、活動地點:香格里拉樂園
五、活動內容:
第一天:學校出發→香格里拉樂園→午餐餐盒→分站教育活動→晚餐野炊→晚會→宵夜→就寢
第二天:晨喚→早餐→遊園活動→午餐烤肉or合菜→快樂賦歸
六、活動對象:本校七升八年級學生
七、活動費用:每人收費壹仟玖佰捌拾元(含車資、門票、住宿、膳食及保險費…等)
八、報名日期:請同學於5月6日前繳交家長同意書,請各班導師收齊後送交至學務處活動組彙整。
九、繳費日期:5月13-23日(繳費通知單將於5月13日發出)。
十、退費辦法:根據交通部觀光局89.5.4觀業八十九字第○九八○一號函修正發布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第十八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通知乙方解除本契約,但應繳交行政規費,並應依下列標準賠償:
1.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三十一日以前取消,需收取全額10%手續費。
2.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取消,需收取全額20%手續費。
3.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取消,需收取全額30%手續費。
4.旅遊活動開始前一日取消,需收取全額50%手續費。
5.旅遊活動開始日或開始後取消或未通知不參加者,恕不退費。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
十一、注意事項:
1.本活動係屬正常校外教學活動,因此除身體不適或經家長出具證明經校方核准者外,同學均得參加為原則,未參加者須於暑假期間參加至少一個類似營隊,以達相同之教學效果。
2.各班分小隊活動,以班級為單位,互相照應,團體行動,並選出幹部以為活動進行之需要。
3.違反活動規範者,則依校規加倍懲處;參加學生一律穿著學校規定之服裝。
4.如遇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路線會做更動或延後辦理。
5.未參加之同學,6月30當日統一到學校集中上課。
十二、本辦法經校外教學籌備會議通過,陳請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