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校園用水用電較去年度負成長2%以上,且有具體成效者。Post author:dfesPost published:2011 年 12 月 13 日Post category:其他配合措施辦理情形http://blog.ilc.edu.tw/blog/gallery/6510/6510-1036408.jpghttp://blog.ilc.edu.tw/blog/gallery/6510/6510-1036410.jpg相關內容103_4-4配合經濟部水利署「加強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用水措施網路填報系統」2014 年 10 月 28 日4-6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請按我)2010 年 10 月 14 日102_4-1 辦理或參加永續校園計畫說明或經驗分享等活動2013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