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度節能減碳計畫

宜蘭縣冬山鄉柯林國民小學推動節能減碳實施計畫
壹、依據:「政府機關及學校全面節能減碳措施」辦理。
貳、目的:加強節能減碳教育宣導,達成節能減碳共識,全校師生共同落實推動永續校園。
參、實施原則:
一、加強宣導,引導全校師生落實節能減碳措施。
二、各辦公室自主管理,推動節能減碳措施。
肆、實施方式:
一、辦公室部份:採自主管理方式,推動節能減碳措施。
二、班級部份:由各班導師負責各班節能減碳措施之推動與執行。
陸、具體措施:
一、辦公室部份
(一)原則上禁止冷氣使用,如有特別情形,應先呈報總務管理人員,而後精機關首長或代理人同意後始可開啟。
(二)電風扇使用
室內悶熱時,請開窗。如真需要使用電風扇,風扇轉速則請設定在「弱」
以降低電力消耗。
(三)照明系統
1.採購相關燈具器材時,一律採購高效率照明燈具及電子式安定器。
2.總務處依全校作息時間,開關公共區域燈光。
3.加強宣導,請全校師生養成隨手關燈習慣。
4.確實落實燈具保養維護,定期清潔燈具,並按燈管光衰及黑化程度更換燈管,以維持應有亮度。
5.全校中午關燈1小時。
(四)事務機器及其他
1.選購電腦或其週邊設備,優先選用具環保標章或節能標章產品。
2.本校所有電腦,應設定為當其未使用時,即自動進入低耗能休眠狀態;長時間不用電腦時應關閉電源,減少待機耗電損失。
3.影印前先正確設定所需之紙張大小及複印份數,以免無效複印,浪費紙張及電力。
4.購買再生影印紙,並以雙面列印方式,避免紙張浪費。
5.各處室於每日下班前,應指定專人負責檢視確認電器電源關閉狀況。
6.印台墨水、筆芯購買,不使用免洗器具。
7.使用節水器材,避免水資源浪費。
二、班級部份
(一)各班配合作息開關燈光,下課時間除非必要,一律關閉燈光。
(二)各班至專科教室上課或上室外課時,務必關閉原教室燈光、電風扇及其他電器用品。
(三)養成廁所照明燈使用後隨手關燈及隨手觀水習慣。
(四)全校午休時間關燈1小時(12:20至13:20)。
(五)每日放學前,各班應巡視班級設備,確定燈光、電扇、麥克風及其他電器設備均已關閉。也應巡視班級外掃公共區域電源是否關閉。
三、教育宣導
(一)鼓勵全體教職員工師生參加研習節能減碳管理技術及方法。
(二)加強宣導師生落實節能減碳政策,達成節能減碳目標。
柒、經費:由本校相關經費列支。
捌、本計畫奉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00年度節能減碳推動小組

職 稱

姓 名

工 作 職 掌

備 註

召 集 人

王銘德

綜理本校環境能源教育各項活動事宜

 

副召集人

林勝雄

1、計畫本校環境能源教育各項活動事宜

2、督導本校環境能源教育各項活動事宜

3、評鑑本校環境能源教育各項活動事宜

 

副召集人

(能源管理人員)

林建龍

1、督導本校環境能源教育各項活動事宜

2、評鑑本校環境能源教育各項活動事宜

 

執行秘書

兼活動組長

鐘瑩修

執行本校環境能源教育各項活動事宜

 

資料組長

楊千逸

蒐集整理本校環境能源教育各項活動資料

 

教學組長

李雪菁

協助執行本校環境能源教育各項活動事宜

 

會計組長

陳美智

負責活動經費提撥、憑證審核與會計核銷

 

組 員

劉逸秀

負責指導學生環境能源教育各項活動事宜

 

組 員

楊曼華

負責指導學生環境能源教育各項活動事宜

 

組 員

戴秀儒

負責指導學生環境能源教育各項活動事宜

 

組 員

陳亮瑋

負責指導學生環境能源教育各項活動事宜

 

組 員

廖淑金

協助環境能源教育與衛生健康之教學活動事宜

 

顧 問

楊正基

協助環境能源教育社區推廣之各項事宜

 

顧 問

邱奕添

協助環境能源教育社區推廣之各項事宜

 

環保小局長選舉實施計畫

宜蘭縣柯林國小一百學年度環保小局長選舉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頒布之中小學民主法治教育檢核訪視計畫辦理。

二、環署綜字第1000046807D號令環境教育法施行細則辦理。

三、本校校務發展計畫。

貳、目的:

一、指導學生瞭解民主之過程,並由選舉中,實際參與選務、投票工作,以學習民主之精神。

二、藉由公開選舉,選出一百學年度學生「環保小局長」,為全校同學服務。

叁、實施辦法:

一、環保局名稱:宜蘭縣。

二、環保小局長應選名額:壹名。【當選者將協助學校各項環境教育施行】

三、選舉人資格:本校全體學生。

四、候選人資格:

1、環保小局長候選人:本校已註冊在籍之五、六年級學生(各班一名)。

2、品學兼優、領導力強、服務熱心、具負責任感者。

3、本校二名以上教師推薦。

4、六名以上同學簽署。

五、候選人登記:

1、自9月26日至9月30日,具有參選資格之班級至少推舉一名以上代表。

2、參選人必須自擬(老師可從旁協助)參選政見一份,供選民參考。

六、候選人登記後,其候選資格及政見須經本校選舉督導委員會審查通過,

由學務組印製選舉公報公佈之。

七、公開競選活動期限:

1、候選人於登記參選確定後,於10月3日起始展開競選拉票行動。

2、競選活動時間:100年10月3日至100年10月13日(共7天)。

八、投開票日期時間:

1、100年10月14日上午八時起。

2、投票順序如下:一年級、二年級、三年級、四年級、五年級、六年級

3、當日出席學生全部投完票後,於當天舉行開票。

九、選舉方式:採無記名單記法。

十、投開票地點:本校英語教室。

十一、助選人數:不限。

十二、公辦政見會:

1、100年10月4日,兒童朝會時間。

2、各候選人按抽籤上台發表政見,每位候選人限時十分鐘。

十三、競選活動規範:

1、於指定位置(西側上下樓梯之走廊)張貼競選海報,每位候選人以四張為限。(海報請使用透明膠帶黏貼,嚴禁使用雙面膠等會留下痕跡之物品黏貼)

2、可自行印製文宣卡片,名片等做個別拜訪活動。

3、候選人不得有賄選之行為,違反者取消候選資格或宣布當選無效。

4、競選活動隨時受選監人員監督,各候選人如有違規,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再警告,第三次經選監小組認定違規嚴重後,取消候選人資格或宣布當選無效。

5、競選活動不得影響各班級上課。

6、各候選人之文宣、海報、名片等應於投開票結束後由各班負責清除。

7、各候選人競選活動可徵求家長協助。

十四、選監小組由教導處挑選品學兼優學生任命之,人數以候選人人數加一倍為原則。

十五、每位候選人得推薦投開票所監察員一人。

十六、投開票所設主任管理員及主任監察員各一人,管理員四人,監察員至少三人,除各候選人所推薦之監察員外,餘由教導處挑選品學兼優學生任命之。

十七、第一高票,由校長親自授予「環保小局長」之職位,並於公告當選之日起生效,當選人將於朝會中獲頒聘書。

十八、有關投開票所工作要領以現行法令規定為準則。

十九、有關選舉疑難問題依照縣選委會公佈之要點為解釋依據。

二十、本校教師組成之選舉督導委員會由教導處聘請,校長任命之。

肆、經費:辦理本活動所需經費,由學校有關經費向下支應。

伍、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視實際需要隨時修正之。

陸、本計畫訂定之選舉活動日期,如遇學校行政單位準備不及或重大活動等因素時,得延後數週舉行。

柒、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