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校園環境管理-校園綠美化情形(教室佈置暨綠美化)

宜蘭縣立南澳高中108學年度 教室佈置暨綠美化比賽計畫與獎勵辦法

壹、主題內容:

由各班導師與同學協商決定,但以不違反教育理念,色彩明亮為原則。

貳、實施辦法:

一、參加班級:全校各班一律參加。

二、佈置日期:107年8月30日開始,至10月5日止完成,於10/8~10/9進行評分。

三、佈置內容:

(一)教室前面黑板旁若有既定欄框則為公佈欄,若無請自行於後面壁報欄中分配。
(二)教室後面壁報欄內容必須包含"輔導園地"、"健康促進&環境教育"、
"英語學習角"三個欄位,其餘由各班自行設計。
(三)牆柱兩側需標註品德教育標語,或至其他教室公佈欄。
(四)佈置範圍除於既定欄框中發揮外,尚包含班級空間規劃與利用,項目包含綠美化環境、資源回收櫃之佈置、洗手台之設計與標語等。

四、請導師協助學藝股長召集,並召集擅長美工之同學共同策劃佈置完成。

參、獎勵(懲)辦法:

一、分高中部及國中部評比。高中部與國中部各取總平均分數前3名。

二、前三名頒發班級獎狀乙紙,負責同學嘉獎2次,第一名班級得禮卷 1000元、第二名班級得禮卷800元、第三名班級得禮卷500元;

三、得獎班級之負責同學由該班導師直接依據本辦法辦理行政獎勵。

四、為避免給獎浮濫,且達到本活動目的,本次比賽若各班級總分數平均低於75以下,則優勝從缺。說明:例如第三名高二愛班總平均70分,則第三名從缺。

五、未依規定時間完成者,全班記警告乙次,並順延一週完成,否則全班同學記小過乙次。

六、若未製作及佈置班級,全班同學記小過兩次,並令其在四週之內完成。仍未完成者,得連續處分。

肆、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美感與整潔

創意

品德教育標語

英語學習角

輔導園地與健康促進&

環境教育欄

綠美化、資源回收櫃之佈置、洗手台之設計與標語等

得分

30

30

10

10

10

10

給分說明

1. 依評審主觀意識給分

2. 公佈欄是否保持整潔

1. 若班級使用類似教室布置包的現成材料直接黏貼,則本項不給分

2. 其他則以評審主觀意識給分

1. 可製作於兩側牆柱上或公佈欄

2. 若無施作則此項不得分

若無施作則此項不得分

若無施作則此項不得分

若無施作則此項不得分

伍、經費支出

一、各班之班級佈置經費,由各班繳交班費下支出。並以收據或發票核銷請領,若有不足處,由各班導師自行處理,不另為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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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佈告欄設環境教育專區

隨手關燈標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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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教育專區–環教宣導

教室綠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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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綠美化

教室綠美化(掃具擺放整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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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花台綠美化

教室花台綠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