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度-行政與管理-節能減碳實施計劃

宜蘭縣立南澳高級中學103年度節能減碳執行計畫

壹、依據:

一、行政院98年12月16日院臺經字第0980077778號函核定修正「政府機關及學校全面節能減碳措施」。

二、宜蘭縣政府輔導所屬學校改進節能減碳措施實施計畫辦理。

三、本校校務會議決議辦理

貳、實施目的:

因應全球環保意識,配合國家環保政策,倡導「節能減碳」觀念,從日常生活做起,落實節約能源,加強水電及用油等之管控,以達資源有效利用,並促使能源耗用量負成長。

參、計畫目標:

一、有效管控學校用電、水與油量。

二、改善學校節能物理環境,落實節能與永續發展之理念。

三、強化資源有效利用與再利,期能達成環保節能之永續校園。

肆、實施原則:

一、針對本校特性,全校師生共同參與訂定節能減碳務實作法。

二、從教學做起,以環保概念為本,強化教學內容。

三、務實計量,嚴格管控。

伍、實施方式:

一、成立「節能減碳」工作推動小組,訂定計畫,確立分工職掌如下表。

職稱

單位職稱

姓名

職掌

召集人

校長

江子文

審核、督辦本校能源教育推動目標

總幹事

總務主任

羅弘維

訂定本校推動節約能源實施計畫,並擔任推動與協調之工作

副總幹事

教務主任

廖文祥

協辦能源教育教學上各相關活動

副總幹事

學務主任

陳金山

規劃節約能源教育之計畫與執行

總執行

衛生組長

謝明輝

執行本校能源教育各相關活動

事務組長

游淑敏

主辦節約能源實施計畫與執行

委員

生輔組長

林丞彥

配合執行節約能源實施計畫之相關措施

委員

資訊組長

藍健豪

配合執行節約能源實施計畫之相關措施

委員

主計主任

陸碧芳

配合執行節約能源實施計畫之相關措施

二、融入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推動多元化教學型態。

三、融入相關領域課程設計及教學活動計畫,建立全校師生落實節能減碳措施正確理念。

四、逐年改善或更新學校資源硬體設備。

五、加強推動各項學生教育宣導活動,引導全校師生落實各項節能減碳措施。

六、強化學生自治自律的生活教育,養成學生良好環保習慣。

七、養成學生具有環保的知識與行動,以及資源回收與分類的知識與能力。

陸、具體措施:

一、節約用電

(一)空調

1.室內溫度未超過28℃,不要開冷氣。使用冷氣時,務必將門窗緊閉,以免冷氣外洩或熱氣侵入,增加冷氣用電負擔。

2.室內悶熱時,請開窗或使用電風扇,風扇轉速則請設定在「弱」以降低電力消耗,各辦公室儘量不開冷氣,以使用電風扇為宜。

(二)照明

1.採購相關燈具器材時,一律採購高效率照明燈具,確實落實燈具保養維護,定期清潔燈具,並按燈管光衰及黑化程度更換燈管,以維持應有亮度。。

2.依國家標準(CNS)所訂定之照度標準,檢討各處所及教室環境照度是否適當,據以配置合理之照明開燈數量。

3.各班級教室配合學校作息開關燈光,下課時間除非必要,一律關閉燈光,放學後一律關閉教室總電源。

4.各班至專科教室上課或上室外課時,務必關閉原教室燈光、電風扇及其他電器用品。

(三)事務機器及其他

1.選購電腦或其週邊設備,優先選用具環保標章或節能標章產品。

2.本校所有電腦,應設定為:當其未使用時,即自動進入低耗能休眠狀態;長時間不用電腦時應關閉電源,減少待機耗電損失。

3.各處室於每日下班前,指定專人負責檢視確認電器電源關閉狀況。

4.各電腦連線至影印機一律預設黑白雙面重複列印;若為影印,影印前先正確設定所需之紙張大小及複印份數,以免無效複印,浪費紙張及電力。

5.各處室如有單面回收並且平整之紙張(訂書針應自行拆除),集中放置於總務處,可作文書組列印公文簽單或其他影(列)印使用。

6.資料印製如非必要,應盡量避免以彩色列印。

7.開會應自備環保杯,不用紙杯;用餐應自備環保筷,不用免洗筷。

二、用水管理

(一)加裝省水龍頭,調節適當水量供師生使用,並於水龍頭旁貼節約用水標示。

(二)生態園以雨水回收澆灌,有效利用水資源。

三、自我評量及檢討改善:

(一)用電、用水量應與前一年度同期作比較,無特殊理由不應成長。

(二)定期檢討內部各單位責任區域及整體節約用電目標達成情形。

四、教育訓練與宣導:

(一)將節約能源列為經常性業務,利用校內各種集會場合宣導節能減碳觀念及作法

(二)鼓勵全體教職員工師生參加研習節能減碳管理技術及方法。

柒、督導及成效考核:

一、督導機制:各負責單位督導考核所屬班級之整體推動成效。

二、考核獎懲機制:

(一)各負責單位提供用電、用水成長理由,並提出改善執行報告。

(二)執行節能有功人員呈報主管機關核定獎勵。

捌、預期效益:

一、增設用電與用水系統監控系統;達成用電量及用油量逐年以1%-3%比例減量。

二、透過學校親師生參與,共創符應永續發展安全舒適的校園。

拾、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總務主任 學務主任 教務主任 校長

游淑敏                      羅弘維                  陳金山                 廖文祥                    江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