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辦理環境教育研習–環境.建築.設計.節能

宜蘭縣立南澳高中100學年度「環境教育」教師研習

「環境.建築.設計.節能」

一、依據:

   (一)環境教育法實施要點。

(二)教育部補助辦理100年度續辦綜高經常門。

(三)宜蘭縣立南澳高中100年度續辦綜高教師研習計畫。

二、目標:

(一) 建築如何設計並兼顧環境教育與節能減碳。

(二) 建築如何與山林溪澗為伍—以「落水山莊」為例

三、辦理單位:宜蘭縣立南澳高中

四、實施對象:

(一)本校教職員工。

(二)縣內教師。

五、報名方式:請於民國100年9月14日前直接上網EIP報名。全程參與研習者,由研習中心給予核發研習時數2小時。

六、實施方式或內容:

    聘請專業建築師蒞臨演講,瞭解城市建築美學,增加環境教育、節能減碳及生命的視野,提升教學品質。

七、實施期程:100年9月15日(四)

八、研習課表:

時 間

講  座  主  題

講  師

(主持人)

備註

13:00-13:10

始業式

游春生校長

 

13:10-14:00

建築的時代背景與造型的思考

林清文講師

 

14:00-14:50

空間、環境、設計、節能

的趣味結合

林清文講師

 

九、預期效益:

    (一) 聘請專業建築師蒞臨演講,瞭解城市建築美學,增加環境教育、節能減碳及生命的視野,提升教學品質,並將所學融入於各科教學。

十、經費概算:由100年度續辦綜高經常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