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南澳高中100學年度「環境教育」教師研習
「環境.建築.設計.節能」
一、依據:
(一)環境教育法實施要點。
(二)教育部補助辦理100年度續辦綜高經常門。
(三)宜蘭縣立南澳高中100年度續辦綜高教師研習計畫。
二、目標:
(一) 建築如何設計並兼顧環境教育與節能減碳。
(二) 建築如何與山林溪澗為伍—以「落水山莊」為例
三、辦理單位:宜蘭縣立南澳高中
四、實施對象:
(一)本校教職員工。
(二)縣內教師。
五、報名方式:請於民國100年9月14日前直接上網EIP報名。全程參與研習者,由研習中心給予核發研習時數2小時。
六、實施方式或內容:
聘請專業建築師蒞臨演講,瞭解城市建築美學,增加環境教育、節能減碳及生命的視野,提升教學品質。
七、實施期程:100年9月15日(四)
八、研習課表:
時 間 | 講 座 主 題 | 講 師 (主持人) | 備註 |
13:00-13:10 | 始業式 | 游春生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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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14:00 | 建築的時代背景與造型的思考 | 林清文講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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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4:50 | 空間、環境、設計、節能 的趣味結合 | 林清文講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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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預期效益:
(一) 聘請專業建築師蒞臨演講,瞭解城市建築美學,增加環境教育、節能減碳及生命的視野,提升教學品質,並將所學融入於各科教學。
十、經費概算:由100年度續辦綜高經常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