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3-6委請廠商定期檢測、保養、維修學校飲用水及設備,並留下完整紀錄Post author:potatoesPost published:2015 年 11 月 6 日Post category:校園環境管理及其他配合措施辦理情形https://view.officeapps.live.com/op/embed.aspx?src=http%3A%2F%2Fblog.ilc.edu.tw%2Fblog%2Fgallery%2F6422%2F6422-3300513.doc相關內容109三-2.空氣品質教育2020 年 10 月 25 日107三-2.2校園空氣品質警示方式2018 年 10 月 17 日104-3-4廚餘委請社區貧困家長回收養豬,部分落葉曬乾後,作為環保土窯點火使用2015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