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_4_5 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Post author:yauPost published:2014 年 11 月 30 日Post category:其他配合措施辦理情形■ 如期上傳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 103年元月份 103年2月份 103年3月份 103年4月份 103年5月份 103年6月份 103年7月份 103年8月份 103年9月份 103年10月 103年11月相關內容106-三-2.3校園環境管理及其他配合措施辦理情形- 校園空氣品質教育活動2017 年 10 月 25 日105-四.3.宜蘭縣政府教育處所屬各級學校(含幼兒園) 校園空氣品質教育活動執行檢核表2016 年 11 月 25 日103_4_4 配合經濟部水利署「加強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用水措施網路填報系統」2014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