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公館國民小學九十八學年度辦公室做環保實施計畫
壹、計畫依據:
一、依據宜蘭縣政府環保局九十六年五月九日府環一字第0960009593號函辦理。
二、宜蘭縣各級學校推動辦公室做環保實施要點。
貳、計畫目的:
為響應中央政府大力推動辦公室做環保政策,並建立學生資源回收 之環保回收之環保觀念,以影響家庭,使推行環境保護之工作可收事半功 倍之效。
參、 實施項目:
一、 組織規劃:
1.訂定「辦公室做環保實施計劃」,並成立環境保護小組辦理辦公室做環保工作,定期開會檢討實施成效。
2. 環境保護小組定期考核校內員工及學生執行辦公室做環保之成效,並將考核紀錄存檔備考。
二、資源回收、垃圾減量暨資源再利用:
1. 全面使用可重複使用之杯子,(參加人數眾多之會議場所,可適量使用紙杯)。
2. 文具用品選購可重複充填之可換筆芯原子筆、印台等用品。
3. 員工於辦公室內用餐,應避免使用塑膠袋、塑膠(保麗龍)類免洗餐具及免洗筷。
4. 各種報告及宣導資料等,應適量印製,並使用「再生紙」及雙面印刷;空白背面紙應再利用,做為非正式報告之影印或草稿用紙。
5. 影印紙張回收分類應完整,可再利用之單面影印紙及不可再利用之雙面影印紙應分開放置。
6. 公文袋對內傳送應予以收集並重複使用,並多使用電子郵件代替紙類公文。
三、環境管理:
1. 辦公室、教室、廁所及公共區域之盆栽應分配專人認養,並善盡綠美化管理之責。
2. 積水容器、儲存室、倉庫應定期清理,避免孳生病媒蚊。
3. 廁所放置檢查紀錄表,定期檢查。
4. 配合國家清潔週,辦理全校清潔運動。
四、其他配合措施:
1. 人員離開辦公處所後,燈光、電扇應關閉;教室於下課時間或學生離開教室上科任課時,應將教室燈光、電扇關閉。
肆、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亦同。
承辦人: 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