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光國中105學年度「環保變變變」初選比賽辦法
一、依據:
1.105年羅東鎮公所環保變變變競賽活動計畫。
2.本校105環境教育計畫
二、目的:盼藉由戲劇的創作與表演,增進學生對環境保育知識認識與了解。
三、主辦單位:學務處衛生組。
四、辦理時間:105年10月20-21日中午12:30-13:15。
五、演出地點:會議室。
六、參加對象:東光國中班級。
七、辦理方式
(一)活動內容:以環保材料製作道具,演出環保相關議題。如:病媒蚊防治、垃圾減量資源回收、清淨家園、節能減碳、營造美麗羅東城清新好環境及守護河川大家一起來等環保劇情以短劇方式演出。
(二)表演人數:每隊至少10人以上。
(三)表演時間:每隊3至5分鐘。
(四)比賽規定:
1.報名參加隊伍每隊最高補助材料費新台幣300元。
(請附收據或發票,實報實銷。收據、發票抬頭請寫東光國中或統編:42002402,不可使用會員卡或信用卡購買核銷。「發票、收據內品名、單價、總價,應請廠商詳細填寫」。)
2.由評審擇優選出「3至5名」報名參加羅東鎮公所環保變變變競賽。
3.參演道具材料由參賽隊伍自行創作,並應依競賽通知,準時報到,如逾報到時間5分鐘以上者以棄權論,並不得要求變更表演時間,活動所列賽程時間以當日報到為準,必要時得由主辦單位宣布提前或延後,無故棄權者,取消資格不得參賽。
4.為提升創意與趣味,參賽者可極盡巧思發揮創意,利用各種材料自由創作裝飾造型
6.凡參與評比之作品,請參與者攜回,主辦單位保有各項作品之相片展示及刊印權。
八、評審標準:
(一)評分標準:
1.演員表現:肢體、表情、咬字(25%)
2.劇本環保創意(25%)
3.表演流程流暢度(20%)
4.演出效果:音效、服裝、道具(15%)
5.團隊參與度:秩序、熱忱。(15%)
以總分得分最高三至五隊為優勝,代表學校參賽。落選隊伍不得以其他方式向鎮公所再行報名,違者學校不予以辦理演出費及獎金行政業務,導致無法領取獎金請自行負責。
(二)評選人員:由主辦單位遴聘本校教師擔任。
九、辦理期程及報名方式
(一)報名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05年10月14日(星期三)17時止。
(二)報名方式:填寫報名表
十、經費來源:資源回收金項下支應。
十一、預期效益:藉活動辦理強化環保概念建立學生垃圾強制分類工作相關知識及觀念,以提昇環保生活。
十三、本計畫奉 校長核准後實施之,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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