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四、健康教育課程及活動

3-1-3健康促進教育研習計畫-全校教職員工健康體適能健走活動

宜蘭縣澳花國小105學年度第二學期教師成長研習

健康促進教育研習計畫-全校教職員工健康體適能健走活動

 

  1. 依據:

(一)本校105學年度第二學期教師進修研習規劃。

(二)106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計畫澳花國民小學申請辦理教師專業

成長活動計畫。

(三)宜蘭縣政府106年2月9日府教輔字第1060020538號函辦理。

  1. 目標:

(一)增進親師生體適能健康體位之知能,以維護及促進教職員工生健康。

(二)強化親師生體適能健康體位之行動力。

(三)
促進校內教職員工健康促進、身心健康活動。

三、對象:宜蘭縣澳花國小教職員工

四、研習日期: 106年05月03日星期三下午13:30~16:30合計3小時

五、研習地點:澳花國小視聽教室澳花步道

六、研習內容:

研習時間

研習內容

講師

13:30-

14:30

菸檳防治議題講座

鄭青芳 老師

14:30-

16:30

健康體位教學實務研討~澳花步道探訪

鄭青芳 老師

七、辦理單位:澳花國小教導處

經費來源:由105學年健促相關計畫經費支應

項目

單價

數量

總價

講師費

800

3

2400

合計

壹仟陸佰元整

2400元

八、報名方式:請由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上網報名

九、全程參與教師核予研習時數三小時。

十、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方亞馨 教導主任 方亞馨 校長 吳文成

 

澳花國民小學辦理全校教職員工健康促進活動照片


 

標準四、健康教育課程及活動

3-2-2澳花國民小學疑似食物中毒調查表

澳花國民小學疑似食物中毒調查表
日期: 年 月 日

班別

座號

姓名

性別

是否發病

攝食日期

發病日期

就醫診所

就醫時間

攝時後發生症狀

攝食來源

攝食食品名稱

備註

噁心

嘔吐

腹瀉

腹痛

發燒

蕁麻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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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食品中毒案件個案訪問表(校園)

食品中毒案件個案訪問表(校園)

 

班級:
    填表日期:





一、個案姓名:
性別:□男 □女 年齡:

二、症狀開始發生時間:




三、症狀:(可複選)

□拉肚子、□嘔吐

□發癢、□發疹、□其他

四、症狀發生前進食情形(包括用餐時間及所食用食品)

 

第0餐(



分)

第1餐(



分)

第2餐(



分)

□有吃□沒吃

□有吃□沒吃

□有吃□沒吃

□有吃□沒吃

□有吃□沒吃

□有吃□沒吃

□有吃□沒吃

□有吃□沒吃

□有吃□沒吃

□有吃□沒吃

□有吃□沒吃

□有吃□沒吃

□有吃□沒吃

□有吃□沒吃

□有吃□沒吃

□有吃□沒吃

□有吃□沒吃

□有吃□沒吃

五、是否就醫:□是 □否 就醫時間:



就診醫院診所名稱:

六、是否住院:□是 □否

食品中毒案件個案訪問表(校園)

 

班級: ○ 年 ○ 班     填表日期: 101 11 8 9 00

一、個案姓名: 石○品 性別:□男 ■女 年齡: 10

二、症狀開始發生時間: 11 7 14 30

三、症狀:(可複選)

拉肚子、■嘔吐

□發癢、□發疹、□其他

四、症狀發生前進食情形(包括用餐時間及所食用食品)

 

第0餐(1171200分)

第1餐(1171000分)

第2餐(117730分)

白飯 ■有吃□沒吃

肉鬆麵包 ■有吃□沒吃

豆漿 ■有吃□沒吃

豬排 ■有吃□沒吃

□有吃□沒吃

蛋餅 ■有吃□沒吃

炒青菜 □有吃■沒吃

□有吃□沒吃

□有吃□沒吃

玉米湯 ■有吃□沒吃

□有吃□沒吃

□有吃□沒吃

香蕉 □有吃■沒吃

□有吃□沒吃

□有吃□沒吃

□有吃□沒吃

□有吃□沒吃

□有吃□沒吃

五、是否就醫:■是 □否 就醫時間: 11 7 18 00

就診醫院診所名稱: 健康醫院

六、是否住院:□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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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

宜蘭縣澳花國民小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

105.8.31校務會議提案通過

 

壹、依據教育部頒訂「各級學校兩性平等教育實施要點」辦理。

一、本校為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建立無性別歧視的教育環境,特設置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其設置及作業程序依本要點之規定辦理。

二、本委員會推動之事項如下:
1、性別平等之宣導與規劃及性別平等教育教材蒐集。
2、健全校園性別平等教育組織並強化本校教師性別平等教育知能。
3、充實學校性別平等教育資料及服務工作。
4、婦女及學童安全保護教育。
5、校園內性別歧視、性騷擾及性侵害相關事件之防治工作。
6、其他有關性別平等教育之工作。

貳、委員會組織

一、本委員會設置召集人1人,由校長擔任,委員7人,由校長聘任。

二、本委員會設置執行秘書1人,由本校教導主任兼任,辦理本委員會有關業務。

三、本委員會委員、執行秘書均為無給職,聘期壹年,期滿得續聘。

四、本委員會為因應偶發事件或執行各項重點業務需要,得設任務專案小組,專案小組主持人由校長指定。

五、本委員會議以每半年召開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由召集人召集之。

六、本委員會開會時以召集人為主席,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出席委員推舉委員一人為主席。

七、本委員為開會時得邀請諮詢顧問、相關行政機關及專家學者列席或報告。

叁、實施方法:

一、教學原則:

1.每週之學校集會、健康與體育、社會、綜合活動、彈性學習節數等進行隨機教學。

2.安排專題演講或教學。

3.利用校園危險地圖講解,以加深認識。

二、教學時數:依法律規定每學期至少實施四小時以上之性別平等教育。

 

 

肆、105學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編組表

職稱

現任職務

姓名

職掌

召集人

校長

吳文成

綜理性別平等教育活動執行及督導

副召集人

教導主任

方亞馨

校內性別平等教育活動之執行

執行秘書

學務組長

許春明

校內性別平等教育活動之執行

委員

校護

賴嬪雯

校內性別平等教育活動之執行

委員

輔導教師

哈勇諾幹

性別平等別等教育宣導及處理事宜

委員

教師代表

林美鳳

性別平等別等教育宣導及處理事宜

委員

教師代表

丁品伃

性別平等別等教育宣導及處理事宜

伍、本委員會委員承辦業務著有績效或工作認真者,由委員會討論核定後依相關規定敘獎。

陸、本委員會會務所需經費由本校相關預算支應之。

柒、委員會設置辦法經校長核可,並呈報校務會議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方亞馨 教導主任:方亞馨 校長:吳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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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教職員工生校園安全暨危機處理辦法

宜蘭縣澳花國民小學教職員工生校園安全暨危機處理辦法

  1. 為有效因應本校各種緊急事件,以消弭危機,減少傷害,特訂定本要點。
  2. 本校成立校園危機處理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作為學校危機管理與危機處理的應變機制,負責處理下列危機事件:

    (一)、學生傷害、綁架、勒索、竊盜、群毆、性騷擾、及性侵犯、未婚懷孕等學生行為事件。    

    (二)、學生食物中毒、爆裂物傷害、溺水、運動傷害、燒燙傷、自殺、交通事故、火警、地震、颱風等天然災害及校產失竊、破壞等重大事件。

(三)、師生校內外之各種抗爭活動。

(四)、校內外各項陳情、申訴、衝突、記者會、訴訟等。

(五)、其他:如兒童少年保護事項之受虐、性交易防制案例及嚴重影響校園安寧、師生權益、名譽等事。

(六)重大傳染病傳播。

  1. 本小組由學校有關人七至十人組成之,以校長為召集人,並指定一人擔任執行秘書。得邀請家或家長會代表、社區或社會熱心人三至七人擔任顧問,小組成員均為無給職。
  2. 召集人負責緊急指揮、召開會議、協助督導工作事宜等,執行秘書協連繫並處理本小組事務。小組內設下列組別:

    (一)、發言人:負責對內、對外發佈訊息,並處媒體報導相關事宜。

(二)、資料組:負責事件資料之調查、蒐集、研擬與彙整。

(三)、聯絡組:負責校內、外之聯絡及對上級機關之通報。

(四)、醫護組:負責緊急醫務專業之處理。

(五)、法律組:提供相關法律顧問諮詢服務。

(六)、安全組:負責偶發事件現場及善後之各項安全工作。

(七)、協調組:負責學校內、外有關事務之申訴、仲裁、慰問、救助、賠償等協調工作。

(八)、輔導組:負責受害者(或肇事者)身心輔導,及其他相關輔導工作。

各組設置得依本校實際需要調整之。

  1. 校園危機事件之處理策略,應於平日進行研討與演練。事件發生時,除依「校偶發事件通報系統」適時反應外,教育局傳真:(9333084),澳花派出所電話:(9985152),並立即發動小組執行任務,各組迅速動員相關人力、物力相互支援。
  2. 本小組為經常性組織,應定期並視實際需要召開小組會議,以凝聚共識,並研討本小組運作之相關實務。
  3. 本小組成員須建立職務代理制度,相關成員之名稱、職掌、代理順序、緊急聯絡方式等基本資料,於每學期開學二週內報縣府備查,成員有異動者,應隨時通報縣府。
  4. 本小組成員之教育與訓練,每年應安排適當時間實施。
  5. 危機事件處理有功人員及疏失責任追究,另訂獎懲基準。
  6. 本要點經校長核定後發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一、校安事件定義:影響校園安寧與學生安全之事件,依其性質可分為八類。

類別

內容

1校園意外事件

校園內車禍事件、校外教學活動車禍事件、學生在外活動車禍事件、學生溺水事件、食物中毒、氣體中毒、野外活動中毒、運動、遊戲傷害、墜樓事件、山難迷失事件、實驗、實習傷害、疾病事件、自傷、自殺事件、工地整建傷人事件、建築物坍塌傷人事件、其他學生意外傷害事件。

2校園安全維護事件

賃居糾紛事件、宿舍遭到破壞、校外人士抗議事件、遭受恐嚇脅事件、辦公室遭到破壞、教室器材或設備遭到破壞、校園設施遭到破壞、外人侵入騷擾師生事件、學生騷擾學校典禮事件、辦公室遭竊、教室器材或設施遭竊、校園設施遭竊、其它財物遭竊、其他。

3校園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

械鬥兇殺事件、幫派鬥毆事件、一般鬥毆事件、殺人事件、強盜搶奪事件、恐嚇勒索事件、擄人綁架事件、妨害自由、偷竊案件、侵佔案件、賭博電玩及其他賭博案件、強暴強姦猥褻、強姦殺人、性騷擾事件 、涉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事件、涉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妨害秩序、公務、妨害家庭、縱火、破壞事件、參與飆車事件、飆車傷人事件、其他校園暴力或偏差行為、其他違法事件、離家出走、學生騷擾學校典禮事件、學生騷擾教學典禮事件。

4管教衝突事件

校園內發生非學生間衝突事件、師長與學生間衝突事件、師長與家長間衝突事件、不當體罰、凌虐事件、學生抗爭事件、個人事務申訴事件、校務管理申訴事件、對師長行為不滿申訴事件、其他有關管教衝突事件。

5兒童少年保護事件

在外遊蕩、出入不正當場所、離家出走三日內、違反兒童福利、少年福利法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等事件、長輩凌虐、亂倫、遺棄事件、其他兒童少年保護事件。

6重大災害

火災、風災、水災、震災、爆炸、其他重大災害。

7其它校園事務

其他校園事務,教職員之間的問題、其他校園事務,總務的問題、其他校園事務,人事的問題、其他校園事務,行政的問題、其他校園事務,其他的問題。

8疾病事件

一般疾病事件、法定疾病(腸病毒、結核病、猩紅熱、百日咳、水痘、登革熱、SARS)、法定疾病(其他)

二、各類校安事件之輕重程度區分三級(甲級,乙級,丙級)。

等級

內容

甲級事件

1. 人員死亡或有死亡之虞。

2. 財產損失在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

3. 亟須教育部或其他單位協助及其他可能引發媒體關注、社會關切之事件。

乙級事件

1. 人員重傷。

2. 財產損失在新臺幣十萬元以上,未達一百萬元。

3. 其他未達甲級事件程度,且無法即時處理之事件。

丙級事件

1. 人員輕傷或疾病送醫。

2. 財產損失未達新臺幣十萬元。

3. 高風險通報案例

三、通報方式及時限與通報規定

1. 甲級事件:應於獲知事件十五分鐘內,以電話通報教育部及教育局督考單位(學管課),並於二小時內透過校園事件即時通報網(以下簡稱即時通)實施首報。遇有網路中斷時,改以紙本方式傳真至教育部及教育局督考單位,俟網路恢復後再補行通報作業。

2. 乙級事件:應於獲知事件十二小時內,透過即時通完成通報作業。遇有網路中斷時,作業方式同甲級事件。

3. 丙級事件:應於獲知事件二週內,透過即時通完成通報作業。

同一事件涉及多項類別者,歸入最主要類別。

PS.1.教育部24hr值勤專線02-33437855~6;傳真專線02-33437863 或 02-33437820

2.宜蘭縣教育處專線9251000轉1411~2;傳真專線9356698

   

四、校園危機處理小組」成員名單及主要職掌

 

分工職稱

負責 人

(原職)

工  作  職  掌

緊急聯絡電話

召集人

吳文成

(校長)

負責緊急指揮、召開會議、協調、督導工作事宜等。

9985108-110

092186****

發言人

方亞馨

(教導主任)

負責對內、對外發佈訊息,並處理媒體報導相關事宜。

9985108-117

091589**** 

執行祕書

許春明

(學務組長)

協助召集人連繫並處理小組事務。負責校內、外之聯絡及對上級機關之通報。負責偶發事件現場及善後之各項安全工作。 

9985108

098958****

資料組

王聖喤

(教學組長)

負責事件資料之調查、蒐集、研擬與彙整。

9985114-112

091272**** 

醫護組

賴嬪雯

(衛生護士)

負責緊急醫務專業之處理。

9985141

法律組

章書儀

(人事)

提供相關法律問題諮詢服務。

9985141

協調組

張育晟

(總務主任)

負責學校內、外有關事務之申訴、仲裁、慰問、救助、賠償等協調工作。 

9985141

095321**** 

輔導組

哈勇諾幹

(輔導老師)

負責受害者(或肇事者)身心輔導,及其他相關輔導工作。

9985141

098832****

顧  問

澳花派出所所長

協助危機處理

 

 

五、校園緊急疏散規劃

(一)、地震疏散規劃

每年舉行防震演習。包括以下基本事項:

1.在教師指揮下,學生採取「蹲、躲、握」姿勢。

蹲:蹲或趴在地上。

躲:躲到課桌﹑辦公桌或其它堅固家具之旁。若無法做到這一點,則緊靠隔間牆下躲避,並用雙臂掩護頭頸。避開窗戶、懸掛物體、鏡子和高大家具附近之地點。

握:如果是蹲在堅固的桌子旁,應握住桌腳,並準備隨時跟著它移動,尤其重要的是頭頸部份要躲在桌旁,並且面部向下保護臉部以免被玻璃碎片擊中。

停:保持蹲下的姿勢,靜待進一步的口令。

聽:保持安靜並注意傾聽教師的口令。

2.教師先和學生一起蹲下,然後再站起來察看學生的姿勢。

3.教師發口令要學生拿著書包或是可以保護頭部的物品,沿著牆壁依序疏散到操場指定的集合地點。

(二)火災疏散規劃

一般而言,逃生狀況可區分為三種,一是逃生避難時,二是室內待救時,三則是在無法期待獲救時。其方法敘述如下:

1、逃生避難時

(1)不可搭乘電梯,因為火災時往往電源會中斷,會被困於電梯中。

(2)循著避難方向指標,由安全梯進入安全梯逃生。

(3)以毛巾或手帕掩口

利用毛巾或手帕沾濕以後,掩住口鼻,可避免濃煙的侵襲。

(4)濃煙中採低姿勢爬行 
火場中產生的濃煙將瀰漫整個空間,由於熱空氣上升的作用,大量的濃煙將飄浮的在上層,因此在火場中離地面30公分以下的地方應還有空氣存在,尤其愈靠近地面空氣愈新鮮,因此在煙中避難時儘量採取低姿勢爬行,頭部愈貼近地面愈佳。但仍應注意爬行的便利及速度。

(5)濃煙中戴透明塑膠袋逃生 
在煙中避難逃生,人體如防護不當,易吸進濃煙導致暈厥或窒息,同時眼睛亦會因煙的刺激,產生刺痛感而致睜不開。因此如有簡易的裝備能使人們在煙中逃生時,能提供足量的新鮮空氣,並隔離煙對眼睛的侵襲最佳。此時即可利用透明塑膠袋。透明塑膠袋無分大小均可利用,使用大型的塑膠袋可將整個頭罩住,並提供足量的空氣供給逃生之用,如無大型塑膠袋,小的塑膠袋亦可,雖不足完全罩住頭部,但亦可將其掩護口鼻部分,供給逃生所需空氣。

用塑膠袋時,一定要充分將其張開後,兩手抓住袋口兩邊,將塑膠袋上下或左右抖動,讓裡面能充滿新鮮空氣,然後迅速將其罩在頭部到頸項的地方,同時兩手將袋口按在頸項部位抓緊,以防止袋內空氣外漏,或濃煙跑進去。同時要注意在抖動塑膠袋裝空氣時,不得用口將氣吹進袋內,因為吹進去之氣體是二氧化碳,效果會適得其反。

(6)沿牆面逃生 
在火場中,人常常會表現驚惶失措,尤其在煙中逃生,伸手不見五指,逃生時往往會迷失方向或錯失了逃生門。因此在逃生時,如能沿著牆面,則當走到安全門時,即可進入,而不會發生走過頭的現象。

2、在室內待救時

(1)用避難器具逃生

避難器具包括繩索、軟梯、緩降機、救助袋等。通常這些器具都要事先準備,平時亦要能訓練,熟悉使用,以便突發狀況發生時,能從容不迫的加以利用。

(2)塞住門縫,防止煙流進來

一般而言,房間的門不論是銅門、鐵門、鋼門,都會具有半小時至二小時的防火時效。因此在室內待救時,只要將門關緊,火是不會馬上侵襲進來的。但煙是無孔不入的,煙會從門縫間滲透進來,所以必須設法將門縫塞住。此時可以利用膠布或沾溼毛巾、床單、衣服等,塞住門縫,防止煙進來,此時記住,潮溼能使布料增加氣密性,加強防煙效果,因此經常保持塞住門縫的布料於潮溼狀態是必需的。另外如房間內有大樓中央空調使用的通風口,亦應一併塞住,以防止濃煙侵襲滲透。

(3)設法告知外面的人

在室內待救時,設法告知外面的人知道你待救的位置,讓消防隊能設法救你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你待救的房間有陽台或窗戶開口時,即應立即跑向陽台或窗戶之明顯位置,大聲呼救,並揮舞明顯顏色的衣服或手帕,以突顯目標,夜間如有手電筒,則以手電筒為佳。如所在的房間剛好沒有陽台或窗戶,則可利用電話打「119」告知消防隊,你等待救助的位置。

(4)至易於獲救處待命

在室內待救時,如可安全抵達安全門,進入安全梯間或跑至頂樓頂平台,均是容易獲救的地點。如不幸地,受困在房間內,則應跑至靠陽台或窗台旁等待救援。

(5)要避免吸入濃煙

濃煙是火災中致命的殺手,大量的濃煙吸入體內會造成死亡,吸入微量的濃煙則可能導致昏厥,影響逃生,因此務必記住,逃生過程中,儘量避免吸入濃煙。

3、無法期待獲救時

當無法期待獲救時,絕對不要放棄求生的意願,此時當力求鎮靜,利用現場之物品或地形地物,自求多福,設法逃生。

(1)以床單或窗簾做成逃生繩

利用房間內之床單或窗簾捲成繩條狀,首尾互相打結銜接成逃生繩。將繩頭綁在房間內之柱子或固定物上,繩尾拋出陽台或窗外,沿著逃生繩往下攀爬逃生。

(2)沿屋外排水管逃生

如屋外有排水管可供攀爬往下至安全樓層或地面,可利用屋外排水管逃生。

(3)絕不可跳樓

在火災中,常會發生逃生無門,被迫跳樓的狀況,非到萬不得已,絕不可跳樓,因為跳樓非死即重傷,最好能靜靜待在房間內,設法防止火及煙的侵襲,等待消防人員的救援。

(三)、本校教職員工於空襲、地震、火災及其它緊急事件發生時,遵循緊急疏散路線及位置,以策安全。

(四)、緊急疏散由各班導師或任課教師指導學生疏散,並維持秩序。

(五)、緊急疏散路線及位置(如後)。

六、疾病之急救

疾病類別

急救要點

燙傷

1. 沖:在流動冷水中沖30分鐘。

2. 脫:在冷水中小心除去衣物。

3. 泡:在冷水中持續浸泡30分鐘。

4. 蓋:覆蓋乾淨毛巾,不可塗抹任何藥膏或油類。

5. 送:凡面積大於2.5公分見方,或重要部位如眼睛受傷,立即送醫。

血糖過低

1. 在容易產生低血糖時間,如空腹且離用餐還有一段時間時,需食用點心。

2. 隨身攜帶糖果、餅乾、果汁或汽水等含糖食物,遇有發生低血糖且意識清醒者,立即吃5~15gm,使血糖回升;如情形仍未改善,立即送醫。

癲癇

1. 如局部發作,可抓住正在發作的部位,以防止腦部漏電的擴散,阻止從局部發作演變成全身僵直性、抽躍性發作。

2. 保持側臥,在頭底下塞一個枕頭以促進呼吸通暢。

牙齒撞斷

手、足斷裂

將斷肢或牙齒儘速浸泡於冰鮮奶中,立即送醫。

氣喘

1. 避免吃冰冷食物及接觸環境中的過敏源(花粉、灰塵、動物毛皮、黴菌、廢氣等)。

2. 發作時絕不可平躺,應保持稍微坐起的姿勢。

先天性心臟病

1. 避免從事劇烈運動。

2. 如有水腫現象,應減少含水、含鹽的食物,並及時送醫檢查,因為水腫常是早期心力衰竭的警號。

食物中毒

1. 先行急救,進行催吐,儘快排除胃腸道內尚未被吸收的毒物。

2. 腹瀉很嚴重時,給患者喝少量溫水,以防嚴重脫水。

3. 嘔吐厲害時,可置冰袋於胃部,並將頭側置,避免嘔吐物阻塞呼吸道。

4. 為患者蓋上毛毯、熱敷手腳保暖,連同患者實用之殘餘食品樣品送醫治療。

七、戶外教學

1. 慎選地點,避免行經危險路線。事先勘查路線、地點、遊樂設施、急救中心等。

2. 學童是否參加戶外教學,均需調查家長意願並簽名蓋章,掌握未參加者的真正原因,了解參加者的身心狀況。不參加者應集中於校內督導或請家長在家輔導。

3. 落實小隊分組,繕造名冊,以小組為單位進行活動,導師監控小隊長,隨時掌握情況。

4. 特別調皮的學生應特別注意監護,避免與人發生衝突或意外。

5. 統一規定服裝,穿便服需佩帶識別證,並於出發前檢查是否攜帶違禁品。

6. 出發前應做行前安全講習,宣佈活動注意事項,點名後再登車。

7. 若需過夜時,應詳列住宿環境介紹、設備使用方法、師生房間號碼、緊急避難路線等,以便讓師生熟悉。

8. 攜帶簡便急救藥品及器材,每車均需安排隨隊教師照護,並可鼓勵家長義工隨行服務。

9. 依據教育部92年11月19日台軍字第0920167875號函辦理:

(1) 各級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使)用交通工具,應慎選信譽良好之旅行社或遊覽車公司,直接租(使)用交通工具,不宜假手他人(如家長會等)。

(2) 雙方應訂定契約,完成車隊管理與編組。出發前隨車領隊應依契約檢查行車執照、駕駛執照及安全設備等,檢查合格後始可出發。

(3) 出發前由總領隊集合全體師生實施行前教育及安全宣導;上車後各車領隊帶領學生實施逃生演練。

10.依據宜蘭縣政府93年7月22日府教學字第0930091173號函辦理:

(1) 承辦各校畢業旅行之外縣市車隊應於前一天抵達本縣報到,切忌出發前當日半夜前來,以維護師生之安全。

(2) 縣內各項教學使用之車輛,出發前應先請廠商檢送活動使用車輛之車牌號碼,各校再行上監理站網站查對證件與年限,於出發日核對車牌並拍照存證。

標準四、健康教育課程及活動

3-2-2澳花國小105學年度校園緊急傷病處理實施辦法及流程

澳花國民小學105學年度 校園緊急傷病處理實施辦法

一、前言:

校園安全是教育工作者重要的課題,校園安全範圍甚廣包含身、心、靈三方面的學習情境與安全。當學生發生緊急傷病時,目擊者最有可能是老師、同學或其他人員,寶貴的挽救生命黃金時間只有四~六分鐘,當意外事件發生時,如平時未做充分的的準備,往往場面混亂失控而延誤救援時機,造成不可彌補的傷痛。校園緊急傷病處理應組成依各團隊來承擔,每位教職員工都有責任,從現場急救,照顧傷病學生、送醫方式、程序等問題都應是學校所應討論與重視的問題,並訂出一套方案﹐方才不會互相推諉或臨時慌亂危害師生生命安全。因此,訂定緊急傷病處理辦法,擬定學校緊急應變程序、工作執掌與分工,並進行實地演練加強師生的緊急應變能力,才能將傷害降至最低。

二、依據:

  1. 學校衛生法第十五條、學校衛生法施行細則
  2. 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

三、處理原則:

學校傷病處理僅止於簡易救護技術操作,不能提供口服藥或侵入性醫療行為,如遇到無法由簡易救護方式得到緩解或自行痊癒者,必須立刻與家長或監護人聯絡,將學生帶回自行照護或協助送到醫療院所急診處理,避免發生急救照護責任糾紛。

四、實施辦法:

(一)教師應隨時要求學生遵守校規及公共秩序,學生也應有守法的精神,共同營造一個安全的學習環境。

(二)隨時利用時間、或隨機教導學生安全注意事項,禁止學生在教室內、走廊、樓梯追逐、推拉等危險動作,並嚴禁攜帶危險物品到校以確保校園安全。

(三)班級導師或任課老師每天應隨時關心學生健康狀況、並適時給予適當處置。

(四)學生在校內若發現身體不適現象時,應隨時告知老師或健康中心,以便學校及早做最適當的處理。

 

 

 

 

 

 

 

五、緊急傷病處理小組組織架構:

 


 

 

 

 

 

 

 

 

 

 

 

 

 

 

 

 

 

 

 

 

 

 

 

 

 

 

 

 

 

 

 

六、校園緊急傷病處理小組工作職掌

編組職別

職 掌

負責人

單位職稱

姓名

電話

代理人

總指揮官

1.統籌指揮緊急應變行動

2.宣佈與解除警戒狀態

3.統籌對外訊息之公佈與說明

4.加強社區之醫療資源保持良好互動關係並獲社區資源支持。

校長

 

 

吳文成

 

 

09195*****

 

 

方亞馨

現場

指揮官

1.指揮現場緊急應變行動

2.緊急傷病之災因調查與分析

3.校內各單位之執行及協調

4.視情況通知警察局

教導主任

 

方亞馨

 

09158*****

 

張育晟

現場

副指揮官

1.協助指揮現場緊急應變行動

2.協助緊急傷病之災因調查、分析

3.校外醫療院所之聯繫。

4.支援健康中心相關業務

學務組長

 

許春明

 

09895*****

 

張育晟

現場

管制組

1.成立臨時管制中心

2.現場隔離及安全警告標示設置

3.現場秩序管理

4.引導校外支援單位進入搶救

學務組長

 

許春明

 

09895*****

 

賴嬪雯

人員

疏散組

1.引導師生疏散方向

2.協助現場秩序管理

3.清點人數

教學組長

 

王聖喤

 

09127*****

 

許春明

緊急

救護組

1.成立緊急救護中心

2.實施緊急救護與檢傷分類

3.護送及安排就醫

4.協助個案身心復健及學習輔導5.共同辦理教、職員工、生急救訓 練。

6.充實、管理、運用傷病處理設備。

7.學童相關資料之建立及記錄

健康中心

護理師

 

 

 

賴嬪雯

 

 

 

09353*****

 

 

 

許春明

行政

聯絡組

1.負責聯絡各組及支援單位

2.協助總指揮官掌握各組資訊

3.停課及補課事項

4.聯絡家長及向家長說明

5.協同辦理急救教育研習

教學組長

 

 

王聖喤

 

 

09127*****

 

 

哈勇諾幹

總務組

1.設備器材支援清點及安全維護

2.善後物品復原及清點器材

3.協助救護經費籌措

4.負責協調學生護送之交通工具

5.協助學生保險申請

6.必要時協助護送

7.建立緊急醫療資訊網路

總務處

 

 

 

張育晟

 

 

 

09532***** 

 

 

 

方亞馨

輔導組

1.與緊急醫療機構連結合作事宜

2.助個案身心復健及學習輔導

3.家庭追蹤

4.社會救助

輔導室

 

哈勇諾幹

 

09250***** 

 

林美鳳

七、實施內容

  • 事件發生前
    • 建立學校附近緊急醫療機構連結網絡
    • 緊急傷病處理小組成員應留下聯絡電話及代理人並隨時確認任務,掌握學校出入動線,以備緊急之需。
    • 訂定緊急傷病通報處理流程(附件一)
    • 成立校園緊急救護隊:招募人員、緊急救護訓練、工作分配、熟悉各項急救器材使用方法、緊急演練。
    • 推廣及實施安全急救教育
    • 各項急救器材定期維修及使用說明
    • 收集學童緊急傷病聯絡資料
  • 事件發生時
  1. 重大傷病或傷患人數超過健康中心負荷量時應立即啟動緊急傷病處理小組,並依緊急傷病通報處理流程。
    1. 學生發生意外傷害或急症時之緊急處理:
  2. 在上課中,應立即依急救原則處理後,由任課教師將患者送至健康中心,必要時,請護理人員到場急救。
  1. 非上課時間,由發現之教職員工或在場學生,依急救原則做現場處理,並應立即通報,或通知護理人員到場急救。
    1. 事故發生時,若遇護理人員不在,老師應掌握急救原則維護其生命徵象,依實際情況需要,予以緊急處理或立即就醫。
    2. 事故發生與處理過程,應做成書面資料,知會相關人員,並妥善保管與運用。
      1. 學生緊急傷病,需緊急送醫之注意事項:
      1. 普通急症:級任先行通知家長,若家長可立即到校者,請家長陪同就醫。

        註:普通急症─係指無緊急危及生命之慮,但仍需送醫治療之個案。例如一般切割傷、暈眩、單純性骨折、發燒38℃以上…等。

      1. 重大傷病:應立即啟動緊急傷病處理小組,並由護理人員或現場急救員給予緊急救護處理後,立即通知119支援並護送就醫;級任老師負責聯絡家長到醫院及說明處理狀況。

        註:重大傷病─係指立即有危及生命之慮如呼吸停止、心臟病、墜樓、溺水..等及人數眾多之傷病如食物中毒、實驗室意外、火災、氣體中毒或其他如921等重大傷亡事件。

    3. 若家長不在或無法立即到校者,由級任導師、護理人員或其他指定代理人送醫處理並陪伴照顧,待家長到達後交由家長繼續照顧。
  1. 緊急傷病護送就醫時之注意事項:
    1. 護送人員優先順序:

    〈1〉普通急症:級任老師或護理人員、訓導人員或指派人員處理。

    〈2〉重大傷病:由級任及護理人員或緊急救護人員陪同照護。

    1. 針對護送人員之職務,學校應指派代課或代理人代理該員職務。
    2. 學校護理人員代理人的優先順序為:衛生組長、生活輔導組長、訓育組長或訓導主任指派人員代理。
    3. 護送交通工具:以救護車為優先,若以私人轎車接送需司機一人及護理人員(或其他人員)在旁照顧。
    1. 緊急送醫經費:由總務處籌措經費備用,送醫經費的預支與歸還由經手人負責辦理,因特殊理由致該款無法收回歸還時,需檢具收據由有關單位會同解決。

 

  • 事件發生後
    • 緊急傷病之災因調查與分析報告。
    • 登錄及追蹤就醫狀況。
    • 協助個案身心復健及學習輔導。
    • 善後物品復原及清點器材。
    • 必要時協助學生平安保險之申請。
  • 緊急送醫及處理過程,應登記於健康中心工作日誌內及學生傷害事故紀錄表以便追蹤與備查。
    • 本辦法經校長核准,並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賴嬪雯 學務組長:許春明 教導主任:方亞馨 校長:吳文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