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於 2012 年 5 月 9 日2021 年 3 月 18 日 作者: 9383370三 -5-1-1 學校提供合適的場所,以供家長(如:志工家長、故事家長)可以接受特定的教育服務5-1-1 學校愛心志工健康促進活動提供訓練場地紀錄.pdf5-1-1 學校愛心志工交通安全教育服務訓練場地提供紀錄.pdf5-1-1 學校提供合適場所供家長教受服務–健身社團使用記錄.pdf5-1-1 創造對孩子有利的學習環境家長親職教育活動記錄.pdf5-1-1 有效的溝通與學習成效家長親職教育活動紀錄.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