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奬勵國民中小學學生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實施計畫
目的:
宜蘭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鼓勵本縣學生參與本土語言能力認證,提升學生本土語言學習興趣,鼓勵學生發展本土語言專長,針對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之國中、國小在學學生予以獎勵,特訂定本計畫。
申請方式:
凡是通過本計畫各單位所舉辦之閩南語、客語、原住民族語各級認證的在學學生,請檢附認證證書或成績單向學校教務處提出,並由各校本權責予以敘獎。
申請期限:
敘獎請於該級別本土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寄發合格證書後二個月內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詳細計畫如右,請點選連結:宜蘭縣奬勵國民中小學學生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實施計畫.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