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二、學校物質環境2

子標準5.提供良好的學習環境(5)

 

評量項目

 

自評分數

 

佐證資料

 

5-1提供恰當的照明系統及確保光線充足。

5-1-1

 

各班照度檢核表。(00.51)

 

1

 

健康中心每年均會進行「教室檢測」,若有燈管故障問題,隨時告知總務處進行更換,以確保學生上課之光線充足。「教室光檢測記錄表」

5-2確保校舍安寧,免受噪音的干擾。(學校以外產生之噪音不列入評分標準)

5-2-1

 

維持校舍安寧實施辦法。(01)

 

1

 

學校「日常生活常規注意事項」「輕聲細語實施要點」,明定學生上下課應注意條例,並另訂立「學生秩序競賽辦法」,以確保學生上課不受噪音干擾。

5-3學校針對未達標準之設備器材尋求相關資源,獲得改善方法。

5-3-1

 

針對有問題的設備器材,並有處理流程。(00.51)

0.5

 

若有缺損或需維修之設備器材,總務室備有「公務缺損修申請表」

5-4加強學校環境衛生,落實防疫工作。

5-4-1

 

傳染病防治應變計畫(如:腸病毒、登革熱、流感…)(012)

 

2

 

針對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訂有「傳染防治實施及通報業流程」、其環境衛生方面,本校定時加強校園周邊環境衛生,例如「落葉、垃圾之清理」,亦請「五結鄉公所協助定期環境消毒」,同時訂立每週五打掃時間為「全校環境消毒日」,由各班同學進行漂白水的環境消毒,以防堵傳染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