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保之責任通報研習

宜蘭縣竹安國小102年度兒少保之「責任通報」研習計畫

壹、    依據:1.依兒少福利法第3040條。

2.家庭暴力防治第50條。

3.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8條。

4.兒童及少年保護通報及處理辦法第2條。

 貳、目的:

1.爲推動兒童青少年保護機制,強化學校老師對兒童及少年保護、家庭暴力等相關議題之敏銳度、辨識能力、責任通報及資源連結等知能。

2.為提供老師更多實務操作之輔導訓練、法律知識及網絡資源的教育等,併以提升學校專業輔導技能,啟動危機處理機制,協助處理學生之安置或保障其安全。

3.為齊力協助遭受兒童少年虐待、性侵害或性騷擾、性交易及疏忽等兒童及少年,期以達到維護兒童及少年之身心健康與健全人格發展之目標。

三、推動學校兒童少年保護機制實施策略

(一)專業研習:辦理校內之「責任通報」專業研習,由校長擔任校內兒童少年保護研習講師,俾以落實於每學期校內教師研習宣導,促使每位教師均具有兒童少年保護辨識及通報知能力,藉以提升每位教師對兒童少年保護事件之辨識能力、危機處遇、責任通報及資源連結等知能。

預定辦理研習日期:102118日 時間:下午1300 ~15:00

研習地點:本校繪本教室

參加人員:本校全體教師

主講人員:黃英軒校長

全程參與研習者核予研習時數2小時

(二)相關知能宣導:藉由宣導資料之發送,讓學生家長了解兒童少年保護相關知能。

(三)資源整合:校長於緊急事件發生時,能整合校內外資源,強化各處室及各資源系統輔導及合作機制,俾以落實學校通報、處室合作及追蹤輔導工作。

四、預期成效:

強化每位教師具備校園家庭暴力案件通報觀念、相關輔導措施、資源連結知能並善用處理機制。

五、本計畫經費由友善校園項下支出

六、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後亦同。

七、課程表

時間

 

講師

13:00—-1310

報到

 

13:10—-14:10

責任通報之重要性

黃英軒校長

14:10—1500

通報系統說明

黃英軒校長

   承辦人:               單位主管: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