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頭城鎮竹安國民小學「小天使」輔導信箱設置辦法
壹、 依據:
一、 「友善校園」實施計劃
貳、 目的:
一、 利用信箱解決兒童生活、學業上的問題。
二、 提供兒童傾訴對象,紓解心中的壓力。
三、 協助級任老師及早發現學童問題並實施輔導。
參、 實施方式:
一、 設置「小天使信箱」,置於輔導室門前。
二、 張貼小天使宣傳海報於川堂。
三、 級任老師利用時間鼓勵兒童,若有任何困難,包括家庭生活、學校生活及學業、交友、情緒、適應等各方面,均可利用輔導信箱求協助。
四、 每週三、五開啟信箱,整理信件並回信。
五、 學生具隱私權,其來信內容除了相關人員為了解狀況外,其他人員非經校長核可謝絕借閱。
六、 兒童必須書寫自己班級、姓名以便口頭或信件答覆,及往後個案追蹤輔導。
七、 信件答覆必須面答或回答;輔導教師需將處理情形、答覆內容記錄或影印底稿存查。
八、 來信中發現問題,由輔導教師與有關人員一起商討輔導策略與實施輔導。
九、 全體教師與行政人員均為輔導人員之外。應充分運用社會資源發揮輔導功效。
肆、 本辦法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
本辦法經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