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凱旋國小102學年度本土語言環境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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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凱旋國小102學年度本土語言環境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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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102年度世界母語日「閩南、Hakka、原鄉情」本土語嘉年華會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102年11月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20109323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102年11月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20102803C號令修正發布之「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要點」辦理。
 三、宜蘭縣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中長程實施計畫辦理。
四、依據本府102年11月8日召開「宜蘭縣102年度臺灣母語日推動工作小組會議暨宜蘭縣103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計畫執行」會議決議辦理。
貳、目的:
 一、藉由推廣閩南、客家及原住民文化活動,提供本土教育多元學習管道。
 二、從食衣住行等主題式學習,讓學生將本土多元文化融入日常生活之中。
 三、藉由辦理社區多元文化推廣,多面向呈現本縣國中小本土語言教學成果。
参、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宜蘭市育才國民小學。
 四、協辦單位:宜蘭市光復國民小學、大同鄉大同國民小學。
肆、辦理日期:民國102年12月14日(六)上午9點整。
伍、辦理地點:
 一、報名:宜蘭市育才國小 蘇志雄 組長
 電話:9253794轉105 傳真:9255082
 二、活動地點:宜蘭縣育才國民小學 中庭廣場
 地址:宜蘭市進士路8號
陸、活動內容:
 一、開口說母語親子闖關活動
 (一)由本縣本土語言資源中心學校(光復國小、育才國小、大同國小)各分別設計六道有關閩南語、客家語及原住民族語聆聽、說話、閱讀能力之關卡,共18道關卡之闖關活動,只要通過12關就算闖關成功,可由學生獨立完成或親子、親師共同完成,闖關成功者可兌換園遊券一張。
 (二)每名學生限闖關一次,在領取闖關卡時即於手背蓋上戳記,以利辨識。
 (三)園遊券領取只限闖關成功之學生。
 (四)闖關時間限於活動當日上午9時至10時30分止。
 二、本土語教學成果績優學校表演活動
 (一)由本縣辦理本土語教學成果競賽獲得特優之學校團隊擔綱演出。
 (二)擔任演出之學校團隊補助4000元車馬費。
 (三)出場順序由主辦單位抽籤決定,各演出單位不得異議。
 (四)演出時間:活動當日上午10時至11時30分。
 三、閩、客、原多元文化暨美食園遊會
甲、美食類:以具閩南、客家及原住民特色之點心、小吃或美食為主要內容。
乙、遊戲類:以具有本土語教育意義得以啟發學童創意或學習興趣為內容。
丙、藝文及DIY類:讓學生或民眾進行具有特色之藝術品、童玩製作DIY活動。
1.美食類攤位:
(1)每攤位以園遊券點數回收金額,依實核支。
(2)每攤位至少準備40份餐點供持園遊券之師生及來賓兌換,其餘
以現金交易之金額歸該攤位所有。
 2.遊戲及DIY類攤位:
 (1)每攤於申請通過後,於活動當日向大會繳交300元權利金。
 (2)活動所收之園遊券點數向主辦單位兌換現金。
 (3)其餘以現金交易之金額歸該攤位所有。
 3.每攤位於活動結束後,必須將場地清掃及復原,若未復原或過於髒亂者扣權利金300元做為清潔費。
柒、經費:由教育部本土語相關經費項下支付。
捌、活動程序:
時 間  | 活 動 項 目  | 備 註  | 
8:20~8:40  | 報名闖關師生、受獎單位 及表演單位報到  | |
8:30~9:00  | 表演單位彩排  | |
9:00~10:30  | 本土語闖關活動  | |
10:00~10:20  | 典禮開始 長官致詞  | |
10:20~10:30  | 本土語言教學成果競賽頒獎  | |
10:30~11:20  | 本土語獲獎團隊成果展演  | |
11:20  | 禮 成  | |
11:00~12:40  | 閩、客、原多元文化暨美食園遊會  | |
12:40~13:00  | 活動結束及場地復原  | 
玖、預期效益:
 一、透過展演活動,呈現本縣國中小本土教育特色及成果。
 二、藉由社區活動,提升本縣國中小學生及縣民對本土教育內涵的認知。
 三、辦理體驗活動,增進本縣國中小學生及縣民對本土多元文化的了解。
拾、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
宜蘭縣102年度世界母語日「閩南、Hakka、原鄉情」本土語嘉年華會
本土語闖關活動報名表
學校名稱:  | ||||||
學 校 通 訊 地 址  | 電 話  | 帶隊老師  | ||||
參加學生名單  | ||||||
編號  | 姓 名  | 語言別(請勾選)  | ||||
1  | □閩南語  | □客家語  | □原住民族語__________  | |||
2  | □閩南語  | □客家語  | □原住民族語__________  | |||
3  | □閩南語  | □客家語  | □原住民族語__________  | |||
4  | □閩南語  | □客家語  | □原住民族語__________  | |||
5  | □閩南語  | □客家語  | □原住民族語__________  | |||
6  | □閩南語  | □客家語  | □原住民族語__________  | |||
7  | □閩南語  | □客家語  | □原住民族語__________  | |||
8  | □閩南語  | □客家語  | □原住民族語__________  | |||
9  | □閩南語  | □客家語  | □原住民族語__________  | |||
10  | □閩南語  | □客家語  | □原住民族語__________  | |||
11  | □閩南語  | □客家語  | □原住民族語__________  | |||
12  | □閩南語  | □客家語  | □原住民族語__________  | |||
13  | □閩南語  | □客家語  | □原住民族語__________  | |||
14  | □閩南語  | □客家語  | □原住民族語__________  | |||
15  | □閩南語  | □客家語  | □原住民族語__________  | |||
承辦人: 主任: 校長:
備註:
四、 本表請於102年12月4日下班前傳真至育才國小Fax:9255082蘇志雄 組長。
宜蘭縣凱旋國小102學年度本土語言選修課程調查表
班級  | ( )年級( )班  | ||
學生姓名  | 
  | ||
選習本土語言類別(限一種)  | ( )閩南語  | 客家語 ( )四縣腔 ( )海陸腔 ( )饒平腔 ( )詔安腔 ( )大埔腔  | 原住民語 
 ( )賽夏語 ( )雅美語 ( )邵語 ( )葛瑪蘭語 ( )A 知本卑南語 ( )A 南王卑南語( )A 初鹿卑南語 ( )A 建和卑南語( )B 卓群布農語 ( )B 卡群布農語( )B 丹群布農語 ( )B 巒群布農語( )B 郡群布農語 ( )C 阿里山鄒語( )C 卡那卡那富鄒語 ( )C 沙阿魯阿鄒語( )D 東排灣語 ( )D 北排灣語( )D 中排灣語 ( )D 南排灣語( )E 霧台魯凱語 ( )E 東魯凱語( )E 多納魯凱語 ( )E 萬山魯凱語( )E 茂林魯凱語 ( )F 汶水泰雅語( )F 賽考利克泰雅語 ( )F 澤敖利泰雅語( )F 萬大泰雅語 ( )G 太魯閣語( )G 道澤語 ( )G 德克達雅語( )H 奇萊語 ( )H 北部阿美語( )H 中部阿美語 ( )H 海岸阿美語( )H 馬蘭阿美語 ( )H 恆春阿美語( )I 巴宰語 ( )I 噶哈巫語  | 
學生選習本土語言類別程度  | ( )能聽 ( )能聽、說 ( )能聽、說、讀 ( )完全不會  | ||
家長使用的母語  | 父親 ( ) 母親 ( ) 祖父( ) 外祖父( ) 祖母( ) 外祖母( )  | ||
家長簽章  | 
 年 月 日填寫  | ||
上課編組  | 
  | ||
填表說明:
凱旋國小教務處謹啟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要點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本署)為執行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特訂定本要點。
二、目的
 (一)增進本土文化、環境與人文特徵認識,並培養保存、傳遞及創
 新之觀念。
 (二)培養本土活動興趣,激發學生愛家、愛鄉及愛國之情操。
 (三)培養本土問題意識、強化生態教學與國土保護知能,養成主動
 觀察及問題解決之能力。
 (四)落實本土教育推展,尊重多元文化,並促進社會和諧。
 (五)培養本土語言聽說讀寫之基本能力,有效應用本土語言。
 (六)提升欣賞本土文學作品能力,體認本土文化之精髓。
三、實施原則
 (一)分工合作原則:本署、直轄市、縣(市)政府、國民中小學分層
 負責,積極配合。
 (二)彈性多元原則:因地制宜、彈性運用時間(配合語文學習領域本
 土語言課程、社會學習領域或融入相關學習領域活動設計),充
 分發揮學校及地方特色。
 (三)延續連貫原則:各項辦理方案應周延可行且具延續性,務期落
 實推動目標。
 (四)動靜兼顧原則:為提升本土教育成效,除提供靜態資料外,更
 應重視動態活動之設計(如社區踏察)。
 (五)教學導向原則:各項活動或計畫應以教學為導向及以學生為中
 心。
 (六)因地制宜原則:學校確實依實際情形及各學習領域活動規劃,
 並得結合地方文史工作者,以增廣學習範圍。
 (七)師資開放原則:開放具有本土語言教學專長者至各校擔任本土
 語言教學相關活動之支援工作,落實本土教育、本土語言之推
 動,確保學生之學習權益。
四、實施內容
 (一)編輯教材:包括編輯直轄市、縣(市)政府本土教材及本土語言
 教材等。
 (二)辦理研習:包括辦理本土教育研討會、本土語言認證研習、生
 態教學與國土保護知能研習、座談會或觀摩會及國民中小學教
 師研習。
 (三)辦理活動:教師、學生或親師生實際參與體驗生態圈及水土對
 人類生活重要性等本土教育相關活動。
 (四)製作媒體:包括製作教學媒體(錄影帶、錄音帶、幻燈片、投影
 片、光碟)、設置網站。
 (五)蒐集建檔:包括蒐集本土教學資源、資料與活動上網及建檔等。
 (六)培訓師資:包括本土教學知能、國土保護知能、生態教學及本
 土語言教學之在職教師中長期進修。
 (七)鼓勵認證:補助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之編制內(含長期代理)
 教師報名費,以及訂定相關鼓勵措施,提高教授本土語言課程
 之現職教師認證比率。
 (八)教學實驗:辦理多元教學模式實驗及研究,做為推廣之基礎。
 (九)其他:針對特殊地區需求者,提供適當協助。
五、業務分工
 各級政府及學校為有效推動本土教育,應依下列規定分工並確實
 執行:
 (一)本署:
 1.訂定本要點。
 2.彙編成果專輯,並蒐集各類優良教材,提供直轄市、縣(市) 政
 府與學校相互觀摩及經驗分享交流。
 3.鼓勵大專校院開設相關課程及學生選修,並參加各項語言能力
 認證及競賽等。
 4.規劃辦理本土語言教科書評鑑相關事宜。
 5.審查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計畫,並核定補助經費。
 6.採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分赴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了解執行情
 形。
 (二)直轄市、縣(市)政府:
 1.參照本要點,擬訂推展本土教育實施計畫。
 2.編輯適合當地之本土語言教材。
 3.鼓勵所屬國民中小學教師及學生參加各項語言能力認證,以提
 升學習成效。
 4.規劃辦理本土教學活動及本土語言能力認證培訓相關之在職教
 師研習、工作坊、教學觀摩會,以提升本土教學品質。
 5.規劃辦理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研習活動及檢核認證,以輔
 助本土語言教學之實施。
 6.成立本土教材資源中心學校,並建置相關網站,提供各直轄市、
 縣(市)政府及學校皆能了解推展成效,達到經驗分享、交流之目
 的。
 7.建立本土教學各項專業人員檔案,以充實師資人力,並供辦理研
 習或學校參考運用。
 8.積極編列年度專款及廣納民間資源,協助學校推展本土教育及語
 言。
 9.訂定年度督導計畫,並定期或不定期前往學校訪視,以了解實際
 實施情形及問題。
 (三)國民中小學:
 1.依據課程綱要,開設本土語言課程,國中階段優先納入語文學
 習領域或彈性學習節數方式辦理。
 2.鼓勵教師參與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並優先安排認證合格教師教
 授本土語言課程,以提升教學品質。
 3.鼓勵教師自編教材、設計教案、改進教學方法或進行調查研究。
 4.視需要邀請學者專家到學校專題演講、參與教學研究會,或辦
 理教學觀摩會。
 5.建置專屬網頁,俾讓其他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學校了解推展
 成效,以分享經驗。
 6.建立師資檔案,得與附近學校交換具有不同專長之師資進行協
 同教學,或引進社區人士及具有實際經驗之專業人士協助教學
 活動。
 7.實施本土教學時,得融入各領域教學做整體規劃,並考量與地
 方本土活動配合,安排學生參與。
 8.引導學生利用工具書,結合資訊網路,增進本土語文學習之廣
 度及深度,培養學生本土語文能力。
六、補助對象
 (一)直轄市、縣(市)政府。
 (二)各國立學校(含附設)國民中小學。
七、補助項目及基準
 (一) 整體推動方案: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本要點之實施內容及當
 年度本土教育政策重點、整體規劃推動措施,並依所轄學校一
 百校以下者補助上限新臺幣二百萬元、一百零一至二百校者補
 助上限新臺幣三百萬元、二百零一校以上者補助上限新臺幣四
 百萬元。
 (二) 本土語言開課經費:補助閩南語、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教
 授本土語言鐘點費,國民中學每節新臺幣三百六十元;有關勞
 健保經費依相關規定支給。
 (三)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交通費:補助閩南語、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
 人員交通費,非跨校每人每學期二千元,跨校每人每學期三千
 元。
 (四) 本土語言指導員費用(含代理代課費、差旅費、交通補助費、
 休假旅遊補助費、不休假加班費及辦理本土教育相關業務
 等):依「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指導員設置要點」審核通過之
 本土語言指導員每人每年補助上限七十萬元。相關聘任資格、
 補助名額依前揭要點規定辦理。
 (五) 原住民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鐘點費、交通費、勞健保費依相
 關規定支給。
 (六) 各國立學校(含附設)國民中小學得申請補助第二項及第三項
 經費。
 (七) 各項經費執行剩餘款應予繳回;第二項至第四項經費不足部分
 得自第一項經費結餘款支應。
 (八) 本要點之補助得依本署預算編列情形、直轄市、縣(市)政府財
 政狀況,或因應天然災害及其他特殊需要予以調整。
 (九)本補助款之補助比率應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
 法、教育部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計畫型補助款處理原則規定辦
 理。
八、申請程序及審查作業
 (一)整體推動方案:
 1.申請程序:直轄市、縣(市)政府於每年十一月十五日前提報次
 一年度整體推動方案之計畫及經費申請表(一式三份)送本署
 審查。
 2.審查作業:本署得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並核定補助經費,審
 查結果將函知直轄市、縣(市)政府於規定期限內修正後函報
 之,審查規則由本署另定之。
 3.未依本要點規定期限內依申請程序辦理者,不予受理。
 (二)本土語言開課經費:
 1.由學校於每年九月三十日前至本土語言填報系統線上申請,並
 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初審後,由本署依程序核定次一年度
 經費。
 2.各國立學校(含附設)國民中小學將申請資料函報至直轄市、縣
 (市)政府初審後,再由直轄市、縣(市)政府統一彙報本署。該
 等學校申請相關經費與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轄國民中小學經
 費分開計算之。
 (三)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交通費:
 1.由學校於每年九月三十日及次年二月二十八日前至本土語言填
 報系統填報線上申請,並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初審後,由
 本署依程序核定該學期經費。
 2.各國立學校(含附設)國民中小學將申請資料函報至直轄市、縣
 (市)政府初審後,再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彙報本署。該等學
 校申請相關經費與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轄國民中小學經費分
 開計算之。
 (四)本土語言指導員費用: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於每年六月三十
 日前函報次一學年度本土語言指導員名單暨相關資料審核。
九、經費請撥及核銷
 (一)本補助款得以代收代付方式辦理。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掣據
 報本署撥款;其經費之請撥、支用、核銷結報,本要點未規定
 者,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請逕上本署主
 計室網站下載)規定辦理。
 (二)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於二月二十八日前將前一年度之整體
 推動方案及本土語言開課經費辦理核結。逾期核結者,酌減次
 一年度整推動方案補助經費。未完成前一年度經費核結者,不
 得請撥次一年度之補助經費。
 (三)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分別於三月三十一日及次一年度九月
 三十日前將第一及第二學期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交通費及本土
 語言指導員費用辦理核結。未完成第一學期經費核結者,不得
 請撥次第二學期之補助經費。
 (四)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於九月十五日前陳報整體推動方案第
 一次期中執行情形一覽表,及於十二月二十日前陳報期末執行
 情形一覽表,如附件。
十、成效考核
 (一)本署得依實際需要採定期或不定期方式,邀集學者專家、行政
 人員組成訪視小組,分赴直轄市、縣(市)政府了解執行情形;
 其結果得作為下年度補助之依據。
 (二)評鑑績優之直轄市、(市)政府,納入本署次年度核定本土教
 育補助款依據;其參與辦理有功人員,由權責單位予以敘獎。
 (三)對於執行成效不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由本署視實際需要
 採定期或不定期方式進行督導改善。
宜蘭縣凱旋國小102學年度學生選修本土語開課情況彙整表
編號  | 班級  | 閩南語  | 客家語  | 四季泰雅語  | 北部阿美語  | 
1  | 一忠  | 25人  | 2人  | ||
2  | 一孝  | 24人  | 0人  | ||
3  | 二忠  | 20人  | 1人  | ||
4  | 二孝  | 18人  | 1人  | ||
5  | 三忠  | 25人  | 0人  | ||
6  | 三孝  | 21人  | 3人  | 1人  | |
7  | 四忠  | 21人  | 0人  | ||
8  | 四孝  | 20人  | 2人  | ||
9  | 五忠  | 26人  | 3人  | 1人  | |
10  | 五孝  | 29人  | 2人  | ||
11  | 六忠  | 23人  | 5人  | 2人  | |
12  | 六孝  | 29人  | 0人  | ||
小計(全校304人)  | 281人  | 19人  | 1人  | 3人  | |
宜蘭縣凱旋國民小學102學年度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計畫
每週四為母語日,按課程安排實施一般教學及融入教學。
No.  | 職務  | 職別  | 姓名  | 備註欄  | 
1  | 召集人  | 校長  | 張哲豪  | |
2  | 執行 秘書  | 教導主任  | 李采蓉  | 主管業務主任  | 
3  | 委員  | 教務組長  | 吳文進  | 行政人員代表  | 
4  | 委員  | 總務主任  | 汪傳宗  | 行政人員代表  | 
5  | 委員  | 一忠導師  | 王夢真  | 一年級授課教師代表  | 
6  | 委員  | 二忠導師  | 黃郁軒  | 二年級授課教師代表  | 
7  | 委員  | 三忠導師  | 郭慧思  | 三年級授課教師代表  | 
8  | 委員  | 四忠導師  | 劉怡瑩  | 四年級授課教師代表  | 
9  | 委員  | 五忠導師  | 陳麗耕  | 五年級授課教師代表  | 
10  | 委員  | 六忠導師  | 李元煌  | 六年級授課教師代表  | 
11  | 委員  | 科任教師  | 路德欣  | 科任教師代表  | 
實施項目  | 實 施 內 容  | 負責單位  | 
一、行政運作  | 1.學校「臺灣母語日」小組成員具代表性、小組定時正常運作  | 教導處  | 
2.學校「臺灣母語日」小組運作績效良好、小組相關紀錄詳實  | ||
3.學校行政主管於相關會議時,能使用母語  | ||
4.積極鼓勵教師教學過程中儘量使用母語  | ||
5.購置必要活動設備及圖書、語音教材供師生使用  | ||
6.數位學習網站建置及網路媒體的運用,方便學校親師生使用  | ||
7.學校人員積極參與「臺灣母語日」活動程度  | ||
8.親師生溝通時能適時、適量融入母語  | 全體教師  | |
二、活動規劃  | 1.積極規劃有效、可行之母語日相關活動,同時應兼顧促進族群間之互相尊重及學習  | 教導處 
 教務組  | 
2.活動內容能兼顧生活化、趣味化、活潑化  | ||
3.活動時間安排適當  | ||
4.積極爭取各界經費協助推展母語日活動  | ||
5.活動成效有助學校師生增加母語使用頻率  | ||
6.活動內容有助學生了解本土文化精髓  | ||
7.充分運用社區資源擴展學生學習經驗  | ||
8.辦理社區參訪踏查,進行實地學習運用  | 授課教師  | |
三、情境營造  | 1.學校母語情境佈置有利學生學習  | 授課教師 教務組  | 
2.課間活動播放台灣母語、常用句、童謠、歌曲等供學生聆賞  | 學務組  | |
3.利用社團教導本土母語技藝,有利文化傳承  | 授課教師 教務組  | |
4.運用各種廣播及應用媒體,促進文化認同  | 學務組 授課教師  | 
發現台灣俗語真的很美。
大家好:
對客家語有興趣的人有福了,哈客網路學院已建置完成客語教學、客家文學、兒童客家、客家音樂、客家民俗歷史、客家文化創意產業、大專校院線上課程及影書選粹等八大類,歡迎大家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