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評鑑]107年9月20日臺南市107學年度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班評鑑表現
[特教評鑑]107年9月20日臺南市107學年度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班評鑑表現壹、行政組織與支持 一、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1.依法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推動特殊教育事宜,委員組成合乎規定,並設 有具體工作事項及明確執掌分配。 說明:檢附組織架構及委員名冊、執掌分配表 2.每學期定期召開會議,委員出席達法定人數,且有會議紀錄。 說明:會議應確實追蹤決議事項執行情形,請檢附會議紀錄,(含簽到單) 二、學校特教工作之規劃執行檢討 1.校長及各處室相關人員研商年度特教工作計畫並納入年度校務計畫(行事曆)中確實執行並定期檢討。 說明:年度校務計畫或行事曆、其他佐證紀錄或資料 2.各處室支援各項特教工作並提供相關服務與協助。(例如:編班及導師安排配合特教生特質需求或人數、協助特教班優先排課、學校三級預防輔導機制應納入特教學生……等) 說明:相關會議紀錄(含簽到單)及佐證文件或資料檔案、三級預防實施計畫(含組織架構及任務、委員名冊、流程等) 三、特殊教育經費運用及財產管理 1.依照特教學生需求提出各項申請補助並依規定執行。 說明:105-106學年度經費申請及執行情形資料,其餘特教班設施設備財產之使用管理資料可現場提供 2.充分運用特教班設施設備及財產,並有定期盤點維護或汰換之管理機制。 說明:105-106學年度經費申請及執行情形資料,其餘特教班設施設備財產之使用管理資料可現場提供 四、特教事務相關委員會應聘請特教領域相關人員為委員 1.特教學生家長受聘為學校家長會常務委員或委員。 說明:佐證文件、紀錄 2.校內之學生申訴評議會或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處理特殊教育學生案件時,應增聘特教領域專業人員為委員。(如無此類個案本項視為通過) 說明:佐證文件、紀錄 貳、鑑定安置與轉銜 一、鑑定安置工作 1.配合教育局鑑定安置計畫辦理各項特教鑑定安置工作,校內有明確學生入班流程及輔導機制(含家長、學生、普通班教師諮詢)。 說明: (1)含新個案、疑似新個案、跨階段…等各項鑑定安置 (2)檢附校內工作流程、工作分配、轉介說明會…等相關表件資料 (3)檢附105學年度以來學生鑑定資料(以目前在校生資料為原則) 2.完整收集鑑定安置研判資料。 說明: (1)含新個案、疑似新個案、跨階段…等各項鑑定安置 (2)檢附校內工作流程、工作分配、轉介說明會…等相關表件資料 (3)檢附105學年度以來學生鑑定資料(以目前在校生資料為原則) 二、轉銜相關活動 1.主動召開或受邀參與跨階段轉銜會議並完成通報(105跨106學年度、106跨107學年度)。 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