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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國立台灣大學校友會第二屆

國語相聲暨閩南語講笑話說故事比賽實施計畫98.08.05

壹、計畫依據:本會章程第2條及第5條辦理之。

貳、計畫宗旨:為提昇蘭陽地區學生語文程度,推廣傳統相聲表演藝術並增進師生相聲表演與欣賞能力,並鼓勵本縣各級學校加強語文教育,提高研習語文興趣,以宏揚文化績效,特舉辦本競賽。

參、指導單位:宜蘭縣政府教育處。

肆、主辦單位:宜蘭縣國立台灣大學校友會。

伍、承辦單位:宜蘭市南屏國小。

陸、協辨單位:財團法人宜蘭縣國立台灣大學文教基金會。

柒、參加對象:

   一、宜蘭縣內公私立托兒所、幼稚園、國小、國中在校學生。

   二、各校推薦每組至多兩名參加為限。

捌、比賽題目及組別時間:

   一、閩南語講笑話:主題不拘,但須健康純正。

       (一)幼稚園、托兒所講笑話競賽:甲組。不限時間。

(二)國小一到三年級講笑話競賽:乙組。不限時間。

二、閩南語說故事:健康促進、品德教育、蘭陽風情、交通安全、關懷弱勢、

             終身學習、環境保護、性別平等、人權教育、生涯發展或

             符合教育意義的題目不拘皆可自由發揮。

(一) 國小四到六年級說故事競賽:丙組。4至5分鐘。

(二) 國中一到三年級說故事競賽:丁組。5至6分鐘。

三、國語相聲題目:健康促進、品德教育、蘭陽風情、交通安全、關懷弱勢、

             終身學習、環境保護、性別平等、人權教育、生涯發展或

             符合教育意義的題目不拘皆可自由發揮。

(一)國小一到三年級:

1. 單口相聲:A-1組。3至4分鐘。

2. 對口相聲:A-2組。6至8分鐘。

(二)國小四到六年級:

1.單口相聲:B-1組。4至5分鐘。

2.對口相聲:B-2組。8至10分鐘。

(三)國中一到三年級:

1.單口相聲:C-1組。5至6分鐘。

2.對口相聲:C-2組。10至12分鐘。

玖、比賽地點:宜蘭市南屛國小(宜蘭縣宜蘭市泰山路98號)。

拾、報名日期:

    98年9月11日(五)以前將報名表核章後逕寄南屏國小學務處並同時e-mail至南屏國小周主任電子信箱(general6372@ilc.edu.tw)。

十一、比賽順序

    98年9月18日(五)上午9:00於南屏國小2樓會議室進行比賽順序抽籤,未到者由主辦單位代抽序號。

十二、比賽日期及報到日期

98年9月26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起,請參賽者穿著便服(不得穿著校服或運動服)於當天指定時間至比賽地點完成報到並等候比賽。

組別

國語單口相聲

A-1.B-1.C-1

國語對口相聲

A-2.B-2.C-2

講笑話

甲乙組

說故事

丙丁組

報到時間

8:30前

8:30前

8:30前

8:30前

比賽時間

9:00起

9:00起

9:00起

9:00起

十三、評審標準:

(一)以100分為滿分

    1.語音(聲、韻、調、語調 ):占百分之二十五。

    2.內容(結構、詞彙 ):占百分之二十五。

    3.儀態(儀容、態度、表情、臺風、表演技巧):占百分之四十。

    4.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成績一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占百

      分之十。(說笑話競賽時間不記分)

(二)若總成績遇有同分情形時由評審委員開會決定優勝順序。

十四、錄取名額:各組依成績高低錄取前3名(隊)。惟各該項目實際與賽人(隊)數未達9人(隊)者,依實際參加人(隊)數擇1/3錄取(四捨五入)。

參賽人(隊)數

1-2

3-4

5-7

8-9

9人(隊)以上

評列名次人(隊)數

1名(隊)或從缺

1

2

3

3

十五、獎勵標準:

(一) 各組前3名由本會頒發獎狀及獎金。若評列名次人(隊)數不足三名,依評列名次頒予獎金及獎狀。

1.國語相聲及閩南語說故事:

      (1)第一名獎金:每人二千元及獎狀乙紙。

      (2)第二名獎金:每人一千五百元及獎狀乙紙。

      (3)第三名獎金:每人一千元及獎狀乙紙。

    2.閩南語講笑話:

      (1)第一名獎金:一千元及獎狀乙紙。

      (2)第二名獎金:八百元及獎狀乙紙。

      (3)第三名獎金:五百元及獎狀乙紙。

(二)若各組參賽人(隊)數超過20人(隊),本會另擇優數名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三) 得獎名單於比賽結束成績評定後隨即公布,並在本會網頁(本會網址:http://intua.e-land.gov.tw)及教育處公告區網頁(http://www.ilc.edu.tw)上公布,並通知擇期頒獎。

(四) 各組前三名得獎學生之指導老師同時頒發指導獎狀以資鼓勵。

十六、附則:

(一)競賽員資格如有不合,其競賽成績並不予承認,如有冒名頂替(以身分證或戶口名簿為憑)取消成績。

      (二)競賽員臨時發生事故,確定不能入場參加競賽時,應事先向南屏國小報備。

聯絡方式:教育處終學科黃小姐03-9251000#1432或南屏國小周主任03-9323795#1103或張組長03-9323795#1116。



附件一

98年度宜蘭縣國民中小學國語相聲比賽報名表

學校名稱

 

參加組別

□A-1組(國小一~三年級)單

□A-2組(國小一~三年級)雙

□B-1組(國小四~六年級)單

□B-2組(國小四~六年級)雙

□C-1組(國中)單

□C-2組(國中)雙

指導教師

     

 

 

(限乙名)

聯絡電話

(公)

(行動)

 

 

表演題目

 

劇本作者

 

□自創,作者_______________

 

□引自他處_________________

 

作者:__________________

單口

表演者姓名

性 別

年 級

 

□
男

□
女

 

對口

表演者姓名

性 別

年 級

 

□
男

□
女

 

 

□
男

□
女

 

注意事項:

1.報名期限:即日起至9月11日(五)止。

2.報名方式:由學校統一將報名表核章後逕寄南屏國小學務處並同時e-mail至南屏國小周主任電子信箱(general6372@ilc.edu.tw)。

3.聯絡人:南屏國小周主任03-9323795#1103或張組長03-9323795#1116。

本表可至南屏國小首頁上方「教育相關網站」內下載。

 承辦人:                  主任:                   校長:



附件二

98年度宜蘭縣幼稚園托兒所暨國民中小學

閩南語講笑話說故事比賽報名表

學校學園

名稱

 

參加組別

□甲組(幼稚園、托兒所)講笑話

□乙組(國小一~三年級)講笑話

□丙組(國小四~六年級)說故事

□丁組(國中)說故事

指導教師

     

 

 

(限乙名)

聯絡電話

(公)

(行動)

 

 

表演題目

 

內容作者

 

□自創,作者_______________

 

□引自他處_________________

 

作者:__________________

表演者姓名

性 別

年 級

 

□
男

□
女

最後修改日期: 2009 年 9 月 8 日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