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活課程」的意涵
Q1:為什麼要設置「生活課程」?
A1:
(一)國小一、二年級階段,學生所要新學的「學科知識」並不多,其重點在於覺知領域的擴增、表達能力的培養以及良好習慣的養成。依「學科」性質分科教學的必要性不強。
(二)「智能」、「知識」是整體的;只偏向單一方面的才能去發展,不僅此項「才能」無法成長壯碩,其應用及創造方面也會陷於貧瘠、單調化,而且還會影響其他才能的學習或試探學習的機會。這對學生未來的發展不利。當然,反對這種論調的人可能提出:我們並不只設一科目而已,我們可同時設很多科目供學生學習…。不過,這意味著智識、知識的統合工作得由學生自己來肩負,而其實這是很不容易的。例如你知道很多物理、化學、生物的知識,可是,你卻不會很自然地用到廚房、衣服穿著、健康維護上,似乎這些知識只是用來「考試」的,或準備將來當「科學家」時用的!
(三)設置「生活課程」是要學生由日常生活發生的事例來引發學習,由企圖及動手解決這些問題的處理過程中去獲得學習,而學習的項目乃因應情勢的發展及需要而生,例如感受友情的支援、幼芽的生機、花朵的鮮美、流水的清涼、白雲的悠閒…等。生活課程也要學生處理問題時能「四平八穩」地把它處理好,例如種一枝小花,得考慮它生活的空間、環境,安排怎樣去照顧它、想像它將來的樣子…。這種「學習」是整體的。能合理有效的處理事情、能真正瞭解事情發生的事由、能作合情妥善的安排、能感受及協調事務,使它能和諧地、順利地發展,養成正向思考的習慣…。想一想,這不是「教育」的最終極目標嗎?培養一個能過「幸福人生」的個人,也能讓別人過「幸福人生」的人!
透過生活課程,原先由分科教學中期望學生能夠學習到這個、那個的才能,也可以自然而然地在學習活動中獲得。這種生活化的、多面向的引發、整體性的學習,就是「生活課程」的內涵和教學策略。
Q2:為什麼「生活課程」比較容易引發「多面向的學習」?這個「多面向」指的是什麼?
A2:
「生活課程」在學科的觀點來說,不限於某一特定的「學科」,所以教師可視活動情境的發展,引發學童各方面的學習;生活課程設置的目的在於「引領學生經由生活中的種種活動,開啟其視野、增廣其覺知的領域、並發展其表達的能力」。
人們在生活的活動中,由周遭的環境接獲各種訊息或由自己的憶想興起各種念頭,這些刺激若是引發了對原有事物認知的改變,即是一種學習;它可以是增加見聞、也可以是嫻熟各種操作技能,也可能是修改、調整、或形成一些新的想法或技術。
「生活課程」乃藉由生活上的各種活動來引發學習。教學即是一種促進學習的活動,我們期望學童能由生活的活動中獲得學習;由於學童對生活周遭人、事、物深刻的觀察與體悟、以及對生命的感動與關懷,從而能為了對美的表達而行藝術創作、為了尊重與關懷而與人協同合作、為了好奇與亟欲理解而對發生的現象進行觀察與探究、為了解除疑惑或困難而能著手處理問題、解決問題。
在「生活課程」中,其所獲得的學習最好是多面向兼具的、是不偏重的;體驗到如何與人合作相處、敬重對待、如何觀察及瞭解事物的真相,感受到事態演進的因果關係、變動的韻律與節奏,學習到如何表達自己的感受和想法、有能力適當地去處理自己的事物…。這些學習不僅是個人的感悟能力增進,也包括表達、創作能力的提昇。
Q3:既然生活課程要啟發「多面向的學習」,又說生活課程是「整體性的學習」,這兩者之間有什麼關連?什麼又是具有「整體性」的學習?
A3:
我們可用實例來襯托出這個「整體性」的意思;例如『某個孩童在母親節的前一週,由於過節的氣氛使他大量地湧現媽媽、爸爸平常照顧自己及兄弟姊妹們的影像…,他決定用自己的小積蓄買一對可愛的小茶杯送給媽媽。茶杯的式樣、大小正合媽媽的意思,媽媽也非常喜愛,他還發現爸爸、媽媽在泡茶時常用那一對茶杯呢!』
這件美好的事情,是由許多必要的因素形成的;孩童要興起那份孺慕的心、孩童具有行動力、孩童具有明確深刻的觀察力(知道媽媽的喜愛)、孩童具有審美的能力、孩童能用合理有效的方法去執行自己的意念。能夠使孩童具備這些因素,就是生活課程的教育目標!
若是只偏重在社會行為的啟發,那位孩童買的茶杯可能不好看或是不適用;若是只偏重在科學觀察,他對父母的照顧之情可能感受不深;若是只對美感有要求,他可能無法用有限的金錢,買到適合的杯子!要成就一件美好的事,即使是很小的事,不僅各方面,如合理有效、情感、美感、行動力…等要兼顧,每個面巧妙的「配合」也很重要。這種「巧妙配合,相輔相成」的思考能力稱為「整體性」的思考能力,上例中,孩童若是運用大錢去買一對精緻的杯子,或是買了很多美好的禮物,那麼,就整體的觀點,這個事件就會顯得不合理、不自然。
因此兒童在「生活課程」中,可以藉由生活中的各種活動,學習到多方面、整體性的妥善處理問題及解決問題的能力。
Q4:在國外有沒有這種「生活課程」的設置?
A4:
若是以「內容」來說,「生活課程」是透過生活的各種活動,啟發及提昇學生各項智能,例如觀察、度量、歸納、統整、決定、情感、關懷、尊重、合作、美感、規律、責任、力行及溝通表達的能力等。整個教育的目的都包括了,所以像這樣的「課程」,可能「名稱」不一樣,但世界各國都必然有!
日本自1989年起即開始籌設國小一、二年級的「生活課程」(可詳見歐用生、林如章及林文生所著之「日本生活科課程的探討」),算是「名稱」與「內容」都與臺灣的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相近。
Q5:既然「生活課程」無所不包,那麼,何不只設「生活」一科就好!又何必再設「健體」、「綜合」、「數學」、「語文」領域的課程呢?
A5:
「智能」、「知識」是整體的。意思是說,當我們在運用某一特別部分的智能時,不可能完全不包含其他部分的智能。而且,就學童的學習來說,「分科」是完全人為的、是為了強調某「局部」的學習而設的。
基本上,「綜合活動」是運用現有的知識和能力,去省思自我、去從事活動、去處理與解決問題,因而獲得學習。在此教學中,「活動」是主體,「知識」是工具。生活課程與其他領域,如「數學」、「健體」、「語文」…等,則較以「獲得知識」為目的,「活動」為方法;然而,跟綜合活動相同的是:生活課程也強調配合學生的身心發展與需求而安排教學;兩者不同的是:生活課程更強調以學生的生活情境脈絡來架構學習活動。
至於「生活」與一、二年級的「健體」、「語文」、「數學」領域的區辨又如何呢?
我們可以說,「健體」、「語文」、「數學」均以「生活課程」為基調,但是,「數學」特別花費較多的時間在符號的運用、運算法則的應用…等;「語文」則注重文字符號的運用、思想與感覺的表達、語言文字的陳述技巧…等;「健體」則強調肢體運用的協調、健康知識及習慣的養成…等。因此,若是有某一「課程」特別要強調美感的喚醒、和諧及律動的感受,運用音樂、繪畫與表演的表達能力、或是「唱遊」、肢體運動、音樂與表演等就可以把它歸入「生活」。
Q6:目前國小的「學習領域」劃分,在進行實際教學時,會不會發生困難?
A6:
合理不合理是見仁見智的問題,因為它的設置是建立在一些理念、理論以及某些價值評估上。但是,施行起來會不會有困難,則會涉及到既有的教學文化、環境,也因此影響到教學「成效」,也就是課程目標能否達成的問題。
說到「困難」主要是在師資及資源上,可以分成幾個要點來看:
(一)是否現有的教師能夠肩負起整個領域的教學工作?包括掌握整個「領域」教學的特質、目標、及教學技能(教學活動設計、教材、教學、評量、…)
(二)是否有足夠的教學資源備供運用?
(三)教師工作的調配有無困難?
基於以上的考量,要想解除這些困難得安排教師進修研習及增加教學資源。
Q7:為什麼要把「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與「藝術與人文」統整成一個「生活課程」?
A7:
或許有人會問「為什麼要把『生活』分割成「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與「藝術與人文」三部分!」。我們要釐清一件事時,常常要作「正」、「逆」向思考,才能看出它的意義。當我們在研討某一個主題時,例如一場球賽,若是在「自然與生活科技」的課堂上,很可能比較注重在投球的角度、速度、球鞋的摩擦力與彈性、球的重量、傳球的方式、戰術…。若是在「社會」的課堂上,可能比較注重在球員的默契、團隊合作、教練與球員間的互動、觀眾的喝采、氣氛…。若是在「藝術與人文」的課堂上,可能比較注重在力與美的展現、談論傳球過程中協調之美…。各不同「學科」會職業性的導向某一面向去探究。而「球賽」本身是一個完整的事件,你要真正的去瞭解它、欣賞它,需要各面向都去瞭解,即使是平常生活裡要解決一個問題,也是要經過多面向的考量,才去處理它的。
在小學生的觀點,學習的內容是沒有什麼「分科」的,它是整體的。也唯有能作整體的認識、考量,才能夠把事情做好。依此觀點,所以在國小一、二年級設置「生活課程」是很自然的。它是一個課程,一個天生的完整的單位,不是由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藝術與人文加總起來的。
Q8:「生活課程」的內容究竟是自然與生活科技、社會及藝術語人文的統整呢?還是它本來就是一個整體性的、多面向的教與學?
A8:不斷地解析、論證、說明似乎不能使「大人們」返璞歸真!因為對一個曾經分科學習、或已成為某一學科專家的人而言,「活動中的哪一部分是屬於哪一科目的知識之應用」幾乎是「一目了然」的事,可是,對於一個孩童呢?他的感覺又是如何呢?為此,我們寧可採行詩的傳述形式來說明,是不是可以停止這個爭論。
對孩子而言
生活就是生活
是簡單也是複雜
是真實也是虛幻
有時快樂有時傷心
有時孤單有時熱鬧
天空的顏色五顏六色
花朵的姿態千奇百怪
遊戲、創作是自我連結團體的路徑
圖畫、語言是內在通往世界的橋樑
無關乎自然 社會 藝文
只在乎體驗 探索 表達
對孩子而言
生活就是生活
Q9:若是有人認為把「生活課程」再度恢復到以前的「自然與生活科技」、「社會」及「藝術與人文」三個領域,甚至於把「藝術與人文」再區分成「音樂」、「美術」、「唱遊」、「表演」,你覺得有什麼不妥?或有什麼損失?
A9:
把整個的「學習」怎樣切分,其實沒有什麼「必然」的理由,而且,若是偏好哪一種切分,都可以為它找到一些理由;例如我們若想把「音樂」單獨切分出來,就會說「若音樂由受過專業訓練的教師來教,一定可以教得更好…」,若是想把「音樂」融入「藝術與人文」,甚至於融入「生活」來教,就會說「音樂是人們發抒情感、感受、思想的一種方式,學生透過生活活動,開啟他各方面的學習,於是可藉由文字、音樂、表演、繪圖…來把自己的感受、想法表達出來,這樣的『音樂』學習才是有動機的、有效益的…」。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於是,我們會再度為這種分合問題感到無所適從。
我們可以從比較現實面來看這個問題:國民小學一、二年級的學習是啟蒙性的、基礎性的學習,「學科知識」的學習負擔應該少些,主要應該重視感受、察覺、觀察能力的提升,以及表達能力的養成。再加上一個班級常由一位教師來帶領,因此細分成許多科目,其實不必要,就像把錢分成細細的一批批,各買各個零件,不如把錢統籌運用買一件大成品。
此外,若我們以「領域」的觀點來看課程,容易看到我們教育上「統整後的目標」,也就是那1+1>2的部分。所以現在我們也就比較能知道,為什麼安排經由領域的管道來學習的原因,而對教學而言,也比較容易隨情境的發展,彈性地安排學習流程。
Q10:「生活課程」到底是什麼樣子?
A10:
「生活課程」可以由許多「主題式教學」來構成;學生由生活裡遇到的情境引發出問題,為了探索問題的究竟或處理、解決問題而進行探究活動,並因此獲得「學習」。
那麼,什麼是這些「主題」呢?
這些「主題」可取材的範圍是無限的,只要是學生生活所會遇到的、學生會關心的、感到興趣的問題都可以是主題素材;而我們知道學生會不會關心、會不會感到興趣,其實關鍵都在教師的引導。教師只要能開拓出可學習的空間,而且能承接學生的經驗,學生的學習動機就可以湧現了;例如「怎麼煮一鍋紅豆湯?」、「這個天氣怎麼穿衣服?」…
「主題」的選擇或名稱不應是一種限制,探討的方式和內容會是些什麼,才是「生活課程」的特質呈現之所在。
Q11:「音樂」教育很重要,而且音樂教師的樂器使用、吟唱技術、表演都需要專業的訓練,國小一、二年級以生活課程來涵括音樂,師資會不會有問題?「音樂」教育會不會式微?
A11:
這是一個「教師專業養成教育」的問題,我們在企圖尋找解決此一問題之時,宜先瞭解一下這個「問題」;這個師資與教學斷層的發生,在「音樂」、「美術」、「語文」、「科學」、「社會」、「健體」…等其他領域或科別都可能存在。並不是「音樂」特別嚴重(其實,只要詳細地去檢視教師在自然科學或社會所提出來的許多觀點、理論解說,你就會發現許多迷思概念都是教師造成的,許多學習困難也是教師造成的)。
如何消除師資與教學上的斷層呢?它的辦法有:
(一)共聘專業教師進行教學
「生活」領域強調的是培養學生對訊息要能具有全面性及整體性的回應;真切的觀察、邏輯的思辨、妥善的安排、協調的人際關係及演進過程中韻律、節奏的感受…。在此教學中,「音樂」、「繪圖」、「表演」、「詩歌」等均應是「美感的喚醒及有感而發的一種表達技能」。若是真的要「分科」,也會是「有些單元的教學,可能是由音樂的角度切入,或偏重以音樂的形式來表達」,將這些單元儘量分配給音樂老師教。但是,即使要作如此的安排,在現實的教學環境中也不太可能,除非大型的學校。若堅持如此作,則可採行數個學校合聘一位「專業」(音樂、繪畫、…)教師的方式。
(二)培養具有包班教學能力的教師
目前之所以「藝能科」的教學能力發生困難,都是當年這些教師養成教育(不只是在教育學程階段,包括當初在高中、國中及小學的學習階段)之缺失所致!因為國小一、二年級所需之「藝能」素養並不高,而竟然大半的教師連這點能力都沒有,此足以顯示已往的藝能科教育之「水準」是很低的!
我們可以舉辦「生活教學教師技能研習」,不必要求教師的音樂、美術、表演的技藝有多高,科學、文學的知識多麼豐富,我們只要求能「勝任」生活課程之教學就可以了。我們得進一步研訂乙份「生活課程教師教學技能之能力指標」,用來檢核教師的教學能力。
(三)引用各種媒體、輔助器材、教學資源
要教「音樂」,五線譜總會看吧?幾拍、簡單節奏總會打吧?於是,加上一把電子琴,或錄音,「彈琴」的事湊合一下應是可以的,所以,關鍵不在於彈琴,關鍵在於音感、美感的闕如,在於以音樂來抒發情感的表達能力,在於信心,在於想像力與創造力…。技巧性的困難可以用各種媒體、輔助器材來克服,而「心靈上的美感素養」,則不僅是音樂、繪畫、科學、…每個領域都存在,是總體性的,遭遇的各科目、各領域只是素材、管道而已。
總而言之,前述所提到的「音樂」教學上的困難,「音樂」一詞可用任何另一個學科來代替,至少在國小一、二年級的階段,技術上的困難容易克服的,而心靈上的、情意上的「素養」則是人的品質問題、文化問題,得靠教師對教育的熱忱、對教學工作的重視,而由「教學相長」的過程中去日漸提昇了。
Q12:原本已有「生活課程綱要」,這次又作調整,有什麼必要?改變了什麼?
A12: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中,在國小一、二年級規劃了一個「生活課程」,這個課程到了三、四年級就分化成「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藝術與人文」三個領域。「生活課程」的內容雖然不像各學習領域一般有明文規定,但是,它作為三個領域學習的「基礎」這項任務是很明顯的。因此,不管怎麼調整,「生活課程」的「內容」是不變的,「教學時數」是不變的,用「能力指標」來表達教學目標的方式是不變的。
既然什麼都沒變,調整了什麼?
主要「調整」的是敘述的方式;把「生活課程」整體的形貌和特質呈現出來。為了使教師在教學時比較有寬鬆的空間可作調度,「分段能力指標」的項目(原有55項)加以簡併,比較不作細部的描述。在「實施要點」方面作較具體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