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振高雄、澎湖地區觀光,活絡經濟,自103年9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放寬持國旅卡至高雄市及澎湖縣特約商店消費,得加倍補助Post author:jennerferPost published:2014 年 9 月 19 日Post category:(01)訊息公告依本年8月27日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委員會「協助高雄、澎湖觀光復甦措施」專案會議討論事項二決議,為提振高澎地區觀光,活絡地方經濟,於自本(103)年9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放寬公務人員持國旅卡至高雄市及澎湖縣之合格國旅卡特約商店消費,且符合休假改進措施相關規定者,得比照旅行業、旅宿業及觀光遊樂業之刷卡消費補助規定,得加倍補助。人事總處.PDF宜府函.pdf相關內容有關服務學校或主管機關對於教師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之起迄期間,是否有權責審酌變更疑義一案,請依教育部函規定辦理2014 年 10 月 16 日本校103學年度第3次病假(安胎)缺代理教師甄選錄取公告2014 年 8 月 29 日星雲大師教育基金「2014第三屆星雲教育獎遴選辦法」,請踴躍推薦符合資格教師參與遴選2014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