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學年上學期第一次午餐工作小組會議紀錄

宜蘭縣立大同國民中學103學年度上學期

第一次午餐工作小組會報會議紀錄


壹、    時間:10391(星期一)下午十三時四十分

貳、地點:本校校長室室

参、出席:如簽到簿

肆、主席:游校長 吉祥                         紀錄:李文峰

伍、主席致詞:

陸、午餐秘書李主任文峰報告:

這學期各項午餐教育及相關注意事項,請各位同仁配合辦理

一、103學年度年度午餐教育計畫及工作推動委員會成員及職掌表請參閱,有  任何問題可於會議中提出。

二、午餐工作小組每學期召開二次定期會議(期初及期末),若有需求再另行召開臨時會議。

三、由於學校人力有限,故午餐物資採購、倉儲管理、報表記載填報、資料整理及廚工管理等行政工作由午餐秘書負責,而午餐教育部份,需請各位同仁的配合幫忙:

(一)監廚:請當週導護協助辦理。工作內容有午餐物資驗收、蔬菜清洗監督與烹調指導、廚房衛生檢查等。

(二)午餐食譜研訂及每月午餐營養分析:請菜商協助,若有需求,也可協請縣府或其他國小營養師協助。

(三)營養教學(每學期至少2小時):請護理師及教務處協助辦理。

(四)飲食禮儀指導訓練:請各班級任導師落實午餐時間飲食禮儀指導。

四、請導師協助宣導午餐用餐禮儀和培養學生合宜的用餐習慣。

五、對菜單有任何建議請洽午餐秘書。

柒、提案討論:無

捌、意見交換:

一、學務處張景達主任:

(一)為落實飲食禮儀指導訓練,請級任導師循往例,於午餐時間到教室協助推動午餐工作。

二、健康中心徐秋燕報告:

(一)有關營養教學(每學期至少2小時)部份,與教務處討論後,將於行政會議中再提出。

玖、主席結論:請文書將會議紀錄置放於本校網站公布。

拾、散會:十四時三十分 。 

103 年度宜蘭縣學校午餐工作要點

    宜蘭縣國民中小學辦理學校午餐工作要點

中華民國895389府教體字第044956號函公布

中華民國913591府教體字第024855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9261692府教體字第071874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929292府教體字第101512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931216府教體字第0930159279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9567府教體字第0950070550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95726府教體字第0950092112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96214府教體字第0960022852號函修正第5點、第9

中華民國97714府教體字第0970091266號函頒修正

3點、第5點至第12

中華民國971121府教體字第0970155902號函頒修正

5

一、宜蘭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加強學校午餐之輔導與管理,並強化學校午餐教育,特訂定本要點。

二、學校辦理午餐之管理原則︰

()全校教職員工暨學生應一律參加。

()供應午餐日之午休時間,全校教職員工均應留校,以確保學生安全,並加強生活指導教育。

()全校教職員工暨學生因病或特殊原因,可暫准不參加學校午餐,惟應自行準備飯盒,在校與參加學校午餐之學生一同用膳,以便學校統一管理。

三、供應午餐之方式︰

()主食以米食為主,並與麵食輪流供應。注意供餐質、量,力求變化及適合學生口味。

()副食應選購合乎營養標準之食物,設計營養均衡之菜單輪流供應。

()所有主副食物及菜餚除麵包、饅頭、麵條外,應由學校自行僱工製作或烹調,不得向外購買現成品供應,但天災、停電或其他不可抗力等情況除外。

()每週供應以五天為原則(星期三仍需供應)。

()每學期開學當日應即開始供應。

()每日供應之午餐食物應密封保存一份,冷藏於攝氏○~七度之冷藏設備內四十八小時,以供必要時作為檢驗之用。

()午餐副食品採購注意事項由本府另訂之。

四、學校午餐工作組織︰

()學校供應午餐,應成立學校午餐工作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組織系統如附表一),由校長、各處室主任、營養師、衛生(環教)組長、教師、護理師(護士)及家長代表等組成之。

()委員會以校長為主任委員,執行秘書由營養師擔任,未置營養師者,由校長指派教師或職員擔任之,學校並得視情況組織工作小組,分擔學校之午餐工作。

()每學期應召開委員會議至少二次,必要時得由主任委員召開臨時會議。

五、學校辦理午餐得收取午餐費、午餐基本費及燃料費,其收支原則如下︰

()學校午餐費得按月或整學期收繳,不得強制採整學期一次收取方式,對貧困或特殊情形者,應妥適處理,並於學期開始一個月內知會本府。

()教職員工收費原則:

1.自辦午餐學校者及委外辦理午餐學校廚房者:參加學校午餐之教職員工均應繳交午餐費、午餐基本費及燃料費,惟實際參與午餐工作之工友及廚工免繳午餐費,但收取午餐基本費及燃料費。

2.委外辦理午餐廠商中央廚房者:參加學校午餐之教職員工均應繳交午餐費及午餐基本費,惟實際參與午餐工作之工友及廚工免繳午餐費,但收取午餐基本費。

()學校教師兼辦學校午餐工作者,國中教師得依「宜蘭縣國民中學兼職教師每週授課節數表」規定酌予減課兩節;國小教師得依「宜蘭縣國民小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表」規定,三十六班以下者,得比照組長,三十七班以上者,得比照主任之授課標準辦理。

()學校教師兼辦學校午餐工作者,不得以任何名義支給津貼或加班費,其子女亦不得減收或免繳午餐費。

()午餐費之支出包括主食、菜金、食油、人事費、調味品及其他什支等所需費用。

()學校午餐委外辦理之主食部分,由學校依每人每日所需數量及實際用餐天數確實估算,按次月米價,由學校自行向農糧署採購,或經學校審查用印後由廠商向農糧署代購。

()貧困學生午餐費以按學校收費基準全額補助為原則,本要點所稱貧困學生,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經戶籍所在地縣()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證明低收入戶之學生。

2、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度公佈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且其不動產(房屋評定價值、土地公告現值)合併不超過新台幣(以下同)六百五十萬元,且全家人口之存款本金、有價證券及投資合計不超過八十萬元之中低收入戶學生。

3、地方政府依相關規定認定因家庭突發因素無力支付午餐費之學生。

4、無證明文件,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清寒確實無力支付午餐費之學生。

()學校每月應收取之午餐費金額經決定後,不因每月份供應午餐天數之不同而變動。繳費後未參加午餐者不予退費,但遇有特殊情形者得由學校自行酌情處理。

1辦理午餐之學校於學生在學期間,有提供學生午餐之義務,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時,亦必須審慎處理學生午餐供應事宜,主動提供午餐供餐服務,不得於活動期間發生有學生午餐自理之情形。

2、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或其他校外活動時,若活動行程委外辦理,並已於合約明訂包括午餐供應,則參加之師生得辦理退費,惟因於學生受有政府補助金額之不同,應本公平及比例原則退還其所繳金額,其退費原則如下:

(1)未受有午餐補助之學生退還當日午餐費之全部。

(2)原住民學生受有政府補助全額午餐費金額二分之ㄧ(目前三百五十元),退還其當日自繳午餐費用比例二分之ㄧ。

(3)貧困學生由於受有政府全額補助(目前七百元),故不得退費。

(4)隨班教師受有政府補助午餐費金額三分之ㄧ(目前二百三十四元),故退還其當日自繳午餐費用比例三分之二。

(5)前項結餘之公款,應於年度結束時辦理繳回。

(6)對於其他受有私人捐助之午餐補助款,亦應本於上述原則辦理退費,所剩經費,應本於捐助用途專款專用或退還捐助人。

3、學生校外教學期間,仍以儘量提供正常供餐為原則,如因於地點或活動內容必須有所調整,仍以提供具熱量營養之餐盒食品,確保學生能享用午餐。

4、為顧及學生之熱量補充及營養攝取,學生在校期間,學校為配合午餐教育所辦理之相關活動,不得挪用午餐款購買其他食品等辦理活動,若特殊狀況報府核准。

5、因腸病毒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停課規定,學生因公告而停課者,午餐費按退費標準辦理。

()委外辦理自設廚房學校應在學校廚房裝設自來水及電力分表,或依比例分攤付費,其水電費用併入學生「午餐費」項下支應;勿全部從學校午餐費中之用,以免遭糾正;各校與廠商簽訂契約時,應規範水電費計收標準。

()午餐基本費及燃料費應依每學期之規定標準收費,併列於學校收取學雜費三聯單一次徵收後,轉撥入午餐帳務統籌運用,但需分賬管理午餐費、午餐基本費及燃料費。

(十一)委外辦理中央廚房供膳者,得收取午餐基本費但不收取燃料費,由各校自行訂定每學期午餐基本費收費基準,惟不得超過縣府代收代辦收費基準;另委外辦理自設廚房者或自辦學校午餐者,依縣府每學期代收代辦收費基準收取午餐基本費及燃料費,以填補學校午餐費之不足,學期結束尚有節餘,得依「宜蘭縣國民中小學午餐節餘經費支用注意事項」第五點規定辦理。

(十二)中央廚房供膳學校午餐基本費得以支用項目如下:

1.用以彌補午餐費之不足。

2.午餐加菜金。

3.午餐相關設備器具維護、更新及購置,如:學生餐具、班級供應午餐器具、運送午餐電梯之維修保養費用、餐車之購置及維修保養、洗碗精、餐巾紙、存放檢體專用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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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學年度宜蘭縣立大同民中學學生午餐工作要點

10291日制定
103
95日修定

宜蘭縣立大同民中學學生午餐工作要點

1.  本校為加強學校午餐之輔導與管理,並強化學校午餐教育,特訂定本要點。

2.  學校辦理午餐之管理原則︰

1.  全校教職員工暨學生都應參加。

2.  供應午餐日之午休時間,全校教職員工均應留校,以確保學生安全,並加強指導生活教育。

3.  全校教職員工暨學生因病或特殊原因,可暫准不參加學校午餐,惟應自行準備飯盒,在校與參加學校午餐之學生一同用膳,以便學校統一管理。

3.  供應午餐之方式︰

1.  主食以米食為主,並與麵食輪流供應。注意質量,力求變化及適合學生口味。

2.  副食應選購合乎營養標準之食物,設計營養均衡之菜單輪流供應。

3.  所有主副食物及菜餚除麵包、饅頭、麵條外,應由學校自行僱工製作或烹調,不得向外購買現成品供應,但天災、停電或其他不可抗力等情況除外。

4.  每週供應以五天為原則。

5.  每學期開學當日應即開始供應。

6.  每日供應之午餐食物應密封保存一份,冷藏於攝氏0~5c之冷藏設備內四十八小時,以供必要時檢驗之用。

7.  午餐副食品採購注意事項依宜蘭縣政府規定辦理。

8.  每週至少提供一天蔬食午餐。

4.  學校午餐工作組織︰

1.  成立學校午餐工作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組織系統如附表一),由校長、各處室主任、衛生、教師、護理師及家長代表等組成之。

2.  委員會以校長為主任委員,執行秘書由總務主任擔任。

3.  每學期應召開委員會議至少二次,必要時得由主任委員召開臨時會議。

5.  學校辦理午餐得收取午餐費、午餐基本費及燃料費,其收支原則如下︰

1.  學校午餐費於每學期開學一次繳交為原則。

2.  參加學校午餐之教職員工均應繳交午餐費,惟實際參與午餐工作之工友及廚工免繳午餐費。

3.  學校教師兼辦營養午餐工作者,國中教師得依「宜蘭縣國民中學兼職教師每週授課節數表」規定酌予減課兩節。

4.  學校教師兼辦營養午餐工作者,不得以任何名義支給津貼或加班費。

5.  午餐費之支出包括主食、菜金、食油、人事費、調味品及其他什支等所需費用。

6.  學校午餐委外辦理之主食部分,由學校依每人每日所需數量及實際用餐天數確實估算,按次月米價,由學校自行向農糧署採購,或經學校審查用印後由廠商向農糧署代購。

7.  學校每月應收取之午餐費金額經決定後,不因每月份供應午餐天數之不同而變動。繳費後未參加午餐者不予退費,但遇有特殊情形者得由學校自行酌情處理。

8.  午餐基本費主要用於充作維護或充實廚房設備及午餐自辦學校之廚房用水塔清洗,如於學期結束,尚有節餘,得以填補每月徵收午餐費之不足。

9.  午餐基本費及燃料費應依每學期之規定標準收費,併列於學校收取學雜費三聯單一次徵收後,轉撥入午餐帳務統籌運用。

1.  經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開立低收入戶證明之學生一律免收午餐基本費暨燃料費,其午餐費亦由本府給予全額補助;另由各校審核通過之貧困學生由本府酌予補助。

2.  學校午餐費收費標準,由學校自行訂定後送府備查。

6.  上級政府補助貧困學生及教師之午餐費,由學校依補助人數列冊(格式一、格式一之一),留校備查。

7.  自辦學校午餐廚房衛生安全與物資倉庫管理︰

1.  廚房每日應排定監廚人員,負責廚房內部作業及整齊衛生之管理。

2.  非廚房工作人員,一律禁止進入以免污染。如有特殊需要,進入前應先登記,俾便查考。

3.  廚房設備應經常保持清潔,對廚工應多加督促,注意個人衛生及烹調時之衛生管理。

4.  工作人員不得在廚房內留宿,亦不得飼養禽畜。

5.  物資倉庫必須有專人負責,保管者不得提領物品,提取物資必須根據食物提領憑證所列數量、按時支領,稽核人員應每月至少二次盤點庫存。

6.  午餐物資倉庫,物資食品應分類編號,整齊排列,不得隨意堆放雜物或兼作宿舍、休息室。

8.  自辦午餐學校供膳人員僱用、管理與福利︰

1.  僱用與訓練︰

1.  僱用條件︰

1.  身心健康(經公立醫院證明無法定之傳染疾病、肝炎、肺結核等)

2.  身家清白,無不良紀錄。

3.  同意辦理加入勞保。

4.  同意履行供膳人員管理要點各項規定(若曾在他校服務過者,應附離職同意書)

5.  同意簽訂僱用契約。

2.  僱用時間︰一次僱用期間為一學期(實際上課時間),期滿重新簽訂僱用契約。

3.  訓練︰分為職前訓練和在職訓練兩種。

1.  職前訓練︰為期三天,不給工資,由各校自行處理。

1.  在職訓練︰不定期訓練半日或一日,照付工資,由各校自行辦理。無故不參加訓練,契約屆滿不予續僱。

2.  學校應督促廚工參加相關訓練並取得證照,如於參與學校午餐工作三年內仍未取得證照,契約屆滿時得不予續僱。

2.  午餐自辦及委外學校皆應督促廚工於每學年開學前一個月內接受健康檢查,未領有大型醫療院所(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聖母醫院、博愛醫院)核發之健康合格證明者,不得僱用。

3.  發現廚工患有皮膚病、外傷發炎、腸道感染等可能會傳染之疾病時,應立即停止其工作。

4.  學校僱用廚工應訂定契約,在僱用期間規定內其每日工作時間由學校視情形訂之,寒暑假及週六日、假日均不上班,但因學校辦理活動或特殊情形得要求廚工上班配合。

5.  廚工上班時間、遲到、早退的處理原則與請假規則,應於契約中依勞基法等相關規定明訂之。

6.  廚工薪資按日計酬,每月依實際上班天數計算,並加計例假日、國定休假日薪資,於隔月月初發薪,待遇標準由學校視情形自訂之,寒暑假未上班無勞務之提供者不予支薪。

7.  廚工全學期全勤無遲到、早退,工作努力表現優良者,可核予工作獎金,本獎金由學校視學期結算餘額自行核定,若午餐費已無餘額,得不發予獎金,不可為發獎金預行扣減必要支出,影響午餐品質。

8.  勞健保費用依法定比例由校方及廚工共同負擔,但在寒暑假期間,其勞健保費全部由廚工自付。在職中之健康檢查費,自辦午餐由校方負擔,委外辦理由廠商負擔,其檢查項目依宜蘭縣政府衛生局訂定之項目為主。

9.  廚工可參加學校辦理之旅遊或休閒活動,學校得由午餐費項下補助一半費用。

10.              廚工因第三項原因停止工作之期間或因其他事由請假期間,得經學校同意另覓代理廚工,其代理廚工日薪比照原廚工,由學校支給,原廚工未上班應視其假別決定是否支薪。

9.  學校午餐費收支帳務處理應依本要點及會計法、審計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於學校會計報告(含月報、決算)以「代辦經費─學校午餐」科()目表達其數額,且另設「收支分類帳」專帳從其分類科目詳實記載,依限編製本要點所訂之表報。

1.  學校午餐經費應專帳處理,除必須支付,或有規定該項剩餘款之補助款必須繳回外,所有節餘經費均可統籌運用,以平均方式增加午餐菜金。

2.  午餐經費不得購買飲料供應,應儘量供應鮮奶或自製豆漿。

3.  年度結算午餐節餘款可轉入下年度使用,其支用原則應依本手冊之午餐節餘經費支用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4.  午餐廚工參加保險之勞、健保及退職準備金或資遣費,規定由校方負擔部份,自辦學校得由午餐費支應。

5.  午餐主、副食支出所占比例不得低於午餐總額百分之七十,餘為人事、雜支等,以維持午餐供應品質。

10.      自辦學校午餐應填載報表如下,學校應依規定辦理,以作為輔導考核之依據。

1.  學校午餐廚房工作日誌︰學校應按日切實填載、核章,以確實掌控午餐供應情形並供查核。

2.  學校午餐供應概況資料表︰學校應於每年九月及三月底填報,並一份送本府備查。

3.  每月學校午餐費收支結算表︰每月底由會計會同午餐執行祕書編製。

4.  每月各班級學生參加午餐人數及繳納午餐費情形統計表︰每月底由午餐執行秘書會同會計、出納辦理,以掌控學生繳費情形,並為核對帳目之依據。

5.  每學年學校午餐費收支結算表︰學年結束七月底前,由會計統計後填報,並一份送本府(教育處)備查。

6.  學校午餐廚工資料調查表︰每學期開學一個月內,由午餐執行秘書填寫,分別函送本府教育處及衛生局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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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體領域教學觀摩—體適能

大同國中健體領域教學活動設計

單元主題名稱

體適能檢測

教學對象

年級/學期

三年級

上學期

學習領域

健體領域

教材來源

教育部體適能網站

設計理念

(含課程規劃描述—如備註)

透過體適能檢測,讓學生了解自己身體基本體能及能力,並針對體適能較差的學生提供改進措施。

教學準備

坐 姿 體 前 彎: 布尺或膠布 固定膠帶

一分鐘屈膝仰臥起坐: 碼錶 墊子或其他舒適的表面

立 定 跳 遠 : 皮尺

800公尺及1600公尺跑走:碼表 哨子 田徑場

設計者

張景達

教學者

張景達

日期

103.10.6

教學目的

1.測驗柔軟度,評估後腿與下背關節可動範圍肌肉、肌腱與韌帶等組織之韌性或

伸展度。

2.評估身體腹肌之肌力與肌耐力。

3.測驗瞬發力。

4.測量心肺功能或有氧適能

教學目標

教 學 流 程

時間

教學資源或教學提示

學習評量方式

一、坐姿體前彎

 

 

 

 

 

 

 

 

 

 

 

 

 

 

 

 

 

 

 

 

 

 

 

 

 

 

 

 

二、一分鐘屈膝

仰臥起坐

 

 

 

 

 

 

 

 

 


 

方法步驟:

1.受測者坐於地面或墊子上,兩腿分開 與肩

同(避免雙腿分開寬),膝蓋伸直,腳尖朝

上(布尺位於雙腿之開)
2.受測者雙腿腳跟底部與布尺之25公分記號

平齊(需脫鞋)
3.受試者雙手相疊(兩中指互疊),自然緩慢

向前伸展(不得急速來回抖動) 儘可能向

前伸,並使中指觸及布尺後,暫停二秒,

以便記錄。
4.兩中指互疊觸及布尺之處,其數值即為成績

登記之點(公分)。
例如:中指指尖觸及25公分之點,則登記為25公分,中指指尖若超過腳跟,所觸及之處為27公分,則成績登記為27公分,若中指指尖觸及之點小於腳跟,若在18公分處,則登記為18公分。
記錄方法:

1.嘗試一次,測驗二次,取一次正式測試中

最佳成績。
2.記錄單位為公分。
注意事項:

1.患有腰部疾病、下背脊髓疼痛、後腿肌肉扭

傷、懷 孕女生皆不可接受此項測驗。
2.測驗前做適度的熱身運動。
3.受測者上身前傾時要緩慢向前伸,不可用猛

力前伸, 測驗過程中膝關節應保持伸直不

彎曲。

 

方法步驟:

1.預備時,請受試者於墊上或地面仰臥平躺,

雙手胸前交叉,雙手掌輕放肩上(肩窩附

近),手肘得離開胸部,雙膝屈曲約成九十

度,足底平貼地面
2.施測者以雙手按住受測者腳背,協助穩定。
3.測驗時,利用腹肌收縮使上身起坐,雙肘

觸及雙膝後,而構成一完整動作,之後隨

即放鬆腹肌仰臥回復預備動作。
4.聞(預備)口令時保持(1)之姿勢,聞「開

始」口令時盡 力在一分鐘內做起坐的動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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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尺或膠布 固定膠帶

 

 

 

 

 

 

 

 

 

 

 

 

 

 

 

 

 

 

 

 

 

 

 

 

 

 

 

 

碼錶 墊子或其他舒適的表面

 


 

 

 

 

 

 

 

 

 

 

 

 

 

 

 

 

 

 

 

 

 

 

 

三、立定跳遠

作,直到聽到「停」口令時動作結束,以次數愈多者為愈佳。孕女生皆不可接受此項測驗。
記錄方法:以次為單位計時六十秒;在三十秒時與六十秒時分別記錄其完整次數。
注意事項:
1.凡醫生指示患有不宜激烈運動之疾病或懷

孕女生皆不可接受此項測驗。
2.測驗前做適度的熱身運動。
3.受測者於仰臥起坐過程中不要閉氣,應保持

自然呼吸。
4.後腦勺在測驗進行中不可碰地。
5.坐起時以雙肘接觸膝為準,仰臥時則以背部

肩胛骨接觸 地面後才可開始下一次的動

作。記錄時亦以三十秒、六十秒時所完成

之完整次數為基準。
6.測驗過程中,受測者如身體不適,可停止測

驗。
7.測驗前應詳盡說明,並提供適當示範和練習

一次。

 

方法步驟:

1.受測者立於起跳線後,雙腳打開與肩同

寬,雙腳半蹲,膝關節彎曲,雙臂置於身

體兩側後方
2.雙臂自然前擺,雙腳「同時躍起」、「同時

落地」。
3.每次測驗一人,每人可試跳2次。
4.成績丈量由起跳線內緣至最近之落地點為

準。
記錄:
1.成績記錄為公分。
2.可連續試跳2次,以較遠一次為成績。
3.試跳犯規時,成績不計算。
注意事項:

1.凡醫生指示患有不宜激烈運動之疾病或懷

孕女生皆不可接受此項測驗。
2.測驗前做適度的熱身運動。
3.準備起跳時手臂可以擺動,但雙腳不得離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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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尺


 

 

 

 

 

 

四、800公尺或1600公尺跑走

4. 受測者穿著運動鞋或赤腳皆可。
5. 試跳時一定要雙腳同時離地,同時著地。

 

 

方法步驟:
1.運動開始時即計時,施測者要鼓勵受測者

盡力以跑步完成測驗,如中途不能跑步

時,可以走路代替,抵終點線時記錄時間。
2.測驗人數過多時,可訓練或安排協測人員或

穿戴號碼衣。
記錄:

1.記錄完成800、1600公尺公尺時之時間(分

與秒)。
2.記錄單位為秒(幾分幾秒)。
注意事項:

1.凡醫生指示患有不宜激烈運動之疾病(如心

臟病)之學生或懷孕女生皆不可接受此項

測驗。
2.測驗前做適度的熱身運動。
3.測驗時儘可能選擇適宜測量之氣候和時間。
4.測驗時要穿著運動服裝及運動鞋。
5.受測者之動機與成績有密切關係,施測者要

鼓勵受測者盡力完成運動,並提高測驗的

動機。
6.測驗過程中,受測者如身體不適,可停止測

驗。
7.測驗前一日避免從事激烈運動。
8.測驗前至少二小時前要用餐完畢。
9.測驗前宜有適度之訓練。

 

 

 

 

65

 

 

 

 

 

85

 

 

 

 

 

碼表 哨子 田徑場

 

 


 


 


 


 


 

校慶運動會暨健康促進系列活動計畫邀請函及公文

宜蘭縣大同國中四十六週年校慶運動會暨健康促進系列

活動實施計畫

一、目的:(一)藉舉辦校慶暨泰雅歲時祭儀樂舞文化及體能競技活動達到學校與部落之間成員彼此情感交流,發展原住民運動天賦,培養學生體育能力。

(二)促進親師、親子關係,有效互動,學校與社區更加融合,進而提昇辦學績效。

二、時間:104年四月十七日(星期五)

三、地點:宜蘭縣立大同國中

四、主辦單位:大同國中

五、實施對象:大同鄉南山社區、茂安社區、四季社區、英士社區;大同國中全體師生及校友,預計參加人數:300人。

六、活動行程:如附件一

七、經費概算: 如附件二

八、預期效益:(一)對原住民體育教育紮根更落實。

(二)認同自身潛能產生立足台灣的自信心。

(三)藉舉辦之活動加強社區部落的團結合作,建立原

住民生命共同體的認識。

(四)促使親師、親子關係更密切,並有效引導社區資

源融入學校教學活動,發揮策略夥伴的功能。

 

 

 

 

附件一:活動流程

時間

活動項目

備註

09:00~9:40

開幕典禮

校長及各來賓

09:40~09:50

LIVE BAND表演

大同國中

09:50~10:00

舞 墾給納斯

大同國中

10:00~10:30

趣味競賽

全體師生及校友

10:30~10:40

國小大隊接力

學區內各國小

10:40~10:50

國中大隊接力

大同國中

10:50~11:00

頒獎

 

11:00~14:30

園遊會

 

09:00~14:30

健康促進活動

 

 

附件二:經費概算

項 目

單位

數量

單價

小計

備註

場 地 佈 置

  

25000

音響 帳篷

獎 品

   

10000

 

礦泉水

20

150

3000

 

雜 支

   

5000 

 
      
      

合計

4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