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大同國中101 學年度下學期教室桌面及
黑板採光結果報告書
一、依據101.08.15府教體字第1010125583 號函規定辦理–
學校一般教室照明以桌面照度應提升至350 米燭光(LUX)且燈光不閃爍;黑板照度應提升至500 米燭光(LUX)且黑板不反光為標準,並定期修繕維護或汰換,以營造良好視力保健校園環境。
二、根據前述規定,學校應定期完成教室照明設備之檢視,以提供足夠的光源,此次測量結果如下:
※黑板部份:因天色陰暗,光線欠佳,黑板部分普遍光線不足。
101班:黑板照度全面普遍不足。
201班:黑板照度全面普遍不足。
301班:黑板中央及上方普遍照度不足。
302班:黑板中央照度與下方差距甚大,照度不符合標準。
※桌椅部份:教室左側因有樹蔭遮蔽,影響光線亮度,左前照度全面不足。
101班:左前側燈管均損壞,致左側亮度全面不足。
201班:靠中央附近課桌光線較差,其餘尚符合規定。
301班:僅左前位置照度不足,其餘符合規定。
302班:僅左前位置照度不足,大部分照度符合標準。
三、本次檢視結果計有8盞T5燈管28W損壞,請總務處儘快協助修繕或汰換。茲將燈管損壞情形列表如下:
班 級 | 燈管損壞(支數) | 燈管損壞(米燭光數) |
101 | 2 | 28W |
201 | 1 | 28W |
301 | 1 | 28W |
302 | 4 | 28W |
四、建議各班定期更換學生座位,以維護學生視力。
五、建議各班定期將燈管擦拭乾淨,以維持亮度,尤其是黑板照明燈管。
六、黑板全面照度普遍不足,尤其是中央位置特別不足,建議老師儘量調整黑板前方燈管方向,使燈光亮點普遍落在黑板各部位。
七、靠走廊側牆壁柱子,建議老師勿安排桌椅,以免光線被牆壁柱子擋到;第一排桌椅,請儘量安排在燈管下方。
八、各班級使用電子儀器教學時,除螢幕前方的燈可關外,其餘桌面照度至少350 米燭光(LUX)。
九、第一排座位距離投影螢幕至少2 公尺。
十、請總務處定期汰舊,更換新燈管,避免閃爍燈管,以維護學生視力。
十一、在燈光改善後,天候較佳時擇期再測量一次,以比較其差異性。
十二、各班教室照度測量情形,如附件一。101下學期教室採光表.xls
護理師:徐秋燕 學務主任:張景達 校長:游吉祥
總務主任:李文峰
活動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