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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利澤國中102學年度台灣母語日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宜蘭縣政府教學字第0960044412號函辦理。
二、本校課程計畫。
貳、目標:
一、增進全校師生皆會說流利母語的能力。
二、培養本校學生會應用母語及俚語的能力。
三、充分瞭解鄉土語言文化的內涵。
參、實施對象:本校全體師生。[@more@]
肆、組織:成立本校臺灣母語日推動小組擬定各項辦法,其成員如次:校長、教務主任、學務主任、總務主任、教學組長、國文領域召集人、藝術與人文領域召集人、各班導師。每學年至少開會乙次。
伍、實施原則:以閩南語為主,其他語言次之。
陸、實施時間:訂定每週三為本校母語教學日。
柒、實施辦法:
一、母語日當天,以國語與母語應對為原則。
二、將母語教學融入鄉土教學及各領域教學中,並適時提供補充教材教學。
三、請藝術人文領域教師協助張貼每週俗諺美句於台灣母語活動園地,每週三更換一次。並請老師於隔週朝會時間帶領學生複習俗諺、美句。
四、母語日當天午餐時間播放母語歌謠,曲目選擇由藝術人文領域召集人統籌規劃。
捌、預期成效:
一、透過母語教學能正確利用母語來進行溝通。
二、透過母語教學能熟悉鄉土語言的特色。
三、透過「母語日」的實施,學生能認識鄉土文化的內涵。
四、讓學生喜歡說、自由運用於日常生活為重。
玖、本辦法呈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