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辦理 114 年度樂齡學習專業人員(一般講師)培訓計畫 114年度樂齡學習專業人員(一般講師)培訓計畫
壹、依據
依據「教育部推動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要點」及「教育部辦理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實施計畫」辦理。
貳、計畫目的
一、經由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課程之實施,提升專業素養。
二、增進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參與樂齡學習之專業能力及經營管理與教學知能。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輔導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樂齡學習北區輔導團)
三、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教育處
四、承辦單位:宜蘭縣壯圍鄉古亭國民小學
肆、培訓對象與資格
本計畫培訓樂齡學習專業人員(一般講師)培訓,培訓對象係以宜蘭縣高齡教育相關人員為主,採徵選方式辦理,優先順序如下:
一、由樂齡中心主任推薦一名,未曾受過樂齡學習專業人員訓練,有1年以上之教學經驗,並具有樂齡核心課程相關專長者為優先。
二、其他終身學習或老人相關領域之具專業領域之人員,有意從事樂齡學習專業人員者。
三、本培訓以40名為原則,須全程參與,無法全程參與者,請勿報名。若超過錄取名額2倍將提早截止報名時間,後續將視培訓資格及繳交資料甄選。
伍、培訓內容與實施方式
本教育部樂齡學習專業人員(一般講師)培訓,分為「招募審核」、「培訓」及「評核」三階段:
一、第1階段:招募審核(114年4月2日前)
依本實施計畫「肆、培訓對象與資格」報名資格,依報名表佐證資料(含教學經歷、每月授課總時數、高齡相關訓練課程等證明資料),為條件遴選培訓學員。
二、第2階段:培訓(114年4月21日至4月25日)
經第1階段招募審核後,遴選為參訓學員須全程參與下列培訓,分為基礎課程、講師初階課程二類,包括基礎課程15小時、講師初階專業課程12小時及教學實作8小時,共計35小時。
- 基礎課程(15小時):114年4月21日~4月23日,詳細課程如附件1。
- 專業課程(講師初階課程,12小時)114年4月24日~4月25日,詳細課程如附件2。
- 專業課程(教學實作,8小時)114年4月26日~5月25日。
參訓學員須設計以樂齡學習課程為主題之教學方案,並於原推薦單位進行8小時「樂齡教學實作」課程(建議每次2小時,實作4次,時間由參訓學員自訂,1週以實作1次為原則),樂齡學習中心主任(或承辦人)須協助本階段學員進行教學實作,並請原推薦之樂齡學習中心核發教學實作證明(含課程名稱、單元內容、實作日期、時間、地點等佐證項目),加蓋原推薦單位之關防或戳章;自薦學員請自行尋找教學實作場域或由辦理單位協助媒合,依限於114年5月26日(星期一)前(郵戳為憑)寄送至宜蘭縣政府教育處江小姐彙辦,逾時不候。
三、第3階段:評核
係指檢核出席情形及書面資料,經通過評核者,即可取得本府核 發之樂齡學習專業人員(一般講師)培訓證明書:
- 出席情形:全程參與基礎課程15小時、講師初階課程12小時、教學實作8小時,共35小時,並於培訓期間不得請假、遲到及早退。
- 書面資料:繳交課程規劃表、學習心得(約500字,包含樂齡教學與本次培訓學習之比較)、自我評估表。
陸、研習證明與證書取得
一、全程參與基礎課程15小時、講師初階課程12小時、教學實作8小時,共35小時;並經評核通過者,方可取得由本府核發樂齡學習專業人員(一般講師)培訓證明書。
二、未能全程參與且未能通過評核者,將由本府發給研習時數證明。
柒、報名方式
一、本培訓相關訊息公告於「教育部樂齡學習網」https://moe.senioredu.moe.gov.tw/及「宜蘭縣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https://www.ilc.edu.tw/最新消息。
二、本培訓請至報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https://forms.gle/d12RDvFyuy7KNPtPA),系統將於114年4月2日(星期三)下午5時或人數額滿即關閉,線上報名同時請填具報名表(附件3)及「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提供使用同意書」(附件4),經樂齡學習中心主任推薦簽章,於114年4月7日(星期一)前(寄)送達宜蘭縣壯圍鄉古亭國民小學 學務處收(263壯圍鄉古亭路81號 )。
填寫線上報名表時,個人聯絡資料(含連絡電話、電子郵件等),請務必填寫正確,以免資訊漏接。
三、請務必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事宜,如未於期限內寄送相關資料者,其資格由下1位備取遞補。報名者請於收到承辦單位甄選通過通知後,再參與培訓。本次報名表收件以線上報名為主,不受理接受現場報名與旁聽。無法全程參與者,請勿報名。報名相關資訊如下:
(1)報名時間:公告日起至114年4月2日(星期三)下午5時。
(2) 錄取名單預計公告日期:114年4月16日(星期三)下午5時。
捌、專業人員之運用及繼續教育
一、評核通過名單將於114年6月3O日前公告於本縣樂齡學習網/最新消息,通過名單須簽署「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提供使用同意書」,本府於核發合格證明書後1週內,將通過者名單資料,函送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基金會,方能上傳前述網站之樂齡專業人員資料庫。
二、登錄於樂齡專業人員資料庫者,除供各界廣為運用外,並得優先受聘於教育部相關計畫人員。教育部辦理相關回流訓練時得優先通知,以強化其繼續教育,持續提升專業知能。
玖、注意事項
一、學員應依規定全程參與各類課程之培訓,課程培訓期間,均須簽到及簽退(不得代簽),上課期間將進行抽點名。遲到或早退超過15分鐘,以缺席1小時計算。
二、本培訓遲到、早退、缺席達缺席逾5小時以上者,即使培訓完成亦不發給證明書。
三、未完成各類專業人員部分培訓課程而未能持續參與培訓者,由本府核發研習時數證明。
四、前述事項,若經他人舉發並查證屬實者,一律不予通過;已發給證明書者,得予撤銷。
五、本培訓不補助交通費、住宿費,參與培訓之人員請自行處理。
六、填寫線上報名表時,個人聯絡資料(含連絡電話、電子郵件等), 請務必填寫正確,以免資訊漏接。如有不符或無法正常使用,致有關培訓相關訊息無法投遞、通知或發生延誤情事,由參與培訓之人員自行負責。
七、參與培訓之相關資料繳交請勿缺漏,缺任一資料經本局通知補件且未於期限補件者,則視同自願放棄。
八、為建立公平、公正、公開之評核機制,辦理單位主管、承辦業務人員及評核委員應比照行政程序法第32條之精神進行迴避。
九、主辦單位有評估風險之權利,如有延期、取消或改以其他方式辦理,將於本縣樂齡學習網最新消息中公告。
十、於「教育部推動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要點」發布前,曾受過本部相關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者,得由本府組成抵免審核小組,
核對所修習之五年內相關課程,酌予抵免,抵免時數以所報之各類專業人員培訓課程時數1/2為上限。
拾、聯絡方式
一、聯絡人:江雅雯小姐
二、連絡電話:(03)9251000分機2629
三、聯絡地址: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四、電子郵件:wun33323@mail.e-land.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