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115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工作實施計畫(第二學期)
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
(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三)宜蘭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及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
二、目的:
(一)發揮資賦優異學生學習潛能,提供適性教育。
(二)協助學習優異之學生加速、加深或加廣學習。
三、實施方式:免修、部分學科(學習領域)加速、部分學科(學習領域)跳級、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同時加速、全部學科(學習領域)跳級(詳附表 A )。
四、申請方式:
(一)申請時間 115 年 3 月 19 日~ 115 年 4 月 2 日
(二)申請地點:本校教務處(資優組)。
(三)報名方式:報名時須繳交「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
(四)因每項實施方式的標準不同,請於報名時註明申請項目以利行政作業之進行。 評量時間訂於本校期中考日程舉行。其餘內容請參考實施計畫。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gSJx6dSs5h697FoChy0vbMl6BUnDrEhQ/view
